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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兰渝铁路LYS-14标工程部管理办法中铁十局集团兰渝铁路LYS-14标项目部二分部-1-第一章工程部技术管理办法1.技术管理的目的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业主、监理、设计等有关项目技术管理的精神和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和现场施工技术管理,明确各项技术工作程序,使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并在实际工作中更具有操作性,确保新建兰渝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顺畅,特制定本管理程序。2.技术管理主要工作内容:技术管理的主要包括:工程测量、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调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交接及现场核对、开工报告、变更设计、施工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编制、施工工艺(细则)设计、试验、工程日志、工程调度、基础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总结、施工现场管理等。3.技术部门工作职责3.1开工前参加本项目的施工调查,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调查报告。3.2审核项目设计文件、计算工程数量;配合编制材料、设备计划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3.3组织交接桩和施工复测,编写交接桩和施工复测报告,并报设计和监理单位。3.4编制管段综合技术交底;向有关业务部门和分部进行综合技术交底。3.5编制管段内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单位工程施工方案;办理单位工程开工报告。3.6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技术管理,落实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工程质量。3.7组织编制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负责作业指导书、临时设施方案的设计审核及上报鉴定工作。3.8指导各架子队做好技术基础知识培训,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防洪、防寒措施。3.9编制控制测量和沉降观测方案,指导各架子队施工过程控制测量、竣工测量及沉新建兰渝铁路LYS-14标工程部管理办法中铁十局集团兰渝铁路LYS-14标项目部二分部-2-降观测等工作。3.10负责组织各架子队进行变更设计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手续。3.11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对环境影响和安全技术论证;组织开展科研攻关活动,负责项目管理创新成果的总结、申报和推广。3.12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组织进行竣工文件的编制、归档工作,组织编写工程总结和工法。3.13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组织突发事件处理工作。3.14积极配合项目分部各业务部门工作。3.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4.工作程序4.1呈报监理总站的技术文件,均上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组织审核,并经经理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上报监理总站。如重难点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施工方案,工程延期报审、工程竣工报验等。4.2负责组织编制一级审批重点控制工程和重点工程的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并上报项目部工程部复核,复核合格后上报监理站审批,监理站批准后派专人报兰渝公司工程部。4.3编制一般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理部工程部复核,合格后报监理组审核,审核后报监理站审批,批准后报经理部工程部一份备案。4.4所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材料、构配件;进场人员报验单以及施工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等报验均依照监理单位规定或要求报监理分站或总站审批。用于主体的所有材料进场、构配件、成品、半成口品等均需根据进场时间,检验情况及时分批报验。4.5试验室及工地试验室验收报审,由项目部中心试验室负责上报监理。4.6负责报验所有、分项、分部工程检验批。报验先由技术、质检人员验收合格,并签认后,再报监理分站。4.7所有Ⅰ类、Ⅱ1、Ⅱ2类设计变更,均按照兰渝公司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执行,Ⅱ2类设计变更按管理办法要求提出变更设计建议书,编号由项目部统一管理,上报前审请编号,如需详细资料,按要求提供,上报前必须先经有关人员审核同意,并经分站监理或现新建兰渝铁路LYS-14标工程部管理办法中铁十局集团兰渝铁路LYS-14标项目部二分部-3-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再上报监理总站;Ⅰ类、Ⅱ1变更由项目部审查上报资料,所有资料上报前必须先经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审核后签字、盖章,然后上报分站监理或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最后报监理总站及相关单位;所有变更要及时和项目工程部联系,项目部全面配合,快速处理。4.8负责组织实施单位工程控制测量,并进行报验;施工过程中,严格按项目部测量管理办法办法执行,分部全面配合。新建兰渝铁路LYS-14标工程部管理办法中铁十局集团兰渝铁路LYS-14标项目部二分部-4-第二章工程测量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新建兰渝LYS-14标分部测量工作,明确各方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工程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设计方案。2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分部设测量专职负责人一名;分部成立测量队,测量队设测量队长一名,分部下属各架子队下设测量组,测量组设主管工程师一名。2.2测量队职责:2.2.1负责施工测量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2.2.2按新建兰渝铁路相关测量标准、规范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2.2.3负责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施工放样、定位测量、重要桩点护桩测量、工序间检查复核测量、施工中间对贯通复测成果进行复核测量以及收方测量等工作,并做好测量记录及资料整理工作。2.2.4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2.2.5负责精密控制网测量、重要控制测量的测量方案编制及上报工作。2.2.6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监理要求提报相关测量资料;2.2.7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2.3测量组职责:2.3.1负责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测量、施工放样工作;2.3.2负责管段内所有控制点的保护工作;2.3.3负责本架子队所有测量仪器的保养、维护工作;2.3.4配合测量队进行精密控制网、重要控制测量及竣工测量。新建兰渝铁路LYS-14标工程部管理办法中铁十局集团兰渝铁路LYS-14标项目部二分部-5-3测量工作基本要求3.1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3.1.1土建工程施工测量;3.1.2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3.1.3竣工测量。3.2测量依据3.2.1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精密测量成果;3.2.2《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3.2.3《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BT10054—97);3.3各项测量工作均需按照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在本段勘测设计控制网的基础上组织实施。3.4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3.5分部设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3.6测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及时处理测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人必须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有丰富的测量经验;3.7测量负责人和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工作持续有效;3.8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施工图纸,熟悉工程设计,了解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3.9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熟练操作测量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测量仪器造成损害或使测量结果产生错误。3.10测量使用的仪器精度指标必须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3.11测量仪器必须按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送检。超过检定周期或精度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使用。3.12每台测量仪器和每件测量工具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测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送检、停用及报废等要有详细记录档案;新建兰渝铁路LYS-14标工程部管理办法中铁十局集团兰渝铁路LYS-14标项目部二分部-6-3.13建立测量仪器台账和使用档案;3.14测量仪器必须由经培训并能熟练操作的人员使用,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精密测量仪器。4交接桩和复测4.1交接桩工作由经理部工程测量负责人组织,分部测量队会同建设、设计、监理单位交桩小组共同进行。与设计单位现场移交的控制点包括CPI、CPII平面控制点、二等精密水准点。4.2交接桩由设计或建设单位按图表所列桩橛位置,现场逐一查看、点交,同时做好记录并经双方签认。桩橛记录应详细注明缺桩、桩橛损坏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4.3现场控制点交接完后进行测量资料的交接,包括:CPI、CPII平面控制点坐标及标志;水准点高程成果及标志;中线逐桩坐标;曲线要素表;断链表。交接桩完毕形成交接桩纪要,各方签字后各方保存一份。4.4必须对控制点妥善保护,所有测量控制点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毁弃。4.5复测结果在《客运专线铁路有碴轨道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时,采用设计成果进行施工;超出允许范围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联系设计单位解决,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4.6施工复测时,应向相邻区段至少延伸测量两个平面控制点和一个水准点,确保交界段中线、高程搭接正确;4.7复测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5施工控制测量5.1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如CPⅡ加密测量、水准点加密测量、CPⅢ控制点测量,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编制测量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须报项目部审批,需监理单位审批的技术方案和测量成果及时报监理单位审批。5.2已批准的精测技术方案不得随意修改,确须修改时应陈述充分的理由并报总工同意,经监理单位审批需报监理单位审批;5.3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测量技术方案进行施测;新建兰渝铁路LYS-14标工程部管理办法中铁十局集团兰渝铁路LYS-14标项目部二分部-7-5.4进行施工控制测量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的监理下实施控制测量。6施工放样6.1本管段路基、桥涵、隧道、站场及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通信及电力沟槽、接触网杆等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图进行施工放线,测量精度需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6.2对设计文件中要求和标准规定需进行变形测量的工程,测量队要按要求进行变形测量。质量控制要点如下:6.2.1变形测量前应编制测量方案和测量计划并报项目部审核后再上报监理单位批准;6.2.2每个变形测量工点至少需要设置3个基准点,工作基点要选在稳固可靠便于观测的位置;变形观测点应设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6.2.3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工程条件、观测精度要求和相关规定综合考虑。6.3路基工程测量6.3.1路基工程施工测量的控制重点包括路堤填筑中每填筑层的宽度、压实后的厚度及每填筑层的平整度。每填筑层均需按要求进行测量,经监理确认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6.3.2线路路基施工放样的边桩可根据地形的难易情况采用断面法或逐渐趋近法等测设;6.3.3挡土墙、护坡等工程的施工放样,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6.4桥涵工程测量6.4.1桥梁施工放样应从CPI控制点、CPII控制点或者加密控制点直接测设,当控制点无法直接放样时,不得连续支点进行放样,以防止测量误差积累;6.4.2大桥、特大桥宜使用全站仪极坐标或坐标法进行施工放样,并应置镜不同控制点放样同一点进行复核;6.4.3桥梁工程放样测量:对特大桥分段进行闭合控制测量,定出每一墩台纵横轴线,丈量墩台中桩间距进行复核;每墩台基础桩施工前必须逐桩放样,并设护桩;承台施工前新建兰渝铁路LYS-14标工程部管理办法中铁十局集团兰渝铁路LYS-14标项目部二分部-8-应复核墩台中心,承台施工完,精确放出墩台中心和轮廓线,并与相邻墩台中心核测,无误后方可施工。6.4.4曲线地段桥墩中心要考虑偏心距。测设墩位时首先测出各墩位的线路中心,从线路中心向曲线外侧量出偏心距E值定墩位中心。6.5其它工程其它工程测量包括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通信及电力沟槽、接触网杆等工程测量;6.6组织实施竣工测量,并报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汇总并上报监理单位。6.7每次测量放样前必须对所使用的控制点进行常规复核,平面控制点复核控制点之间的夹角和距离;水准点复核相邻水准点间的高差,确认资料、桩点无误后方可进行放样。复核发现控制点位移或下沉时应及
本文标题:工程部管理办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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