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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费用辽宁中税普华税务师事务所电子邮箱:fpl0469@126.com电话:024-23258666-800312020/2/15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科目对比表序号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2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3投资收益投资收益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5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6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7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8销售费用营业费用9管理费用管理费用10财务费用财务费用11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12所得税费用所得税22020/2/15冯佩玲第五章收入第五十八条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销售商品收入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注意:不包括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32020/2/15冯佩玲视同销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包括三部分,即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小企业会计制度》收入是指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总流入。2020/2/15冯佩玲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收入总额会计处理(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投资收益贷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思考:小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对收入的处理差异一、销售商品收入(一)收入确认的原则第五十九条销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或产成品、材料,下同)取得的收入。2020/2/15冯佩玲6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收入确认条件2020/2/15冯佩玲7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小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企业销售商品时,如同时满足了以下5个条件,即可以确认为收入: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020/2/15冯佩玲8商品销售2020/2/15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收入确认的时间类型收入确认标准通常情况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托收承付办妥托收手续预收货款发出商品时分期付款合同约定的收款日需要安装检验的销售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验收合格时安装简单的,发出商品时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以旧换新新:做销售收入;旧:做购进以产品分成方式分得产品之日按产品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2020/2/15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讲解101.下列有关收入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B.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在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C.以产品分成方式销售商品,在发出商品时按商品公允价值确认收入D.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办妥托收手续后即可确认收入答案:AD2020/2/15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讲解112.以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委托方确认销售收入的时点是()A.委托方向受托方交付商品时B.受托方对外销售时C.委托方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时D.受托方收到委托方支付的代销货款时•答案:C2020/2/15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讲解123.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时,若安装或检验任务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则确认该商品销售收入的时点是()A.发出商品时B.开出销售发票账单时C.收到商品销售货款时D.商品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时答案:D如何理解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第一种方式:直接收款模式。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第二种方式:赊销收款模式。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第三种方式:预收货款模式。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020/2/15冯佩玲13案例1:直接收款模式与赊销模式辨析例题:鸿运公司2011年11月销售一批价值1000万元的货物给远达公司。合同约定,货到验货付款,如果货物不合格,远达公司有权拒收。2011年12月,远达公司验货合格予以付款1170万元。2011年11月鸿运公司做账借:应收账款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暂估1000万元请问鸿运公司2011年11月用“应收账款”会计科目确认销售收入,该收款方式应确认为赊销模式,还是直接收款模式?如果确认为直接收款模式,应该在2011年11月确认销售收入,还是在2011年12月销售收入?2020/2/1514赊销合同的基础是货物交付与收款时间的分离,带有明显的隐性融资性质,在赊销合同上应明确注明收款时间,本案例的交易模式本质上属于“货款两清”的直接收款模式,2011年11月鸿运公司发出去的货尚未确定质量,因此该项交易尚未完成。企业应该: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如记应收账款,同时进收入,容易同赊销模式混淆可能误判定为赊销模式,并以“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为理由,要求在2011年11月按照暂估收入额缴纳税款。为解决直接收款模式下,货物先发出,后确定销售款项的问题,税总局2011年第40号公告应运而生。2020/2/15152011年7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40号《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对发生上述情况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本公告规定做纳税调整。预收货款销售2020/2/1516案例2:直接收款模式与预收货款模式某商场2011年12月30日销售购物卡100万元借:银行存款1000万元贷:预收账款1000万元该项行为到底属于直接收款模式,还是预收货款模式?增值税究竟应该在2011年12月确认,还是在2012年度客户凭借购物卡选购货物时确认?思考:如果属于直接收款模式,则无论货物是否已经发出,企业已经取得了销售款,应当在2011年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判定为预收货款模式,由于货物尚未发出,因此不应当确认销项税额。2020/2/1517《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拟制交付的概念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转移给买受人,以替代对实物的交付的行为。如冀国税函【2009】247号:企业以销售购物卡方式销售货物的,属于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在销售购物卡并收取货款的同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加油卡的收入呢?2020/2/1518国家税务总局2002年第2号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帐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思考:为什么对加油卡给予了特案规定?2020/2/1519增值税法与营业税法对预收款方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020/2/15冯佩玲20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手续费【例题1】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l700元,款项已经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甲公司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请您为甲公司和丙公司做出账务处理。212020/2/15冯佩玲增值税法对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2020/2/15冯佩玲22(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2020/2/15冯佩玲23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小企业应当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第十三条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例题:ABC公司是小企业,于2013年1月2日以托收承付方式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800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0400元。随同商品出售收取出租包装物租金4680元,开出普通发票。该批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思考:该例应确认的会计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值税销售额分别为多少?应确认的会计收入为120000元;应确认的企业所得税销售货物收入为120000元,租金收入4000元;应确认的增值税销售额为价款+价外费用=120000+4000=124000(元)2020/2/15冯佩玲24.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核算及涉税处理2020/2/15冯佩玲25项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若干问题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处理办法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核算及涉税处理2020/2/15冯佩玲26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若干问题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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