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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山乡封山育林实施方案王得民莲花山乡位于鄱阳县北部,全乡土地面积18.7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6.8万亩,辖6个行政村,7千余人,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又是鄱阳县的重要林区。为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森林旅游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实现“生态兴乡,旅游活乡”的目标为指导,以加速培育森林资源,切实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提高森林蓄积量,扩大森林覆盖面积,加快把我乡建设成生态之乡、旅游之乡为目的。采取封山育林的方法,促进我乡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封山育林的范围计林村洪水组金冲坞、东边山、城门口山场,总面积1500亩,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和界桩。三、封山育林管理措施1、因地制宜,适时抚育、补植2、以村设立专职护林员,进行巡山护林,制止并及时报告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3、在封山育林期内,禁止采伐一切林木。因冰冻、火烧等自然灾害而确需采伐林木,必须报告县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采伐手续后,方可采伐。4、严防森林火灾。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村成立应急扑火小分队,发现森林火警、火灾要及时报告和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5、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控和防治工作,凡发现野外不明原因的林木枯死或虫害,应及时上报县林业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治措施。6、要在封山育林区显要处,设立封山育林告示牌,并在主要路口和入山口等设立宣传牌,书写永久式标语。7、乡林办和县林业工作站要应组织林政执法人员、护林员定期对封山育林区域进行巡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四、封山育林的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我乡封山育林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以邹明水为组长,罗延寿、王军、为副组长,张跃海、徐敏、胡军、包立国、王得民、王全福为成员的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建立护林队伍,将护林员管护落实到山头地块,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完善的护林网络。2、广泛宣传发动,落实封山育林政策。通过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宣传栏、电视、呜锣等方式,使封山育林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村要张贴宣传标语30张,设立永久性宣传牌2块,鸣锣宣传不少于5天∕月。3、确保封山育林政策实施和林区秩序稳定。乡林办和林业工作站、森林派出所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强化管理,热情服务,确保封山育林政策的顺利实施和林区秩序的稳定。一旦发现乱砍滥伐、乱挖滥占、乱捕滥猎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林业部门,予以坚决打击。4、封山育林工作列入村年终目标考评,对封山育林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或乡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封山育林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5、建立举报制度,政府和林业站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乡政府6421003林业工作站6421228。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文标题:莲花山乡封山育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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