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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BA篮球规则官方解释2010FIBA篮球规则官方解释出示在本文件中的解释是2010FIBA正式篮球规则的官方解释,并在2010年10月1日生效。本文件中的解释与以往FIBA公布的官方解释有不同之处,按照本文件。该FIBA正式篮球规则已被FIBA中央局批准,并由FIBA技术委员会定期修订。规则尽可能地保持清楚和全面,但是它们表述的是原则而不是比赛情况。然而,它们不可能囊括在一场篮球比赛中可能遇到的各样丰富的具体战例。这个文件的目的是将规则文本中的原则和概念变换到在一场正常的篮球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实际和具体的情况。对不同情况的解释可以激发裁判员的头脑,并补充对规则本身最初的详细研究。FIBA正式篮球规则仍然是指导FIBA篮球的最重要的文件。然而,裁判员应有足够的能力和权力对没有明确地被包括在规则文本或下列FIBA官方解释中的任何问题作出决定。第5条队员——受伤陈述1:如果一名队员受伤或是看起来受伤了,导致同队的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球队席任何其他成员来到赛场上;不管实际的治疗实施与否,那名队员被认为已经接受了治疗。举例:A4看起来脚踝受伤了,比赛被停止。(a)A队医生来到场地上并治疗A4受伤的脚踝。(b)A队医生来到比赛场地上,但是A4已经恢复了。(c)A队教练员来到比赛场地上去了解A4的伤情。(d)A队的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来到比赛场地上,但没有去医治A4。解释:在情况(a),(b),(c)和(d)中,A4被认为已经接受了治疗,必须被替换。陈述2:如果依据医生意见,对一名严重受伤队员的移动是危险的,那么对于将该队员从比赛场地中移出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举例:A4严重受伤,并且因为医生估计将该队员从比赛场地中移出对他可能是危险的,而使比赛停止了约15分钟。解释:医生的意见将决定把受伤队员从比赛场地中移出的适当时间。在替换之后,比赛将重新开始,没有任何处罚。陈述3:如果一名队员受伤了,或正在流血,或有开放的伤口并且不能立即继续比赛(大约在15秒钟内),他必须被替换。如果在此停表时段任何一队请求了暂停,并且在该暂停期间那名队员恢复了,他可以继续比赛,但这必须是记录员发出的暂停信号是在裁判员招呼一名替补队员成为一名队员之前。举例:A4受伤了,比赛被停止。当A4不能立即继续比赛时,一名裁判员鸣哨并做出常规的替换手势。A队(或B队)教练员请求暂停:(a)在A4的替补队员进入比赛之前。(b)在A4的替补队员进入比赛之后。当暂停结束时,A4看起来已经恢复并要求留在比赛中。A4的请求应被准许吗?解释:(a)准许暂停,如果A4在暂停期间恢复了,他可以继续比赛。(b)准许暂停,但A4的替补已经进入了比赛;因此,A4不能重新进入比赛,要等到比赛计时钟运行了这个时间片段之后。第7条教练员:职责和权力陈述1:至少在被排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时,每一位教练员或他的代表应将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的姓名和相应号码,以及队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姓名的名单交给记录员。教练员亲自负责落实名单上的号码与队员背心上的号码相符合。至少在排定的比赛开始前10分钟,教练员须对他球队成员的姓名和相应号码,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队长的姓名予以确认,并在记录表上签名。举例:A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记录员提交名单。有两名队员的号码与他们背心上显示的号码不同,或有一名队员的姓名在记录表上被遗漏了。这个被发现在:(a)比赛开始前。(b)比赛开始后。主裁判员应如何处理?解释:(a)将错误的号码纠正或将队员的姓名增补在记录表上,无需任何处罚。(b)主裁判员只要在不置任何一队于不利的合适时候停止比赛,将错误的号码纠正,无需任何处罚。然而,被遗漏队员的姓名不能增补在记录表上。陈述2:至少在排定的比赛开始前10分钟,每一位教练员须指明在比赛开始上场的5名队员。在比赛开始前,记录员须核对这些首发的5名队员有无错误,如有,他应尽快通知最近的裁判员。如果这个错误在比赛开始前被发现,首发的5名队员应被纠正。如果这个错误在比赛开始后被发现,应不予理会。举例:发现在比赛场地上有一名队员不是被确认的首发队员之一。这发生在:(a)比赛开始前。(b)比赛开始后。解释:(a)该队员须被在比赛开始指定首发的队员替换,无需任何处罚。(b)比赛继续,这个失误不予理会。第9条一节的开始和结束陈述1:除非每队都有最少5名有资格参赛的并在比赛场地上作好了比赛准备的队员,否则比赛不得开始。如果在比赛要开始时比赛场地上少于5名队员,此时裁判员必须要十分注意任何可能为延误比赛辩解的不可预见的情况。如果为延误提供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则不须登记技术犯规。然而,如果没有提供这样的解释,则在后续有资格参赛的队员到达时须判定一次技术犯规,或判定比赛弃权告负。举例:当被排定的比赛要开始时,A队在场地上准备好比赛的队员少于5名。(a)A队的代表能够为A队队员的迟到提供一个合情合理且可以接受的解释。(b)A队的代表不能为A队队员的迟到提供一个合情合理且可以接受的解释。解释:(a)比赛开始最多被延误15分钟。如果缺席的队员在15分钟之内到达比赛场地上并准备好了比赛,比赛应开始。如果缺席的队员在15分钟之内未到达比赛场地上并准备好比赛,须判比赛弃权,B队胜,比分记为20∶0。(b)比赛开始最多被延误15分钟。如果缺席的队员在15分钟之内到达比赛场地并准备好了比赛,须登记A队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登记为“B”,之后比赛开始。如果缺席的队员在15分钟之内未到达比赛场地上准备好比赛,那么须判比赛弃权,B队胜,比分记为20∶0。在所有这些情况中,主裁判员须在记录表背后说明,以此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陈述2:第9条讲清楚了哪个球篮是某队去防守的,哪个球篮是该队去进攻的。如果在任一节比赛开始时两队搞混淆了,进攻/防守着错误的球篮,该情况一经发现,只要不置任何一队于不利时应立即被纠正。在比赛停止前的任何得分记录,耗费的时间,登记的犯规等都保留有效。举例1:比赛开始后,裁判员们发现两队正在错误的方向中比赛。解释:只要不置任何一队于不利,比赛应尽快停止。双方球队应交换球篮。比赛应从最靠近比赛被停止地点的对称(译注:以中线为轴)地点对面重新开始。举例2:某节比赛开始,A队正进攻/防守着它的本方球篮时,B4错误地向他的本方球篮运球,并投篮得分。解释:判给(在比赛场地上的)A队队长得2分。第12条跳球和交替拥有陈述1:在比赛开始的跳球后,赛场上未获得控制球的球队将被判给在下一次跳球情况发生的就近地点掷球入界。举例1:主裁判员抛球执行比赛开始的跳球。在球被跳球队员A4合法拍击后:(a)宣判了A5和B5之间的争球。(b)宣判了A5和B5之间的双方犯规。解释:因为球权尚未确立,裁判员不能运用交替拥有箭头去判给球权。主裁判员应在中圈进行另一次跳球,由A5和B5来跳。在球被合法拍击之后,和争球/双方犯规的情况发生之前,比赛计时钟无论耗费多少时间均应保留。举例2:主裁判员抛球执行比赛开始的跳球。在球被跳球队员A4合法拍击后,并且该球:(a)直接出界。(b)在被任一非跳球队员触及或接触地面之前,被A4接住。解释:在这两种情况中,判给B队掷球入界,如同由于A4违例。掷球入界后,在比赛场地上没有获得控制活球的球队,将拥有在下一次发生跳球情况的最近地点的第一个交替拥有。举例3:按交替拥有程序,B队拥有掷球入界权。裁判员和/或记录员造成失误,将球错误地给予A队掷球入界。解释:一旦球触及或被在比赛场地上的队员触及,该失误不能被纠正。然而,由于该失误,B队不应失去它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的机会,并且B队将拥有下一次交替拥有的掷球入界。举例4:第一节结束,在比赛计时钟发出信号的同时,B5对A5的犯规被判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交替拥有的箭头指给任一方。裁判员应如何处理?解释:A5应在队员不站位和没有比赛剩余时间的情况下执行2次罚球。在2分钟比赛休息期间之后,比赛应由A队在记录台对侧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没有队失去在下一次跳球情况中执行它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的权利。陈述2:无论何时,一个活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间(罚球之间除外)是跳球情况,导致一次交替拥有。由于这不导致一次篮板球情况,故不认为它在比赛中与球单纯触及篮圈那样有同样的影响。因此,如果是在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前控制了球的队拥有掷球入界权,和在其他的跳球情况中一样,应只有24秒计时钟上剩余的时间。举例1:A4投篮中,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间。按交替拥有程序,A队拥有掷球入界权。解释:掷球入界后,A队仅有24秒计时钟上剩余的时间。举例2:A4投篮,24秒计时钟到时,随后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间。按交替拥有程序,A队拥有掷球入界权。解释:由于A队在24秒计时钟上没有剩余的时间,一次24秒钟违例已发生。B队拥有掷球入界。A队将不失去发生下一个争球情况时的那个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第16条球中篮和它的得分值陈述: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罚球后的掷球入界或篮板球情况中,从界内队员触球的瞬间直到队员球离手,一节的时间总是在走动。考虑到临近一节的结束,这一点特别重要。对在时间到之前的投篮必须有一个最少的可用的时间总量。如果比赛计时钟上显示了0.3秒钟,确定投篮队员是否是在该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之前球离手,是裁判员(们)的职责。然而,如果比赛计时钟上显示了0.2或0.1秒钟,那么,有效的投篮得分形式仅仅只能是腾起空中的队员通过拍击球或直接扣篮来完成。举例:判给A队掷球入界,此时比赛计时钟上的显示(a)0:00.3(b)0:00.2或0:00.1。解释:在(a)情况中,如果试图投篮并且该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那么在试投过程中,确定投篮队员是否是在该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之前球离手,是裁判员们的职责。在(b)情况中,仅仅只有掷球入界的球传在空中时,被拍入球篮或直接扣入球篮才能被判给得分。第17条掷球入界陈述1:掷球入界队员在掷球入界将球脱手之前,掷球的动作可能使该队员持球的手超过分离界内和界外区域的界线平面。在这种情况中,避免通过接触掷球入界队员手中仍持着的球来干扰掷球入界依然是防守队员的责任。举例:判给A4掷球入界。当A4持着球时,手越过了界线的分界面使得球位于界内上方。B4在没对A4造成任何身体接触的情况下抓住A4手上的球,或将A4手中的球拍掉。解释:B4已经干扰了掷球入界,因此延误了比赛重新开始。须给B4一次警告并通知B队教练员,这个警告应适用于在剩余比赛中的所有B队队员。任何B队队员的任何类似行为的重复出现,得以导致一次技术犯规。陈述2:在掷球入界中,掷球入界的队员必须将球传(不是递交)给比赛场地上的同队队员。举例:在A4掷球入界中,A4将球递交给在赛场上的A5。解释:A4已发生了掷球入界违例。要被认为是合法的掷球入界,球必须离开队员的手。将球判给B队在原来的掷球入界地点掷球入界。陈述3:掷球入界时,在球被掷过界线前,其他队员不得将他们身体的任何部分越过界线。举例1:在一次界外球违例后,A3已从管理掷球入界的裁判员处得到了球。A3(a)将球放置在地板上,之后由A2来掷球(b)将球递交给位于界外区域的A2。解释:这是A2的一次违例,因为在A3将球掷过界线前,A2移动他的身体过了界线。举例2:在A队投篮成功或最后一次罚球成功后,B队获得一次暂停。暂停后,B3在端线从管理掷球入界的裁判员处得到了球。B3(a)将球放置在地板上,之后由B2来掷球(b)将球递交给B2。解释:合法的举止。对于B队在掷球入界中的仅有的限制是,他们必须在5秒钟之内将球传到赛场上。陈述4:在第四节最后2分钟或在每一个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如果在后场已判给了球权的球队获得一次暂停后,应在记录台对侧、该队前场的掷球入界线处执行掷球入界。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必须将球传给前场的同队队员。举例1:在比赛的最后1分钟,A4正在他的后场运球,当B队队员将球拍出罚球线延长部分的界外时:(a)准予B队一次暂停。(b)准予A队一次暂停。(c)首先准予了B队一次暂停,随即之后又准予A队一次暂停(或反之;暂停先A队后B队)。解释:在情况(a)中,比赛由A队在罚球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重新开始。在情况(b)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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