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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区上林华府住宅小区一期三标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奖惩制度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一、主题与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项目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的标准、要求。1.2、本制度适用于延安新区上林华府住宅小区一期三标段工程各分包单位、专业分包班组。二、编制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2.4、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5、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2.6、中建三局项目管理标准2.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9、《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10、《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2.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三、安全、环境控制目标3.1、零死亡、零重伤、零职业病、零中毒、零交通事故、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3.2、零火灾、零坍塌、零重大财产损失和负面影响事件、零群体性事件。3.3、不发生一次造成三人及以上的轻伤的事故。职工因工作负伤率控制在1.3‰以内。3.4、不发生因管理缺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件。3.5、不发生因管理缺陷,造成重大设施设备损毁或处于高危状态的事件。3.6、不发生因安全管理不力,造成工程施工活动暂停2日以上的大面积停工事件。3.7、依法实施意外伤害保险和劳动保护。3.8、确保获得延安市文明工地,争创陕西省文明工地。3.9、环境目标、指标序号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1施工噪声确保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排放达标施工内容场界噪声限值(dB)昼间夜间结构施工≦70≦55装修施工≦65≦552施工现场扬尘减少施工现场粉尘排放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率100%搅拌站封闭率100%水泥等易飞扬材料入库率100%3施工污水排放主要污染物均达标排放PH6—9化学耗氧量500mg/L悬浮物400mg/L油类100mg/L4废弃物垃圾分类管理分类管理率100%可回收废物及时回收5道路遗洒杜绝物料灰土遗洒不发生任何物料遗洒6水电消耗节约水电,万元施工产值节电5%,节水5%万元产值用电量,控制在340Kwh;万元产值用水量,为42.5m37燃煤节煤,控制烟尘排放项目能耗不超过0.17吨标准煤/万元产值。四、奖励4.1、项目获得省市文明样板工地,管理人员及分包队伍按公司创省文明样板工地有关规定进行表彰与奖励。4.2、开展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全年安全生产局面稳定,无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单位,除根据公司与各分包队伍签订的年度内部经济承包责任状有关条款对主承包人给予奖励。4.3、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配合,无违章行为或能积极落实整改的单位推选给公司评选年度优秀分包商。4.4、在每月的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劳务分包单位无违章行为、安全操作的劳务分包单位或专业班组给予500--1000元奖励〈月度〉4.5、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一定措施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给予100--500元奖励。4.6、日常做到工完场清、节约用水用电,优秀个人奖励200元/次。4.7、积极制止并举报污染环境行为奖励100元/次。4.8、积极控制扬尘、制止噪声扰民等行为奖励100元/次。4.9、日常施工中充分利用材料,建筑垃圾分类处理,重复利用的节能节材行为奖励100-500元。五、处罚5.1、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对责任单位处罚5000~20000元:对主要责人罚款1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责任单位承担。5.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5000元。对主要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5.3、发生安全事故而隐瞒不报,经查实对隐瞒的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同时对主要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5.4、责任单位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文明施工问题严重的,经项目部多次口头或书面要求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5.5、责任单位未与各级责任人及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消防承包协议,并定期考核,对责任单位每项处罚500元。5.6、分包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天。5.7、不服从项目管理,态度蛮横,谩骂或殴打项目管理人员,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10000元,同时对主要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常见作业性违章处罚序号常见作业性违章罚款金额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100元2.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帽带503.穿高跟鞋,露脚指、跟、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100元4.酒后进入施工现场200元5.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200元6.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200元7.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100元8.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00元9.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护器100元10.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100元11.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100元12.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停送电,造成工作光线昏暗时照明灯不开或白天长明200元13.现场配电箱、盘门未关闭100元14.使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四孔插座200元15.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溶丝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熔丝200元16.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200元17.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100元18.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50元19.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50元20.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100元21.将卸下的焊、割炬或从供气阀上卸下的皮管放入管道、容器、箱罐、坑井沟道、工具箱内50元22.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100元23.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200元24.高处作业不穿软底鞋100元25.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破损不符要求的安全带100元26.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200元27.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50元28.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100元29.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落物200元30.在高处作业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200元31.高处作业使用撬棒时双手施压50元32.沿绳、脚手立杆栏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100元33.攀爬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50元34.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100元35.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200元36.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500元37.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1000元38.临时斜道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加防滑条或防滑条不规范200元39.使用人字梯时两梯之间无拉绳100元40.两人同地站在同一梯上工作或站在梯子最高两档上施工200元41.脚手架超载堆物,未做到随手清500元42.将临抛件放在非承重脚手架上200元43.吊脚手立杆上下两端预留长度低于20公分100元44.吊脚手立杆上下两端未加保险扣件100元45.吊运泵管时竖向吊运或用单根钢丝绳捆绑吊运500元46.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经批准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200元47.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时,未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100元48.擅自搭、拆脚手架1000元49.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200元50.材料吊笼封闭不严、吊环焊接不牢、吊运时未穿四个环吊运200元51.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50元52.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无可靠措施200元53.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200元54.搭乘载货吊笼500元55.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500元5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过期200元57.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200元58.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500元59.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500元60.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200元61.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200元62.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200元63.歪拉、斜吊200元64.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500元65.施工用钢丝绳未及时回收100元66.钢线绳在已保温好的构件上抛锚100元67.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200元68.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包,垫起吊200元69.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500元70.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500元71.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栓以牢固的溜绳200元72.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杨机及设备的钢丝绳100元73.将双链条葫芦拆除成单链条使用500元74.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构上的千斤绳并将吊构升起,或未切断电源500元75.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100元76.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200元77.现场车辆运输装运设备未绑扎牢靠、或装运材料散落地面500元78.氧、乙炔皮管、阀门、皮管漏气200元79.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500元80.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200元81.消防器材未定期检验500元82.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占用道路放置材料、杆件、机具设备等)500元83.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动车辆500元84.厂内机动车辆作业无人监护、倒车无报警装置,或报警装置失灵500元85.使用砂轮切割机打磨工具或材料200元86.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100元87.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100元88.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200元89.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将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100元90.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100元91.施工电梯运行时电梯门或层间门关闭不严200元92.不遵守施工电梯限载要求,强行进入或人货混载500元93.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500元94.未及时关闭乙炔、氧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200元95.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200元96.拉砖车超载(超过三层)或用灰斗装载超出车箱200元97.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检验更换200元98.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200元99.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500元100.焊机设备未配备三级箱、二次降压保护器或二次降压保护器失灵或漏保失灵500元101.焊机一次线进线口无防护罩或防护罩不可靠200元102.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100元103.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者500元104.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200元105.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100元10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以致于留下火种500元107.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阻塞垃圾通道500元108.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100109.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不停放在指定区域,随便乱放100元110.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板使用100元111.
本文标题: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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