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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宣城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地区上学期间乘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宣政〔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农村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接送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学校与业主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公益性为主、经营性为辅,家长负担为主、政府加大扶持、业主主动让利”的基本要求平衡接送费用,为学生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接送服务。县政府负责学生接送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管理,教体、公安、交通运输、财政、安监等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对学生接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学校与业主具体开展学生接送工作的实施和保障。县政府设立接送学生运费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车辆业主接送学生的运费补贴,杜绝超载现象发生,有效维护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二、工作原则(一)安全便利原则。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方便学生”的要求,合理确定接送学生车辆的数量、行车路线和站点,保证学生上下学顺利;建立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绿色通道,为其创造优先通行条件。(二)统一管理原则。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家长长期租用专门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纳入管理;由业主向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在学校(幼儿园)初审后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审定合格后,会同县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核发“接送学生车辆”标识。(三)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原则。学生接送工作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各乡镇政府要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好此项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三、工作职责(一)县乡政府一是县乡两级政府分别负责学生接送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二是成立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接送工作领导组,设立办公室,于每学期初定期召开领导组会议,检查考核上学期学生接送工作实施情况,研究决定业主接送学生运费补贴方案,部署新学期学生接送工作任务。三是落实县财政需拨付的接送学生运费补贴专项资金,并督促相关部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四指导交通运输、教体、公安等部门与车辆所属的业主签订接送合同书。五是各乡镇加强对学生接送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调度协调,督促学校及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确定接送学生车辆的行驶线路,设置并维护乘车站点,完善村村通线路交通安全设施,配合县交通运输、教体、公安等部门做好学校门前公路交通标识的设置及维护工作。六是研究解决学生接送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二)县教体局一是建立学生接送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明确学校和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为接送车辆运输安全教育第一责任人,建立和落实车辆定期检修、保养及驾驶人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制度;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学生接送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学生接送工作责任。二是制定实施等方案,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登记备案工作,并送县财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备案。三是组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四是配合县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工作。(三)县公安局一是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测。二是加强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三是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依法查处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参与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四是在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学校、重点路段的检查,安排适当警力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段进行疏导和监管。五是定期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四)县交通运输局一是根据县教体部门提供的新学期学生接送人数、接送线路等信息,做好运量运力的预测和配置安排工作,组织营运车辆业主科学制定接送运力配置方案,会同核定票价,提出工作建议,满足学生接送运输需求;二是会同县公安、安监、教体等部门对学生接送线路进行勘察确认工作,并指导乡镇政府及时排查整改村村通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牵头做好对无标识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行为的查处工作。(五)中小学和幼儿园一是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资料全。二是督促业主申办相关手续,对提出要从事接送学生业务的车主,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在初步审查后,协助车主向县教体、交运、公安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对未办理手续就从事接送学生业务的车辆,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及时制止,并向县教体局县教体、交运、公安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三是要强化安全意识,每年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四是在上下学期间,要安排专门人员在学校门前开展交通疏导和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工作。五是分日、分车辆建立学生接送情况的完整台帐,对因故未能接送或中途变更的车辆要作详细登记。(六)县财政局负责接送学生运费补贴专项资金的筹措和保障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在下学期开学钱,及时组织人员对上学期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接送学生运费补贴额度建议方案,报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接送工作领导组批准。(七)县安监局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与协调,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各职能部门进行整改,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车辆运费补贴方式接送学生运费除业主依据学生运输协议,向家长收取部分外,县政府设立全年万元的接送学生运费补贴专项资金,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专项资金以一年为一个使用周期,分学期结算,运费补贴总额由教体部门根据全县接送学生人数、车辆数、交通运输局核定的票价等具体情况测算,用于补贴以增加运力。享受补贴的车辆必须是申领接送学生车辆专用标识的车辆,临时接送学生车辆以及学生乘坐过路农公班车不得享受补贴。补贴资金的拨付程序是:临近学期结束前,学校将本学期接送学生情况的完整台帐和统计汇总结果以及经学校、交运、公安等部门签署意见的车主补贴发放表,送县教体局审核,由县财政局划拨。根据每位承运业主的实际工作状况,给予补贴,充分发挥运费补贴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学生接送工作,事关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稳定。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生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开展。(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加强学生接送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自觉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以及超载车辆的良好安全氛围。六、其他民办学校
本文标题:农村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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