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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SGJ/QMSB-RD-01-2007受控编号:华能瑞金电厂二期2×350MW机组新建工程#2标主厂房建筑工程(土建)施工质量技术管理制度拟制:审核:批准:江西省水电工程局华能瑞金电厂工程项目部二OO七年四月目录发布通知一.质量责任制二.质量验收制度三.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处理制度四.质量考核及奖惩办法五.分包工程管理制度六.技术责任制七.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文件编审制度八.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九.材料代用管理制度十.技术检验制度十一.技术培训及考核制度十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十三.图纸会审制度十四.技术交底制度十五.样板施工控制制度十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发放管理制度十七.钢材跟踪管理制度发布通知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单位、人员:为加强和规范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是参考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2002年12月)的相关要求,参照我局的《江西省水电工程局质量管理制度(2000版)》的要求,结合本局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和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专适用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技术管理的制度,涉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物资管理等方面。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单位、人员均须遵守。本制度自工程开工之日起执行。特此通知。项目经理:2007年4月25日一、质量责任制1项目经理质量职责1.1项目经理是本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领导和组织项目部贯彻实施局质量方针、局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1.2对本工程项目部实施统一领导和全面管理,负责组织本工程的施工,确定和提供生产所需的资源,确定项目施工的月进度计划;1.3对保证施工质量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负责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议;1.4保证业主、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站的有关指令能够贯彻执行;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分解;1.5与审定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查的技术措施、方案等技术文件;组织编制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批准;1.6检查和督促项目部各部门、人员做好技术、质量工作。2项目常务副经理质量职责2.1项目常务副经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2.2领导和组织项目部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局质量方针、局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3负责组织所分管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确定和提供日常施工生产所需的资源,并合理安排和调配,协调各部门、业务经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生产例会;2.4确定项目施工的半月或周进度计划,确保施工生产按计划进行;2.5对保证施工质量的重大问题参与决策,参与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2.6保证业主、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站的有关指令能够贯彻执行;2.7审核其分工项目的技术文件,组织贯彻实施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文件,对分管项目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2.8检查和督促项目部有关部门、人员做好技术、质量工作。3项目技术经理兼总工程师质量职责3.1协助项目经理领导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是本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之一;3.2负责健全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保证运行的有效性;3.3在技术上,负责:编制和保持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负责参与审定;组织对施工图纸的会审;审查项目的技术文件,对技术的可行性负责;主持解决工程施工中重要的技术问题;审定重要的技术结论;组织并主持项目部级的技术交底工作,督促作业层的技术交底工作;3.4组织制订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组织进行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不合格品)的调查和分析,确定整改措施,批准纠正和预防措施;3.5组织项目部的质量大检查,领导和督促各级质量检查验收工作;3.6组织编制工程竣工资料3.7协助项目经理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组织项目部迎接监督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局管理部门对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协助项目经理进行质量目标分解。3.8组织项目部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积累和技术总结,组织技术交流活动;3.9检查督促项目部相关部门人员做好施工技术、质量记录,并及时收集、整理;4项目部分管经理质量职责4.1在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做好所分工业务的工作,并对分管业务的工作质量负责:a.生产经理是所分工区域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者,负责组织、管理所分工区域的现场施工生产,组织生产人员贯彻执行已确定的进度计划;b.项目总工(兼技术经理)负责管理项目部的技术工作;c.副经理(执法)经理负责参与各项管理制度的编制,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依制度处罚项目部内任何部门和人员;d.副经理(商务)经理负责组织、管理项目部的预算、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经济考核等商务工作;4.2副经理(分管项目)负责定期、及时向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汇报所分管业务的工作情况;4.3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兼技术经理)、副经理(执法)经理参与重要技术方案的讨论,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生产例会。5质检技术部质量职责5.1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规,各种规范、规程、标准和局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5.2负责图纸会审,充分熟悉设计文件(图纸)的要求;5.3负责编制项目技术措施、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督促和检查技术文件、技术措施的落实;了解与掌握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和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并负责及参与施工前技术交底。5.4对原材料是否按照质量要求进行订货、采购、运输、保管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质量低劣或不符合标准的应及时指出并监督改正。5.5对每一道施工工序都严格按规范、规程、标准检查和验收,发现质量有问题的应提出,不留隐患。5.6负责调查分析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不合格品)的原因,制订整改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分析质量问题产生的各种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主要原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或控制措施。5.7负责组织项目部内部的质量大检查;做好本部门的迎接各级质量监督、检查验收方面的工作。5.8认真填制和整理各种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事故等的资料与报表。5.9参与工程竣工的质量检验,并主动提供各种资料。6工程部质量职责6.1学习、贯彻执行局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6.2充分熟悉设计文件(图纸)的要求,理解技术文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6.3负责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工作,;6.4直接负责具体项目的施工组织、调度、现场控制,严格执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程、标准,执行技术文件和确定的各项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确保按图施工;6.5负责监控、指导劳务队伍的施工,并对质量负责,确定有关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劳务队伍对措施的落实;6.6参与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参与质量问题的分析;6.7做好三级验收检查,认真、准确填写质量检验评定记录,按规定做好各种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记、混凝土施工方面的记录、吊装记录、测量记录,以及材料使用、劳动力调配等原始记录等),并及时移交给记录管理部门;7、物资部质量职责7.1根据单位工程材料预算和月、旬施工进度,协助施工人员编制材料申请计划。7.2严把材料进场质量关,严格执行材料、工具等现场验收、保管和发放制度,各项颁发手续齐全,并建立责任制努力降低材料的消耗。7.3积极协助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经济合理地组织材料供应,减少储备,降低消耗,并督促检查材料的合理使用,不丢失、不浪费。7.4搞好材料、周转材料的回收、保管与使用,合理计算周转材料的折旧摊消金额。7.5实行限额配料,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推行经济核算制。8、计财部质量职责8.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建筑经济法规、规定定额、标准和费用。8.2熟悉施工图纸(包括其说明及有关标准图集)。8.3熟悉单位工程的有关基础材料(包括组织设计和甲、乙双方有关工程文件)及施工现场情况,了解采用的施工工艺和方法。8.4掌握并熟悉各种定额、收费标准的组成和计算方法,其中包括国家和本地区、本部门的规定。8.5根据施工图预算的费用组成、取费标准、计算方法及编制程序编制施工预算。8.6经常深入现场,对设计变更、现场工程方法更改材料价差,以及施工图预算中的错算、漏算、重算等问题,及时做好调整方案。8.7根据施工预算开展经济活动分析,进行核算对比,协助班组搞好经济核算。8.8在竣工后,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8.9掌握劳务队伍的质量、安全、服务情况,动态评价劳务供方。9、安全部质量职责9.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9.2参加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方案和措施。9.3按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准和要求,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的实际,正确合理布置和安排现场施工中的安全工作。9.4深入施工现场,及时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实施情况,发现违章作业和不安全隐患,立即提出改进措施。9.5负责组织各班组的安全自检、互检和施工队的月检,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9.6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加以制止,遇重大隐患,有权先暂停生产,待整顿合格后,方能复工操作;对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保护法律者,经劝阻无效,有权采取经济措施和越级上报;有权检查特殊工程操作证,无证上岗者可停止其工作。9.7搞好安全生产资料。11、施工队(班组)在项目部领导层的领导下,由该队(班组)负责人组织队(班组)人员贯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落实本队(班组)的质量目标;负责所分工项目的施工质量,对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12、质检员各级质检员负责其责任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查,负检查、督促责任,质量检查按规定要求进行,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沟通质量情况,做好相应的质量检查记录。13、作业人员负责按规定要求施工作业,对其作业项目的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二、质量验收制度1、质量验收评定的依据:1)国家或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本局的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3)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和技术说明书中的技术条件和标准;4)与有关单位议定或会议决定并经批准的补充规定;5)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要求;6)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的施工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要求。2、质检员的设置:本项目结合项目部人员的实际情况,明确质检员的设置:项目部(技术质检部)设专职质检员,负责局(公司)级质检验收;工程部和钢筋队、金工队设队(工地)级质检员;各施工班组长和组织民工队施工的施工员为班组级兼职质检员。3、工程开工的前期,项目部按照《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编制所承建项目的验评项目划分文件,并报经监理单位审查。4、采购产品和属于顾客财产的产品的进货验证:按局程序文件JXHE-MSP-13《产品的检验和验收控制程序》和第三层次文件JXHE-MSP-06《物资检验和试验规定》进行入库验证和出库验证,确保未经检验或未经验证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或加工(紧急放行例外);根据进货的重要性程度,和在供方处所进行的控制程度及供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等,确定进货验证的数量、性质;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放行(即紧急放行)时,对紧急放行进行控制,紧急放行经审批同意后才可进行;对紧急放行的产品作出明确标识,并做好记录,以便必要时可予以追回和更换;规定用于重要工程结构的钢筋、水泥、型钢、高强度螺栓等不得紧急放行;可能会造成重大不合格品时也不能紧急放行;紧急放行的物资仍按期验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5、施工过程中的自检验收:施工过程中,按验评项目划分文件,本项目内部执行三级检查验收制度:1)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对设备、原材料、加工配制品和设计等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施工结束施工人员应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即行处理,自检不合格不报验,并由班组级质检员复核并填写记录,交队(工地)级质检员检查、验收;2)队(工地)级复检:队(工地)级质检员对班组级质检员提交的质量自检技术记录和实体质量进行复查、评级、签证。3)项目部专职质检员负责审查队(工地)级提交的质量检查验收相关的记录,实地查验,并进行验收、评级、签证
本文标题:华能瑞金电厂施工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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