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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初审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证项目编号:行政许可1号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242081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或建设局86611631(区建设局)依据:《建筑法》第二章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申请:1.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抗震设防审查证书;5.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证明文件,加盖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一份施工组织设计给发证单位供审查;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9.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出具建筑工程项目现场安全认可证;10.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计划部门下达的本年度投资计划作为到位资金证明;11.施工图消防审核合格意见书;12.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条款;13.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担保证明文件;1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5.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海陵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受理、审查现场踏勘区建设局领导审批报送市建设局终审、打证发放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正。网上申报-2-房屋权属登记流程项目类型:行政征收项目编号:行政征收1-1号法定时限:30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批量除外)服务电话:86611256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房管处房产交易大厅86611631(区建设局)委托测绘配图申请填表受理登记(交验书证、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登记收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业化(建筑执照)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4、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5、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委托);6、建设工程立项批文;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8、单位经济性质的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复印件);9、单位名称设立及变更的相关的文件;10、公安部门出具的街巷门牌证明;11、其他相关的产权来源证明;12、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3、房屋所有权证(新建及存量房产初始登记的可免此项);1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15、墙界表(单元式房屋,与他人房屋不相连的独立房屋免此项);16、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登记初审登记复审(有必要时予以公告一个月)登记终审整理归档缴费发证(当事人签字)制缮权证-3-白蚁防治费征收流程项目类型:行政征收项目编号:行政征收2号服务电话:86242081、86314958承诺期限:即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或白蚁防治所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611631(区建设局申请人向白蚁防治申请办理白蚁防治手续;申请人需要提供该工程项目立项批文、总平面图及工程定额单。行政服务大厅或白蚁防治办理申请人缴费填写工程联系单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4-海陵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征收项目类型:行政征收项目编号:行政征收3号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611624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拆管办86611631(区建设局)拆迁人按拆迁许可条件准备房屋拆迁申请书、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方案、足额的资金证明后,向区拆管办提请拆迁许可申请区拆管办审核拆迁人按规定交纳拆迁管理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拆迁人,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5-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征收项目编号:行政征收4号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242081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86611631(区建设局)依据:泰政发[2000]221号第四条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征.收费标准(元/平方米):营业用房:一类地区110、二类地区90、三类地区80生产、办公用房:一类地区90、二类地区80、三类地区70住宅:一类地区80、二类地区60、三类地区40构筑物(水塔、烟筒、围墙等):总造价4%海陵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受理、核定建筑面积审批办复核领导批准缴费建设单位申请提供建设工程流程表-6-县以下建制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类型:行政征收项目编号:行政征收5号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242081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86611631(区建设局)依据:苏价涉[1994]76号、苏价服[2004]4号、苏价服[2001]377号、泰建发[1999]46号、泰价房[2002]30号收费标准:40元/平方米建设单位申请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内部流程表海陵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受理、核定面积审批办复核领导批准缴费-7-对未按照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检查项目类型:行政检查项目编号:行政检查1号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612265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海陵区村镇建设办公室86611637(区建设局)表明身份:检查必须两个人以上;佩带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检查:告知权利义务填写检查记录;说明检查情况了解违法事实: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询、复制有关信息,收集有关证据,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笔录需要对证据进行保存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依法保存有关证物归档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与当事人警告,责令其恢复原状进入行政处罚程序-8-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检查项目编号:行政检查2号服务电话:86611632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建设局安监科86611631(区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日程安排表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及内容安全生产检查二人以上安全生产检查出示行政执法证局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督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到位,上报安监局、进行联合执法整改,由安监局决定是否行政处罚归档-9-申请廉租房住房保障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1号服务电话:86225936承诺期限:三个月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交验材料目录:(原件核验,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留存)申请材料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2、民政低保救助证3、总工会特困证申请人单位或不符合4、家庭收入证明居委会意见返还材料5、现住房及相关产权证同意民政部门意见街道办事处意见总工会意见(最低收入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区房改办意见市房管局审核不同意批准返还材料同意公示有异议媒体公示15天无异议发放租赁补贴或实行配租-10-老职工住房补贴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1号服务电话:86225936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内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交验材料目录:(原件核验,复印件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留存)主管部门同意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2、购房合同、发票不符合3、职务(职称)证明区房改办与区市财政局退回4、工龄证明审核5、原房产权证(限补差人员)符合办理资金划拨手续-11-租金调整、减免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2号服务电话:86225936承诺期限:当天办结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单位填写“汇总表”、“审核表”区房改办对工资表逐一审核区房改办材料符合办理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12-公有住房出售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3号服务电话:86225936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内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交验材料目录:(原件核验,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须留存)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1、夫妇二人身份证、户口薄2、产权证、土地证3、竣工证明材料是否不符合发出《一次性补4、职务职称)证明符合要求正材料通知书》符合申请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评估并测算不同意材料审核返还材料同意申请人将购房款交到售房专用账户,凭交款凭证和审批表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证书-13-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4号服务电话:86225936承诺期限:半年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收入证明,现住房证明)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街道办事处审核申请人住房情况和经济收入状况,并在社区公示15天区房改办凭街道办的初审材料审核其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面积市房管局凭区房改办的审核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15天,并组织公开摇号,办理准购证凭房管局准购证,申请人到开发商处办理交款进宅手续-14-申请购买定向经济适用住房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5号服务电话:86225936承诺期限:半年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交验材料目录:(原件核验,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申请留存)材料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2、拆迁最低补偿费申请不同意审核表申请人单位或返还材料3、购定向房申请表居委会意见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拆迁行政裁决书5、其他相关证明(烈士家属、残疾证等)街道办事处意见不同意区房改办意见返还材料新闻媒体公示摸号选房-15-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办理流程图(初审)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6号服务电话:86611692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小区办业务科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611631(区建设局)送达:在20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报市房管局审批。受理(当日)审查: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当场或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之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申请表、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经理上岗证书、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小区办业务科-1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物业管理项目办理流程图(初审)项目类型:其它依法实施的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7号服务电话:86611693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小区办基金科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611631(区建设局)审批:在确认申请人所缴资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受理:按照申请人所开发面积,预收50%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资金,并签订维修资金差额部分缴交计划书。审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之申请人补齐、整改。申请人申请:携带物业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划平面图小样。小区办基金科-17-村镇建设管理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利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利8号服务电话:86612265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海陵区村镇建设办公室86611631(区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修编工作负责规划区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负责全区村建设管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初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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