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2014年推荐直升方案(上报稿)
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2014年直升生、指标生推荐方案按照青岛市教育局2014年直升生、指标生相关文件,为能将一批学业水平高、综合素质优秀的毕业生输送到高中学校,学校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此推荐方案。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推荐直升及指标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进行解释与监督。二、推选要求获得直升生资格的学生应参加相应普通高中学校的直升测试。未被直升录取的学生,第一志愿须报考同一普通高中学校,享受指标生待遇。指标生第一志愿须填报与其指标生资格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三、报名条件(一)符合直升学校高中招生计划要求的、品学兼优的、在籍的应届毕业生,并且从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学生中评选推荐。(二)综合素质1.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优秀;2.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以及学科发展性目标均为A等,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突出;3.推荐直升学生的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成绩不低于2A1C,推荐指标生的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历史会考科目成绩需达2B2C及以上。4.勤奋好学,阳光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四、评定办法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学业成绩、在校期间获得的综合荣誉及初中阶段取得的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依次量化赋分,累计相加算得总分,分别按报考志愿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出规定数量的直升生和指标生总数。分数相同时,学业成绩高者在前。成绩计算过程中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并分别签字,最终结果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具体评分办法为:1.学业成绩将初中阶段主要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最终得到的成绩作为最后的学业成绩(会考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具体测算办法:七年级上学期期末5%,下学期期末5%;八年级上学期期末20%,下学期期末20%;九年级上学期期中20%,上学期期末30%。备注:九年级下学期期中考试如果在直升推荐之前进行,则按照下面比例执行:七年级上学期期末5%,下学期期末5%;八年级上学期期末15%,下学期期末15%;九年级上学期期中15%,上学期期末20%,下学期期中25%。2.综合加分综合加分包括综合荣誉加分和综合素质加分两部分。(1)综合荣誉加分初中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加5分;获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加3分;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加1分(以上荣誉取最高一项赋分,满分5分)(2)综合素质加分综合素质加分分为A.B.C三类,每一类分别赋分,各类之间进行累加。A类:学生会主席及副主席、自主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自主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学生民主参事会主席及副主席、生态环保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学生校长助理、学生会秘书长、学生干部组织各部门部长、校团委委员会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加2分;学生干部组织各部门副部长、副秘书长、副班长、班委、团支部委员、社团负责人加1.5分;学生会干事加1分。(任职一年以上,社团负责人任职一学期以上,取最高职位,不累计加分,满分2分)B类:青岛市少科院院士加2分,研究员加1分,助理研究员加0.5分;区少科院院士加1分(满分2分)C类: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能力比赛中个人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省特等奖加5分,获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4分,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3分、省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加2分、市级三等奖或区一等奖加1分;团体比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省特等奖的个人加3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2分,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1分,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加0.5分。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分别加1.5分、1分、0.5分。(同类别或同学科比赛取最高奖项计算,不同类别或不同学科比赛可累计加分,满分10分)五、推选程序1.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出具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文件证明作为加分依据。如有虚假材料则取消其推选资格,未按照工作日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解释权归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2.学校根据上报名单结合推选条件进行资格审定,按综合测评成绩确定拟推选名单。3.校内公示拟推选名单三天。4.正式确定推选名单并报送市北区教体局。六、必要说明介于青岛市2014年招生方案未确定,如果出现与直升相关的政策方面的改变,学校直升推荐方案将随之做相应调整。咨询电话:66751217投诉电话:66751866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二〇一三年四月
本文标题: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2014年推荐直升方案(上报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76580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