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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区域工程质量考核奖罚办法(2017-02版)编制湖南区域工程技术部审核代胜林审核周文理签发黎晓林生效日期2017年09月制度文件执行监控部门湖南区域工程技术部日期:2017年8月25日修订记录编制人校对人审核人审批人何太、首琪何太、首琪代胜林周文理1/13为更好地落实“三级管控”原则,建立全员质量责任意识和全周期质量管理意识,同时在区域各项目、施工单位规范管理行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实体质量,特制定本考核评估办法。一、编制说明(一)本办法根据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及湖南区域工程技术部发布的相关制度及办法制定。(二)本办法为适应集团制度变化要求设立,如若集团修改相关制度,本办法将同步更新并下发。(三)本考核评估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在湖南区域正式实施,其最终解释权归区域工程技术部。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湖南区域所辖各项目。三、区域对项目工程管理及质量的奖罚办法(一)区域对项目相关人员考核制度1.月度累加考核制度说明本考核制度主要考核对象为各项目、工程及标段第一负责人,并对应设置三个考核排名。考核按每月区域巡检成绩进行累加平均,同时综合考虑每月集团抽检成绩,六个月为一考核期(1-6月,7-12月),每年1月份、7月份根据前一考核期成绩对相关人员予以考核。对三个排名中前5%的人员,由区域工程技术部向区域人力、总裁办申请给予晋级或加薪奖励;对考核排名倒数3%的人员处以降薪或降职甚至辞退处理。2.加、减分项集团当月抽查标段(该标段为区域非必检标段),检查成绩同上2/13月该标段的区域检查成绩进行对比,集团检查成绩每提高X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对相应的项目、工程、标段第一负责人各加X分,反之则各扣X分。本项加、减分不设上限。3.半年考核特别说明(1)只有部份月份参评的项目或标段,未参评月份按当月各项目或标段平均成绩计入考核。(2)每年3月、9月前将公布上季度考核成绩,并上报总裁办。(3)对项目、标段第一负责人的考核成绩亦作为区域工程技术部对该项目或标段的考核成绩。(4)晋升:经区域工程技术部综合评定,排名前5%的人员中,考核期成绩特别优秀且所辖项目或标段可作为经验分享者,将上报上级予以晋升。(5)降级:排名后3%的人员中,若考核期成绩从未进入前70%,将处以降级处理。(6)辞退:排名后3%的人员中,若考核期成绩从未进入前80%,将上报上级领导,并处以辞退处理。(二)区域月度质量巡检考核奖罚制度(1)区域月度排名中,项目排名区域前三名且综合分高于91分、同时比上月提升的项目,分别奖励项目部1万元、0.8万元、0.5万元,并授予奖状和奖杯。(2)区域月度排名中,项目排名区域后两名且综合分低于88分,同时比上月提升小于0.3分的标段所在的项目部分别处罚项目部0.5万元、0.3万元;同一标段连续两月排名区域后三名、得分低于88分且较上一个月提升小于0.5分的标段所在项目部,工程部经理降级并3/13建议总裁办对项目总(副)经理降职处理。(三)实测实量专项奖罚1.月度质量巡检建筑实测排名第一名的标段,且实测得分高于97分,奖励项目部0.5万元;建筑实测排名倒数第一的标段,且实测得分低于91分的标段,处罚项目部0.3万元。2.装修实测实量排名第一名的标段,且实测得分高于92分的标段,奖励项目部0.5万元;实测实量排名倒数第一的标段,且实测得分低于85分的标段,处罚项目部0.3万元。3.新开标段(区域月度巡检参评前三次)实测实量得分低于90分,第一次处罚项目部0.3万元,第二次处罚项目部0.6万元,第三次处罚项目部1万元。4.区域月度巡检实测实量排名进步最快而且排名上升≥6的标段,给予进步最快的标段奖励0.5万元。5.区域月度巡检实测实量排名退步最快而且排名下降≥6的标段,则处罚0.3万元。(四)区域月度巡检进步、退步奖罚1.区域月度标段排名中,排名较上月相比进步最快且排名上升≥6的标段所属项目部给予奖励0.5万元,并在当月质量大会上予以通报表扬;排名较上月相比退步最大且排名下降≥6的标段所属项目部给予处罚0.5万元,并在当月质量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2.区域月度标段排名中,标段排名进步最快且排名上升≥6的主管工程师给予奖励0.2万元,并在当月月度工程负责人会议上予以通报表扬。(五)集团对区域检查4/131.第三方检查区域排名第一的标段被集团评选为5个优秀标段之一,按排名情况奖励项目部7万元、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项目总在当月工程质量会议上做经验分享汇报。若同一标段两次及以上被集团评为5个优秀标段之一,则按排名情况加倍奖励。2.集团检查(1)集团当月抽查标段(该标段为区域非必检标段),检查成绩同上月该标段的区域检查成绩进行对比,集团检查成绩每提高0.5分则对该项目部奖励1万元,累加奖金不超过5万元。(2)集团当月检查项目标段时(该标段为区域非必检标段),检查成绩同上月该标段的区域检查成绩进行对比,集团检查成绩每降低0.5分则对该项目部处罚0.5万元,累加处罚不超过1.5万元(如果区域在集团排名相比上个月有进步,可免除处罚)。(3)区域参评标段被集团评为5个最差标段之一,项目总在当月工程质量会议上做质量提升汇报,项目总、分管工程的项目副总、总助、工程经理(或工程副经理)扣罚当月工资并在一年内不得升职、加薪,同一标段连续两个月被列入集团5个最差标段名单,报总裁办建议项目总经理就地免职。(六)安全文明施工奖罚1.月度巡检对各标段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评分并排名。2.对地下室施工阶段、地下室施工完成后外架拆除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分类在当月质量总结会上进行通报。3.每两个月依据各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平均分进行奖罚,安全文明施工双月平均分排名前三且高于88分的标段,奖励项目部0.5万元、5/130.3万元、0.2万元,安全文明施工双月平均分排名后两且低于85分的标段,处罚项目部0.3万元、0.2万元。(七)展示区品质考核奖罚制度1.区域内新建展示区过程评分,工程质量管理综合得分高于86分而且实测实量得分大于90分,奖励项目部1万元;综合得分低于83分而且实测实量得分小于85分,处罚项目部0.5万元。2.新建展示区集团联合验收综合得分高于93分,奖励项目部3万元,且每提高0.1分追加奖励1万元;长沙地区得分低于91.5分处罚项目部2万元,其他城市得分低于91分处罚2万元;联合验收低于90分,处罚项目部1万元,工程部经理降级并建议总裁办对项目总(副)经理降职处理。3.区域已开放展示区保鲜排名第一的项目在区域工程会议上进行通报表扬,并奖励0.5万元;排名最后一名的项目在区域工程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0.3万元,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项目处罚1万元,同时报区域总裁办公室。(八)项目月度质量巡检连续3次或年度累计4次区域排名倒数第一且低于87分的标段,所在的项目部项目总、分管工程的项目副总、总助、工程经理(或工程副经理)建议降职处理。(九)违反土建“十条红线”及精装修“六条红线”质量问题两条及以下每一条处罚0.3万元;违反土建“十条红线”及精装修“六条红线”三条及以上处罚2万元且分管工程的项目副总、总助、工程经理(或工程副经理)、标段主管工程师一年内不得升职、加薪;连续2个月违反土建“十条红线”及精装修“六条红线”三条及以上、一次出现违反质量问题超过4条(含4条),或在考核周期内违反土建6/13“十条红线”及精装修“六条红线”问题最多的项目,项目总、分管工程的项目副总、总助、工程经理(或工程副经理)、标段主管工程师建议降职处理。(十)其他专项奖罚1.工地开放日联合验收得分高于90分,奖励项目部1万元,低于86分,处罚项目部0.5万元。2.交楼样板层联合验收一次验收通过,奖励项目部0.5万元;一次验收不通过的区域内部通报批评,第二次验收仍然不通过的处罚项目部0.5万元;交楼样板层未验收通过便进行货量装修施工,处罚项目部1万元,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区域内通报批评或建议降职处理。3.场地移交拒不执行或者移交造假,第一次处罚项目部0.3万元,第二次处罚项目部0.6万元,两次以上的所在的项目工程经理(副经理)区域内通报批评或建议降职处理。4.干挂石材专项验收得分高于93分,奖励项目部0.3万元;低于86分,处罚项目部0.2万元。5.项目管理亮点或管理创新每入库集团一条,奖励项目部0.5万元,被集团采纳推广的奖励项目部2万元。(十一)对未能及时、按规定回复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工程技术部等部门的文件,需书面说明原因,否则每次处罚项目部0.2万元。(十二)对触碰“Ⅲ级风险预警”的项目,区域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触碰“Ⅱ级风险预警”的项目,每次处罚项目部0.5万元/标段,对于触碰“I级风险预警”的项目,除集团处罚外,区域对项目部追加处罚1万元/标段。(十三)项目总是项目质量管控第一责任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区7/13域工程技术部将报区域总裁建议对项目总予以降职或撤换。1.交楼区出现因质量问题而引起严重的群体投诉或上访事件(大于等于20人以上聚集投诉或上访)。2.项目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以上。(十四)碧桂园集团工程质量红线管控措施(由集团执行)。触碰红线,项目总经理就地免职。四、区域对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及质量的奖罚办法(一)月度排名奖罚(1)区域月度排名前三名且评分较上月提升的标段,分别奖励2.5万元、1.5万元、1万元,并颁发证书及奖杯(项目可以酌情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申报集中领取奖金)。(2)区域月度排名倒数后两名且评分低于88分且较上月提升少于0.3分的标段,施工单位分别处罚1.5万元、1万元。(二)实测实量专项奖罚1.月度质量巡检建筑实测排名第一名,且实测实量得分高于97分,奖励施工单位1万元,实测实量排名倒数第一,且土建实测实量得分低于91分、装修实测实量得分低于87分的标段,处罚施工单位0.5万元。2.新开标段(区域月度巡检参评前三次)实测实量得分低于90分,处罚施工单位1万元。3.装修实测实量排名第一名,且实测实量得分高于92分的标段,奖励施工单位1万元;实测实量排名倒数第一,且实测得分低于85分的标段,处罚施工单位0.5万元。(三)区域月度巡检进步、退步奖罚。8/13区域月度标段排名中,排名较上月相比进步最快且排名上升≥6的标段所属施工单位给予奖励1万元,并在当月质量大会上予以通报表扬。排名较上月相比退步最大且排名下降≥6的标段所属施工单位给予处罚1万元,并在当月质量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四)对于工程质量管理得分低于87分的货量区标段,施工单位当月申报进度款暂扣10%,整改完毕后,报区域工程技术部验收合格后于下月返还。(五)巡检中发现:严重未按图施工、不按规范(含地标)施工、混凝土强度严重不符(相差一个级别以上)、大面积渗漏、大面积开裂等质量问题反复出现的,将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处以1~3万元/次的罚款。(六)标段出现集团发布的土建“十条红线”及精装修“六条红线”质量问题两条及两条以下的,每条处罚施工单位1万元;出现集团发布的土建“十条红线”质量问题超过3条(含3条),撤换施工单位现场工程负责人;连续两月出现违反土建“十条红线”及精装修“六条红线”质量问题三条及一次出现违反质量问题超过4条(含4条)的处罚10万元,暂停该施工单位投标资格。区域巡查督办时,发现对上个月存在的土建“十条红线”及精装修“六条红线”质量问题未落实整改或整改造假、质量问题重复出现,加倍处罚。(七)标段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对施工单位罚款5万元,并撤换施工单位现场工程负责人。(八)对触碰“Ⅲ级风险预警”的标段,对施工单位处罚1万元;对触碰“Ⅱ级风险预警”的标段,对施工单位处罚2万元,并由区域和项目共同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对于触碰“I级风险预警”的标段,9/13除集团处罚外,区域对施工单位追加处罚4万元。(九)集团对标段检查1.第三方检查区域排名第一的标段被集团评选为5个优秀标段之一,按排名情况奖励施工单位7、6、5、4、3万元。若同一标段两次及以上被集团评为5个优秀标段之一,则按排名情况加倍奖励。2.集团检查集团在每月抽检区域内标段时(该标段为区域非必检标段),凡是比区域月度评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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