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康复医学 > 正规石材护理合同范文
1正规石材护理合同书合同编号:001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的行业标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石材护理工程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及协议价款编号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2承包方式按固定价格承包工程内容及协议价款工程内容工程面积协议单价工程价款二、工程款结算办法(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工程总价款的30%,工程研磨结束以后,等待抛光,再付总工程款的50%,余款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个工作日天内,结清工程尾款。三、工期的约定(一)、本工程工期为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1、按双方权利和义务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2、因交叉施工原因造成不能施工或影响施工进度;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4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2小时以上),影2响正常施工;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四、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一)、本工程执行石材护理行业的相关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或以样板为质量验收标准。(二)、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交验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五、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开工之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现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施工现场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成品等采取保护措施。2、向乙方无偿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施工所用设备物料的安全存放,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3、指派施工现场甲方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配合乙方协调相关事宜,确保乙方顺利施工。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垃圾处理等工作。(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2、指派施工现场乙方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家具、陈设及周围成品设施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4、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一)、乙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施工,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二)、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三)、如非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问题,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3七、奖励和违约责任(一)、乙方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二)、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三)、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四)、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由甲方承担。(五)、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六)、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七)、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八、争议或纠纷处理(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约定十、附则(一)、本工程需要进行后期保养时,应另订协议。(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后自然失效。(三)、本合同正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理人: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帐号:帐号: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正规石材护理合同范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73728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