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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南海地区形势与我国的安全战略孟凡礼南海地区形势与我国的安全战略一、南海问题的战略特点及在我国战略中的地位;二、南海地区形势;三、我国在东亚的战略处境与解决南海问题的政策选择;四、中越关系中的南沙群岛;南海问题的战略特点及在我国战略中的地位1、南海问题的战略特点;2、南海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南海问题的战略特点⑴、南海问题是中国从古代国家向现代国家跳跃形成的历史问题;⑵、涉及现实的资源和安全问题;⑶、关系到我国的国家发展战略环境问题;南海资源①、石油资源;②、矿产资源;③、动力资源;④、生物资源;石油资源据调查,南海海底大陆架和大陆坡中,有21万立方米的油层,相当于中东各国的石油储量。根据南海生、聚油气的地质环境,整个南海至少有250个油气田,其中12个可能将成为大型油气田。矿产资源锰结核中含有锰、铁、镍、钻、铜等五十多种金属元素、稀土元素和放射性元素,是未来世界最稳定的矿产来源。南海相关海域是世界上这一矿产资源富集地区之一。动力资源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发电);海流能;盐差能;中国在东亚的国际地缘战略环境特点北面强国林立,像一堵墙阻挡我们通向太平洋的道路;东南面是中小国家环绕,扼守着我与印度洋之间的海上交通要道。南海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①、主权资源安全;②、海上通道安全;③、战略环境安全;南海地区形势1、积极方面;2、消极方面;积极方面⑴、中国东盟关系出现良性互动;⑵、南海合作开发已经起步;中国东盟关系出现良性互动消极方面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未得到有效遵守,我国经济主权利益受到侵犯,合作开发的法理困难较大,东盟国家采取拖延策略,谋求利益永久化;⑵、国际能源紧张,海洋石油资源争夺加剧,对南海利益关注增加;⑶、大国之间软竞争加剧;⑷、东盟内部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自信心缺乏和过分玩弄大国平衡策略,不利于地区稳定机制的建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国与东盟各国外长及外长代表于2002年11月4日在金边签署的政治文件。宣言确认中国与东盟致力于加强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宣言强调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有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各方承诺保持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和扩大化的行动。石油价格波动情况石油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原因①、亚洲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石油需求增加;②、美国政府大幅度增加战略储备;③、中东的地缘政治形势;④、国际投机资金的炒作;大国之间软竞争加剧中、美、日之间的竞争对地区的影响力,削弱了核心东亚国家之间的凝聚力。我国在东亚的战略处境与解决南海问题的政策选择1、中国的战略处境;2、中国国家整体战略的选择;3、南海问题的解决思路;总体处于守势的战略处境⑴、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看,中国处于一个被强敌弱邻环抱、缺少依托的境地;⑵、从经济上看,中国经济的发展在技术、资源和市场等方面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对外依赖性;⑶、从国家的主体性看,关系到国家持久和平和发展的统一问题尚未解决,国家的主体性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中国国家整体战略的选择⑴、中国国家整体战略;⑵、中国国家战略的实现;中国国家整体战略“韬光养晦,有所作为”1989年下半年,邓小平针对国内外情势的巨大变化,提出了“冷静观察、稳住阵脚、沉着应对、韬光养晦、善于守拙、决不当头、有所作为”等一系列战略方针。“和平崛起”“……,就要坚持走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各国友好相处,……”——胡锦涛《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南海问题的解决思路⑴、通过共同开发实现稳定,建立政治和经济互信;⑵、在解决通道安全上应尝试合作共管,建立军事互信,确保通道安全;⑶、将南海问题与台湾问题分开,使问题简单化,与东盟建立长期信任,给台湾以合作机会;中越关系中的南沙群岛1、中越两国在南沙群岛问题上的主要分歧;2、中越关系中的南沙群岛问题;中越两国在南沙群岛问题上的主要分歧⑴、中国主张;⑵、越南主张;中国主张①、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②、南海问题是中国与有关国家间的问题;③、中国主张有关各方在南沙问题上采取克制、冷静和建设性的态度,通过外交渠道,以和平方式与有关国家商讨解决有关问题;越南的反驳与异议①、中国最早发现和管辖南沙群岛的观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理意义,如果真有中国人开发经营南沙群岛,也只是私人行为,因此没有确立领土主权的价值;②、国际法和国际管理惯例并不承认非官方资料的地图是确定领土主权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凭证,所以中国援引的国际社会的资料和地图没有法理价值;③、越南为了支持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而支持中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但没有涉及黄沙(西沙群岛)和长沙(南沙群岛),更没有提及承认中国的主权;越南主张与中国的反驳、异议①、越南人民很早就发现了南沙群岛(越南称为“长沙”),越南有充足的历史和法律文件证明越南对“长沙”拥有不可争议的主权;①、越南所谓的“长沙”并非南沙群岛,而是越南顺化到富荣海口一带的近海岛屿和沙洲;越南主张与中国的反驳、异议②、《开罗宣言》中列举了日本应归还的中国领土,但没有提及南沙群岛;1951年8月签署的《旧金山和约》中规定:日本“放弃对于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之权利、权利依据与要求”,这是属于越南的权利,而在和会上越南代表发表的主权声明并未遭到任何反对或保留;②、1939年日本占领台湾后,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南海诸岛改名为“新南群岛”,隶属台湾高雄县。在《开罗宣言》要求日本归还中国的领土中,当然包括南沙群岛。《旧金山和约》规定日本放弃对西沙和南沙群岛的一切权利而未提及归还主权问题,由于中国没有参会并有声明在先,所以这些条款对中国没有任何效力,也无损中国主权。越南主张与中国的反驳、异议③、安南、法属殖民政府和西贡政府均以越南名义对“长沙”实施主权管理,越南通过1954年的《日内瓦协定》从法国手中继承对南沙群岛的主权。③、法国将南沙群岛“转让”给越南的说法没有根据,而据此提出的国家继承说更没有依据。同时,法国以非正义手段侵占南沙群岛,根据国际法的原则,侵占不能产生主权权利,越南的继承也无从谈起。中越关系中的南沙群岛问题⑴、缘起;⑵、发展;缘起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两国几乎从未发生过海上疆界的纠纷,时至1933年在越南实行殖民统治的法国当局宣布其占领的南沙群岛九小岛为法国领土,从此,为日后中越之间在南沙群岛问题上的分歧埋下了祸根。发展①、1954—1974年:南越当局与中国争夺主权阶段;②、1975—1990:中越关系持续恶化、主权争夺加剧时期;③、1990——今,关系有所缓和,但领土问题,特别是南沙群岛问题依然是两国关系中最不和谐的因素;南越当局与中国争夺主权阶段1954年《日内瓦协议》签订之后,法国殖民当局撤出越南,在美国的干涉下,越南出现了南北两个政权的分裂局面。南越西贡当局(即越南共和国)在美国的支持下,以继承法属越南的权利为由,与中国争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并在1974年酿成了在南海最大一次军事战争——“西沙之战”。成立于1954年9月2日的越南民主共和国(北越政府),一直承认中国对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的主权。南越当局与中国争夺主权阶段1956年6月15日,越南副外长雍文谦向中国驻越南大使馆临时代办李志明明确表示:“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应当属于中国领土。”中越关系持续恶化、主权争夺加剧时期Ⅰ、1975—1978年:中越两国关于南沙群岛问题的争议趋于公开化;Ⅱ、1978年至1990年是中越两国关系遭受严重挫折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越关系彻底恶化并公开破裂;中越两国关于南沙群岛问题的争议趋于公开化1977年5月12日,越南政府发布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声明》,对南海海域提出了广泛的主权要求。该声明指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越南领土,越南应拥有其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严重挫折的时期“如果说1974—1977年间,中越处理双方分歧的主要特点是采取暗示的方式和在外交层面上操作,那么到了1978年,随着中越关系的公开破裂,中越处理西沙和南沙群岛争端的主要方式一变而为公开进行的舆论对抗和小范围的军事冲突”。严重挫折的时期1978年12月29日中国政府发表了一项公开声明,重申:“南沙群岛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任何外国在这一地区侵占岛屿或进行任何其他活动的行为都是对中国领土完整和主权的侵犯,都是不能容许的”。12月30日越南也发表了声明,指责中国政府的声明是“无理的诡辩”,并重申“越南对斯普特拉利和帕拉塞尔群岛的主权不容侵犯”。严重挫折的时期1979年2月中越两国之间爆发的陆地边界战争,是标志两国关系全面崩溃的重大事件。1988年3·14”海战是两国关系极度紧张的缩影,也是双方在南沙群岛问题上严重对立的集中表现。关系有所缓和1991年11月5—1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杜梅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武文杰率领越南高级代表团访华,并与中方签署了《联合公报》,两国正式结束过去,中越关系实现了正常化。南沙群岛问题依然是两国关系中最不和谐的因素如果说20世纪90年代前,在南沙群岛问题上,中越两国偏重于政治领域的主权争议的话;那么,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则是在争夺主权的政治领域和争夺资源的经济领域展开双重较量。
本文标题:南海地区形势与我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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