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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吏人才选拔制度一、中国选拔制度的产生二、中国选拔制度的发展阶段三、中国选拔职制度的意义TableofContents目录一.中国选拔制度的产生选官制又称仕进制,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规程。因此这是在国家产生后才出现的,也就是在夏商周时期开始出现中国选官制度。在此之前的部落中出现过的选贤的方法,例如“禅让制”,则可称为中国选官制度的萌芽。二.中国选官制度的发展阶段关于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进程,苏轼曾总结为:“三代以上处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宋代)出于科举。”因此,总体上说我国古代选官制度主要经梨了世卿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四阶段。世卿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世卿制1、世卿制的出现世卿制的实行主要是夏商周时期,这个时期官员由王或后任命,官职世代相袭。正如清人余正燮指出:“太古至春秋,君所任者,与开国之人及其子孙也”。王朝或诸侯国的重要行政长官由至亲贵族充任,血缘、亲疏是任命的标准。这种选官职是具有明显的“家天下”特征,所反映的政治原则便是“大人世及以为礼”。因此在这三个朝代,几乎没有一个庶人能够跻身卿大夫之列。2、世卿制的发展到了周代,世卿制有了进一步发展,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集合在一起,使得王室和诸侯国内的官制和卿士以嫡长子世袭罔替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因此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贵族就是大小封君,他们世代占有田地,也世代垄断官职。分封制世卿制宗法制以血缘为纽带分配国家权力按照宗法关系进行层层分封通过嫡长子继承制将贵族的财产和地位固定下来3.世卿制的衰落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诸侯坐大。为了争霸,求贤纳士成为了各诸侯提高实力的重要手段。原来的贵族不论是否具有管理国家的才能,凭借宗法和血统的关系,便世代霸占官职,享受爵禄,因而也滋生了在其位不谋其事的行为。为了达到富国强兵,各国对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养士之风盛行。因此打破世官,确立任用贤才的选官制度成为了当时的必然趋势。诸侯国具体事例如下:齐任用管仲“三贤之法”“招贤之制”秦任用百里奚奖励军功赵“选练举贤,任官使能;“节俭财用,察度功能”魏“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韩“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战国时期,出现了特有的官职,“客卿”——即“以诸侯来者,其位为卿,而以客礼待之。”客卿制是由“宾客”率兵出征,通过战场的实际检验,获得显赫军功后便拜为卿、相。这种制度结合了“以客出仕”和“奖励军功”的特点,标志着战国时期选贤制度的完善,世卿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察举制1.察举制的确立察举制的发展来源可以追溯到周朝的乡里选举制度,从乡民中选拔模范驯从教化、德行道艺优良者担任大夫以下的官职。在汉朝,统治者意识到军功出仕的选官方法在战乱纷繁的时期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战争中的勇力并不能替代治理国家所需要的智能;并且因军功而起的大臣通常使君主感到难以驾驭,为此从文帝开始,统治者吸取了古代的选举思想,正式确立了察举制度。地方按照皇帝举荐的科目来如“贤良”、“孝廉”、“秀才”来推选人才作为官吏。有所不同的是,察举制所推选的人才并不止于乡吏,而是成为国家正式的行政官员。察举制主要实行于两汉时期,魏晋南北朝亦有所沿用。从现任官吏中“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汉文帝以儒术取士;范围扩大到布衣之士;增加“孝廉”、“秀才”等科目汉武帝按人口比例察举;官吏富豪子弟居大多数西汉后期限年考试法;察举在先,考试在后东汉2、察举制的发展两汉时期,察举制经过了以下变化:3、察举制的利弊第一,打破家庭出身的束缚,扩大人才的来源。第二,官吏任免权由中央专管,有利于中央集权。第三,设立多种名目,有利于招揽各类人才。第一,为求举荐,弄虚作假、沽名钓誉者屡屡发生。第二,缺乏严密的考核机制,官员易徇私舞弊,贿选之风盛行。第三,“门生”、“故吏”与荐主结党营私,垄断仕途。利弊九品中正制1、兴起原因其一、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人口流徙,考详无地。其二、累世公卿中既是豪强地主,又是鸿儒名士,他们把持舆论,对官府察举具有决定性影响。为打破名士集团垄断选举的局面,防止结交托请,制定了九品中正制。下品下上、下中、下下上品中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2、具体内容:在各州、郡、县择贤有识鉴者为大、小中正,区别人物,定为九品。人物的品级还因其现实表现而有所变化。中正所定品级是授官的凭据。三品以上能够进入仕途,三品以下皆为卑品。但在门阀制度之下,九品中正制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曹魏将品评人物、选拔官吏的权力由政府所有创立期成熟期两晋士族独占上品,成为巩固门阀的工具;士庶严格区分南北朝社会混战,士族势力衰落。选举“不限资荫,唯在得人。”衰落期九品中正制的发展概况科举制1、科举制的产生科举制萌芽于南北朝时期。《北齐·儒林》中已有举秀才、问方略、试经义而中第的例子。科举制在隋朝正式成为一种制度。它与其他选官制度最大的区别在于“一切以程文法为去留”。隋朝科举的科目不断增多,由开皇末年到大业年间,从两科增为十科。但是隋朝科举制仍然留有察举制的痕迹,不具备后世科举中的固定程式。2、科举制的发展(1)唐朝科举唐代继承了隋朝科举并,将其制度化,几乎年年开考。在科举考试的选拔层次、国家主考的级别、考试内容及方法、考试科目的划分、考试程序的制定、录取后何时授职及起点官阶等方面都作了艰苦的探索,对实行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具有奠基之功。唐朝科考选官程序:生徒学校考试合格乡贡觅举省试铨选(四才、三实)及第取得出身(做官资格)乡、县逐级考试出仕合格不合格论荐选士选官唐朝科举科目:秀才、明经、进士、明法、书、算、开元礼、童子科、道举、三礼、三传、史科、制举考试体例:口试、帖经、墨议、策问、诗赋唐朝科举的作用:吸收寒人入仕,扩大统治基础;中央掌握九品以上官吏的任命权,加强了中央集权;束缚思想,限制读书人的个性发展(2)两宋科举两宋科举是科举承前启后的朝代,也是臻于成熟的朝代。与唐朝科举相比,在打击结党营私、扩大统治基础上的力度更大。确立殿试旨在打破座主、门生关系,避免舞权作弊。形成了州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制度。同时规定“凡与殿试者始免黜落”,已达到笼络书生的效果。取士不问家世禁断公荐,禁止官僚乞赐科名;设立“锁厅室”、“别试”限制世家子弟入严格考试制度:隔绝考场严格搜身、“锁院”实行“封弥”和“誊录”制度实行“恩科”即给多次应省试、殿试不仕的人“特奏名”,广泛吸取下层知识份子参政。科场文体以经义代替诗赋,避免因出韵而落黜的现象,选拔实用型人才。(3)元代的科举考试内容:朱熹的《四书章句注集》元代科举的正式颁行是仁宗黄庆二年(公元1313年)。元之科举,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试、会试、御试三级。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南人分开进行。(4)明清科举明清科举到达了巅峰,“卿相皆由此出”。明清时期,地方州府学与科举合流,童生需要入学后通过县试、府试、院试成为秀才方能参加乡试。在考试程序上,形成了“童、乡、会、殿”四级。考试内容:八股文注:举人除参加会试外还可参加拣选、大挑、截取做官;中会试副榜者可酌情授官。乡试童试会试录取后为进士,进入翰林、六部或担任内阁中书、知县(清朝)录取后为贡士录取后为举人,取得做官资格通过岁考成为秀才,获得乡试资格乡试会试殿试3、清末科举的终结在甲午中日战争失败、维新运动的背景下,庚子巨创之后,停科之议更加激烈,“时局多艰辛”“科举”清光绪帝在二十四年停用八股。1901年8月29日,清廷正式颁行上谕宣布科举改制,标志着清代科举制度上的一次重大转变。在考试内容上容纳了新学,以为国家求取具有“实学”的“真才”。1905年宣布停废科举。在此之后的为庆祝慈禧大寿而重开的癸卯乡试和甲辰科会试成为了最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次科举考试。随着清王朝的覆灭,科举制度随同封建王朝一齐湮没在中国历史当中。荐举保任臣属以个人名义向君主举荐人才。自春秋开始,历代皆有。01征辟自汉武帝开始推行,征召名望显赫的人士出来做官。02国子监生贡生或荫生入监读书,考试合格后获得入仕资格。03门荫门荫制度是指依靠前辈的官位(地位)、功劳保任后代为官(比前辈低一级)的制度。它始于秦汉,完备于唐(门资),清代称为荫叙。04赀选商鞅变法时开始。在朝廷出现经济困难的时候,以买官的形式获得入仕资格05其他选官之法军功春秋战国时代开始06伎术入流担任伎术官,如医术、占卜、图画、工巧等。07吏员出职08吏员考满后,可由低等吏职升为高等吏职,然后任官。09获盗赏官元朝开始设立。三、中国选官制度的意义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从世袭到选贤的转变,为国家的治理、人才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出了杰出贡献。制度经历了从贵族化到平民化的演变,为庶民进入上层社会打开了一条通道,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稳定,缓和阶级矛盾。中国科举制度,为西方的文官制度建设提供了重大借鉴意义,推动了世界文明的发展。中国科举制度成为近代禁锢人民思想、维护腐朽的专制统治的工具,尤其是八股文使读书人陷入空文,在一定意义上阻碍了中国社会向前发展。中国历代中央官制第一节西周的贡士制度一、西周选士的方式(一)乡里选士西周地方选士一年举行一次,第三年则举行大考,即所谓“三年大比”,《周礼·地官司徒》:“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能者”。(二)诸侯贡士“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一般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天子通过射试进行考核“行同而能耦,别之以射,然后爵之”(三)学校贡士国学选士与大学考试制度直接相关。《学记》:“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大学考试合格者,为“造士”向王宫申报,选其中俊秀的升送司马,最后由司马负责审选、试用、任命、颁发官禄。二、西周选士制度的特点及影响第一,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等级性第二,育士与举士相衔接第三,举士与举官为一途第二节春秋战国的养士制度私门养士“士无常君、国无定臣”公门养士一、选士的方式(一)招聘(二)举荐共生效应:“类同相召,气同相合,声比相应”(三)自荐毛遂自荐这三种选士的办法有一个共同点,即着眼于真才实学“尊贵富大不足以来士”二、用士与养士士的特点:“资于身”、“资于口”用士要做到:“责人则以人”,“权而用其长”养士:1.知士2.爱士3.礼士4.以诚待士5.虚心纳谏,贵直言第三节两汉察举制度一、两汉察举制的建立与实施(一)察举制度的创立汉代选士始于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二月汉文帝二年(前178年)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察举作为一种制度,是在汉武帝时期确立下来的。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重选举取士,于元光元年(前134年)冬,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察举正式成为一种制度。元封四年(前107年),又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察举的科目可分为两大类:常科与特科察举常科中最主要的是孝廉科,此外还有秀才、明经等科目。特科因是皇帝临时决定,最主要的科目、也是最制度化的科目是贤良方正。(二)察举的科目(三)察举制对教育的影响察举各科设置之初,颇能体现选贤任能的原则,也的确选拔出不少济世之材。促进了讲习儒经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的发展。“遗子黄金满籝,不如教子一经”1.促进了汉代经学的发展2.促进了太学的发展3.促进了私学的发展二、察举制的弊端但是察举的主要特点是以主管官员(地方长官和中央各部门长官)的推荐为前提。而要引起主要官员的注意,“声望”是很重要的,于是,士人便沽名钓誉,弄虚作假,或者攀附权贵,贿赂请托。因而,士风日下,察举不实。(一)以名取人,致使沽名钓誉风盛行(二)世家权门把持选举,选非其人,察举成为结党营私的工具由于荐举的权利多出自于地方,使得地方官吏网罗党羽,培植私人势力。“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第四节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一、九品中正制的实施“九品中正”选士制度,就是由“中正”官负责考察人才,按九品定级,朝廷再按品授官。该制度开始实施于三国魏文帝曹丕执政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士制度。“九品中正”选士制度的实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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