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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浅析网络赌博犯罪的特点与治理对策作者:伍俐蓉来源:《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23期摘要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为某些不法分子采用非法手段谋取暴利提供了新的平台。关键词网络赌博虚拟性作者简介:伍俐蓉,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8.146近日,Q院办理了王某、任某等3人开设赌场一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任某、孙某3人自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2月初通过建立微信群,组织杨某、向某、宋某等20几名群成员在一款名叫“无线棋牌”的手机APP上以“斗牛牛”的方式进行赌博,王某、任某、孙某三人通过抽取每局大赢家5%的利润作为房费的方式进行渔利,三人渔利20余万元。此案是典型的网络赌博类犯罪案件,笔者将以此案为例浅谈网络赌博犯罪的特点及相关的治理对策。一、网络赌博犯罪的特点(一)网络赌博犯罪具有空间上的虚拟性网络赌博犯罪不同于传统的赌博犯罪之处在于,它是利用互联网在网络上实施的聚众赌博或者开设赌场等行为。而互联网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它的空间虚拟性,网络赌博犯罪就是借助互联网的这种空间虚拟性为参赌人员提供网络赌博平台。以本案为例,王某、任某、孙某3人首先建立一个微信群,将参赌人员拉进群里,然后在“无线棋牌”手机APP上申请代理、充钻开房,再将房间号发送至微信群里,接着参赌人员在自己手机上下载“无线棋牌”APP,在“无线棋牌”APP平台上输入房间号,聚齐5人就可以开始“斗牛牛”进行赌博了,最后“无线棋牌”APP会将输赢情况的截图分享至群里,输家就将输的钱以微信红包或者转账的方式发给开房间的人(王某、任某或者孙某),开房间的人又将钱以同样的方式发给赢家,但要扣除大赢家的5%作为房费,以此渔利。从本案中可以看出,整个过程没有真实的赌具、赌场,也没有现金,参赌人员也不需要见面,只需要一部联网的手机就可以在虚拟的网络上进行真实的赌博行为。(二)网络赌博犯罪的隐蔽性强、发现难龙源期刊网空间虚拟性决定了网络赌博犯罪的隐蔽性。网络涉赌的人开房间、赌博、资金转移都通过互联网进行,所有的行为都是利用电子数据进行传输,为掩盖其罪行,实施网络赌博的人会定期或不定期删除记录或者退群,销毁相关证据。由于手机属于私人用品,在使用中作为何等用途极难被发现。本案发案是由于前锋区公安分局网络安全大队在网络上监测到几名嫌疑人近两个月资金往来特别活跃频繁,后跟踪调查分析才得以发现。(三)犯罪成本低,涉案金额大与现实中开设赌场需要租赁门面、耗费水电费、接受定期检查、随时面临被举报风险等不利因素相比,开设网络赌场只需一部手机,花费少许的手机流量和付给极少量的房费,实施犯罪的成本极低,被发现的风险较低。且由于网络赌博依靠网络发牌,比人工发牌更加方便快捷,赌博轮次增多。又加之网络赌博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人数足够,马上就可以开房赌博,易导致参与人员不知不觉沉迷其中,参与的人越来越多,涉案的金额也越来越大。本案中,三名犯罪嫌疑人约定由其中一人开设房间,最后开房的人收取大赢家的5%作为房费(如果大赢家赢的不到200元,不收房费,但此种情况不超过总数的5%)。开一个房间仅需要3元钱,每一局结束后大赢家赢的钱不等,最多可以高达上万,最少可以赢两百多(排除两百以下的)。即开设网络赌场的人只需花3元钱开一个房间,一局结束后,收取的房费最高可达500元左右,最低也可收取10元钱。通过调查本案的交易记录发现,平均每局赌博大赢家赢取1000-2000元,3名犯罪嫌疑人每局可渔利50-100元,平均每天开房20-30次,每天可净赚900-2900元。(四)网络赌博的时间、地域没有限制网络赌博犯罪之所以越来越泛滥,是因为其不同于传统的赌博,它不需要参赌人员聚集在一起,面对面进行,只要参赌人员有一部联网的手机,就可以足不出户,即使在不同的区县、市、省,亦或是不同的国家,也能够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身历其境的跨区域赌博。并且网络赌博犯罪的时间也没有限制,全天24小时都可进行,行为人参与赌博可以在白天,也可以在晚上。本案中,参与赌博的人员有的在Q区、有的在G区、有的甚至在Y市,但他们只需要通过使用手机就能够进行网络赌博。并且根据记录显示,他们的赌博时间有早上、中午、晚上,甚至是凌晨。(五)网络赌博犯罪的危害后果较大当今是电子数据时代,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使赌博人员参与赌博的方式也在不断更新。通过移动网络实施赌博的案件,针对的是大量的手机用户,这就导致既具有传播范围的广泛性,又具有传播对象的不特定性,极易快速蔓延,对社会法治环境的构建和经济建设的良性发展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二、网络赌博犯罪的原因龙源期刊网(一)系传统赌博犯罪的包装变身赌博最初是一种为了娱乐消遣、打发时间的游戏活动,特别是逢年过节、举家团圆时,打几圈麻将、斗几把地主,成为一家人消遣的娱乐活动。但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赌博形式、金额发生变化,赌博的性质也由此前的“小赌怡情”发展到后来的“大赌伤身”,由单纯娱乐活动逐渐演变为投机分子敛财的纯功利性活动,给个人、家庭、社会都带来极坏影响。网络赌博犯罪的兴起正是传统赌博犯罪在电子数据时代的变异发展,其违法犯罪的本质仍未发生改变。(二)缘于网络法制的不健全互联网为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新的平台。随着互联网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行为层出不穷,尽管近年来我国在打击各类网络犯罪方面探索出台了系列法律规定,但立法程序繁杂、耗时较长,使得法律的滞后性在网络法制建设方面更加凸显,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网络的发展,对利用网络进行赌博犯罪方面的规定极不完善,在对部分网络赌博行为的侦查、认定等方面难以把握,甚至会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这对于惩处和预防网络赌博犯罪极为不利。(三)犯罪主体存在侥幸心理网络赌博犯罪的犯罪成本低,隐蔽性强,部分投机分子在明知网络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受低投入高回报的利益驱使,将网络赌博看作一种新的“商机”,期望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润。如本案中,3名犯罪嫌疑人都清楚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但仍是抱着侥幸心理,冲着有利可图、稳赚不赔的想法而实施了网络赌博犯罪。三、网络赌博犯罪的防治(一)健全立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严惩网络赌博犯罪刑法对网络赌博犯罪的刑罚规定过于单一,且刑罚幅度较轻,与网络赌博犯罪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不成正比,不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如我国刑法对赌博罪规定的法定最高刑是有期徒刑3年,但是一方面赌博犯罪属于暴利,犯罪收益远远高于犯罪成本,使得犯罪人权衡利弊,最终铤而走险;另一方面赌博犯罪的危害性极大,极易快速蔓延,传播范围广泛,甚至还会引发其他的犯罪行为。所以笔者认为对于赌博罪的刑罚规定应该按照犯罪行为人的情节来修改完善刑法,而不应该仅限于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刑罚。互联网的更新换代,促使网络赌博犯罪方式也是层出不穷,使得我国刑法规定与理论都面临一定的挑战。刑法中传统犯罪行为方式已经不再适应新时代网络赌博犯罪行为,哪些行为构成赌博罪,哪些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还需进一步探讨。比如本案,公安机关认定的罪名系开设赌场罪,但笔者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利用互联龙源期刊网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本案中三名犯罪嫌疑人既没有建立赌博网站,也没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更未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故其行为不属于《意见》规定的网上开设赌场犯罪,应认定三名犯罪嫌疑人系赌博罪。所以笔者认为针对网络赌博犯罪的特点,国家应尽快进行立法,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地遏止网络赌博犯罪,以免使网络赌博泛滥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二)加强网络监管,有效打击网络赌博犯罪一方面加强公安机关网络安全警察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精通计算机网络和侦查技术的专业性强、责任心强、侦查意识高的高素质网络安全警察队伍,不断加强对各网站的巡查和监控,广泛搜集线索,一旦发现有可疑之处,迅速追踪侦查,及时跟进,掌握信息,为打击网络赌博犯罪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通信监管部门对各个网站的监控,及时提供网络赌博的有关线索,全面清理与赌博团伙勾结发布赔率信息、赌博网址信息的网站,依法查处为网络赌博活动提供服务的网站,对提供赌博服务的网络服务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网络赌博者的刑事责任,使网络赌博的组织者、参与者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三)强化各行各业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由于互联网的空间广泛性及功能设置的多样化,开展网络赌博犯罪打击必须要强化多个部门的工作合力。第一,要突破地域藩篱。公安机关、地区网监等部门之间要强化沟通协调,冲破地域障碍,探索跨区域协作配合,拓宽发现线索和获取证据的途径,进一步提高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侦破能力。第二,架通不同行业之间的协作桥梁。侦查机关应加强与网络通信部门、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协作,可定期在地域范围内组织召开联席会,交流相关信息,便于侦查机关及时掌握网络赌博犯罪的线索,了解犯罪活动的动态和犯罪分子藏身、作案的空间平台和后期对开户人的真实个人信息、涉案资金等进行有效核实。(四)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强化网民反赌意识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上的延伸,相应的,网络赌博也就是现实的传统赌博在网络上的体现。因此,打击网络赌博犯罪、保障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势在必行。一方面,政府要正确引导网民,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的多样性和快捷性,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打击网络赌博犯罪的法律法规、司法案例,使群众了解到网络赌博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营造全民反赌的气氛。另一方面,网民们也要自觉行动起来,强化反赌意识,不能有投机心理,也不能抱着试一试、玩一把的心态参与其中,要合理使用网络,不要沉迷于网络赌博。同时,在发现网络赌博犯罪的线索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为打击网络赌博犯罪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注释:龙源期刊网蔡艺生、赵细妹.网络赌博犯罪研究.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张平.网络赌博活动的特点与防治对策.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5(4).
本文标题:浅析网络赌博犯罪的特点与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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