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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公共健康与药品专利制度在Trips下的协调姓名:张丽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国际法学指导教师:孙新强20080320论公共健康与药品专利制度在Trips下的协调作者:张丽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钟海TRIPS协议下的药品专利制度与发展中国家的药品取得问题2007自TRIPS协议实施以来,面对发达国家加强药品专利保护的巨大压力,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感到,在政府及时提供解决公共健康的有关药品上,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本文通过对TRIPS协议与药品取得的分析,指出TRIPS协议框架下的知识产权体系并非完美无缺,建议发展中国家抓住机遇,利用TRIPS协议提供的灵活性进一步开拓有利于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文章共分四部分。引言部分先简要介绍药品专利保护的现状和现今存在的公共健康危机,以提出问题并围绕问题的解决而逐步展开论述。文章首先从药品专利制度的确立说起。究竟药品专利制度对药品取得有什么样的影响?它的设立对公共健康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是本文一开始要论述的问题。对本部分的研究,在国内很少论述,所以本部分主要通过对国外一些研究机构的调研结果和通过网络直接查找外文资料来进行叙述。接着本文从对药品专利制度的限制着手,通过对TRIPS协议中的强制许可制度的历史演进来解说此制度的内容和价值,并通过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的典型案例来实证说明。在本部分中,本文不同意认为强制许可制度是发展中国家解决药品取得问题的一剂灵丹妙药。本文认为应该对强制许可制度有更全面的认识,此制度是把双刃剑。发展中国家对其随意出鞘,会造成“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后果。在论述完强制许可制度后,接着引出同样对药品专利起着限制作用的“Bolar例外”和“强制审查例外”。通过对它们来龙去脉的叙述和案例的解剖来说明它们对药品取得所起的作用,并为下文利益平衡原则的理论探讨做下铺垫。在本部分中,对“Bolar例外”和“强制审查例外”的研究,国内也较少见,我国的立法也尚未规定。相信此部分对我国的立法有不少之借鉴作用。紧接着从理论层面上来分析药品专利与药品取得之间的冲突,通过对利益平衡原则的法哲学分析来更深入的了解此冲突。是对文章第一部分的药品专利和文章第二部分的制度研究的深层次解析。文章最后结合我国的医药现状和相关立法来分析我国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可行性方案。借鉴上文有利的制度,建议完善我国的立法以应对我国可能发生的公共健康危机。并指出我国要彻底解决公共健康问题,其根本出路是加强本国药品研发能力的建设。2.学位论文王红娟药品专利保护与TRIPS协议若干问题研究2004专利制度是知识产权法的核心内容.拥有专利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竞争力、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世界各国政府均对本国国内及世界整体的专利制度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因此作为主要专利技术制造商和出口商的发达国家,为了维护本国企业的利益,一直在通过各种途径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专利法的保护并降低审查标准.1994年,WTO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在发达国家的强烈要求下通过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其中对医药产品及其生产工艺提供专利权保护是该协议的一项重要内容.该协议的签署使所有WTO的成员国均承担了为医药产品及生产工艺提供20年保护期限的国际义务,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WTO框架中进行利益角逐的一次重大胜利.TRIPS协议使发达国家的制药厂得以以专利权为由维持垄断高价,避开市场竞争所带来的利润损失,为发展中国家获取基本维生药品设置了重重障碍.TRIPS协议的签订使专利制度逐渐背离了其平衡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初衷,发展成为发达国家实现全球霸权的工具.药品专利制度只是一个表面现象,它引发了人们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思考.如何在现有的知识产权体系下发继续发展本国的经济,保护国内公民的公共健康,已经成为各利发展中国家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药品专利制度和公共健康的有关概念和相互关系,通过分析总结出药品专利保护对公共健康存在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第二部分简述了TRIPS协议及其后形成的《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对药品提供专利保护的背景、内容及意义.第三部分通过对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尤其是药品专利保护现状的分析,对两者的合理性进行了反思.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笔者总结了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制度中药品专利提供保护的几点不足,并提出了有关我国及发展中国家完善本国药品专利制度的几点具体意见,希望借此引起法学界对药品专利制度的重视.3.学位论文杨华振药品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危机的冲突与平衡2007随着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艾滋病等烈性传染病在全球的肆虐,公共健康危机凸显,公共健康危机与国际药品专利保护制度的矛盾也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相关问题引人深思:药品专利保护制度和公共健康危机的矛盾有何表现?隐藏在矛盾现象下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二者能否变冲突为和谐,达到一种平衡的境界?鉴于我国严峻的公共健康现实,探讨此问题可对我国尚不完善的药品专利制度的构建或有裨益,因此更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运用历史考察和法理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追根溯源、对照比较,跟踪最新发展动态,探讨药品专利制度发展的规律,以期对开篇所举问题的破解有所贡献。本文分五章。第一章通过对矛盾双方:公共健康危机和药品专利保护制度的对照介绍展示公共健康危机的严峻现实和药品专利保护的特点,为下文揭示二者的冲突做好铺垫。第二章从权利性质、法律构建、法律演变等多角度分析了二者冲突的深层次原因,并通过对TRIPS协定框架下对药品专利的特殊保护的阐述,说明了当今药品专利国际保护与公共健康关系紧张是因为TRIPS体系明显利益失衡。第三章对公共健康利益和药品专利的平衡进行反思,从理论上探讨平衡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同时介绍了TRIPS协定中关于保护公共健康的一些规定,为二者的平衡打开希望之门。第四章跟踪TRIPS的最新动态,揭示“利益平衡”是其发展趋势。第六章评析中国的药品专利制度,得出结论:必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药品专利保护制度才能解决我国的公共健康难题。在制度构建中兼顾“效率”与“公平”是其价值追求,同时就如何利用现有的药品专利国际法律资源给出建议。4.学位论文邓词TRIPS协议药品专利保护例外之研究2006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7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权利行使,目的应在于促进技术的革新、技术的转让与技术的传播,以有利于社会及经济福利的方式去促进技术知识的生产者和使用者互利,并促进权利与义务的平衡。随着知识产权的经济化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知识产权已经不仅仅是一项法律制度,而且还是作为保持国际竞争力、攫取高额垄断利润、适应不断变革的世界经济所采取的经济手段或者国家政策。从目前的情况来看,TRIPS协议更多地是反映了发达成员方的利益和意志,过多地强调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对保护发展中成员方的利益重视不够,导致了富国和穷国之间的“知识鸿沟”日益扩大。当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垄断和权力扩张的合法外衣后,知识产权权利的极度膨胀与促进知识创新、传播和促进社会进步的目标之间似乎产生了一种悖论,甚至是一种矛盾,发展中成员方的公共健康危机更是凸显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应然和实然之间的冲突,也正是因为这场冲突的愈演愈烈,为WTO各成员方提供了重新审视世界贸易体系中的知识产权制度的机会。由于TRIPS协议规定的药品专利保护制度对专利药品的价格有实质上的影响,而专利药品的价格对发展中成员方及时预防和缓解公共健康危机起关键作用。在当今药品专利技术和制造方法主要被发达成员方垄断的情况下,利用TRIPS协议中有关药品专利保护例外的灵活性条款是发展中成员方应对公共健康危机最主要、最便捷的途径。本文将以发展中成员方如何应对和缓解其面临的公共健康危机为思路贯穿全文,在TRIPS协议框架下探讨药品专利保护例外的理论以及实际运用。在结构上,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本部分首先阐述了全球性公共健康危机的特征,并且对发展中成员方的公共健康形势作了特别的介绍;其次,分析了TRIPS协议中药品专利制度对专利药品的价格以及对公共健康危机的影响,指出现行的药品专利制度对于公共健康问题的解决是一把双刃剑,同时得出必须对药品专利制度做出必要的限制或者作出例外规定才能解决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危机的结论。第二部分:TRIPS协议药品专利保护例外之理论分析。笔者通过两个方面对TRIPS协议药品专利保护例外进行理论剖析:一、理论依据分析。任何规则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本小节通过对专利权内容本身的限制、社会公共利益和药品专利权之间的平衡、健康权优先于药品专利权以及发达成员方和发展中成员方之间利益的平衡等四个方面来论证TRIPS协议药品专利保护例外存在的必然性;二、条款分析。由于药品专利保护例外涉及到TRIPS协议中具体的条文(本文主要是指第31条和第6条),本小节有必要对条款内容、条款对应的具体法律制度或者措施(强制许可和平行进口)以及对缓解发展中成员方公共健康危机的作用作详尽的分析。第三部分:TRIPS协议药品专利保护例外之实证分析。通过对南非案和巴西案的介绍和分析,可以看出:发展中成员方在实际运用例外规定时除了受到发达成员方的极力阻扰之外,TRIPS协议中有关药品专利保护例外的规定并没有发挥其应然的效果,其概念的模糊性以及实践中的难操作性暴露出TRIPS协议第31条和第6条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本部分通过案例分析评析以上两个条款存在的缺陷,进而阐述了TRIPS协议在公共健康问题上对药品专利保护例外所作出的新近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发展中成员方解决公共健康危机提供了法律便利。第四部分:发展中成员方在药品专利保护例外问题上的应对策略。制定TRIPS协议药品专利保护例外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发展中成员方应对境内传染性疾病引发的公共健康危机。在外部法律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内部立法和配套措施成为发展中成员方有效利用TRIPS协议药品专利保护例外规定的当务之急,对此笔者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合理定位例外规则对研发新药的影响;利用最新的谈判成果积极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避免例外规则的潜在负面效应;形成战略联盟对抗内忧外患。第五部分:对中国相关立法和对策的建议。中国国内的公共健康局势同样非常严峻。在TRIPS协议最新发展的基础上,中国政府及时修订了相关立法,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实施例外规则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仍有不尽完善之处。本部分主要针对当前中国在相关问题上的立法和对策提出建议,以期望能对中国目前公共健康危机的缓解有所裨益。5.学位论文王金兰试论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危机的冲突与平衡2008虽然说“私人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当人类的生存权受到威胁的时候,生存权就理所当然的高于财产权,此时人类应该先考虑生存权再顾及财产权。但是,决不是光考虑生存权而忽视个人的财产权。以前,公共健康危机对于我们来说好像是遥远的,但是自从我国2002年爆发了“SAR”以及接踵而来的禽流感以后,人们才对它有了切身的体会。没有经历过并不代表它不存在,其实很多实例已经证明了公共健康危机就在身边,一触即发。为了缓解公共健康危机带来的生存压力,人类作出了广泛地努力,包括通过改善人类的生活卫生习惯以及建立合理的制度来预防公共健康危机。但是这些措施所需要的时间之长是应对目前频繁发生的传染性疾病所不容许的。众所周知,看病最需要的就是药品,因此近年来应付突发性的公共健康危机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如何快速的获得药品。但是药品的获得并不是那么简单。目前的药品尤其是稀缺药品大部分都是有专利保护的,价格通常都很昂贵,一般人是负担不起的。由此可以看出,专利药品的难获得与公共健康危机的频繁发生充满了矛盾,因此本论文的写作立足点就是探究如何平衡两者之间冲突。本文的内容主要分为五章:第一章:公共健康的概念及现状。本章主要介绍了一下公共健康的概念、特征、现状以及引发公共健康危机的原因。传染病并不是唯一一种威胁公共健
本文标题:论公共健康与药品专利制度在Trips下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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