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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认识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是人类认识社会了解社会,分析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解释预测社会发展变化的重要手段。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既是社会知识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基础支柱之一,同时也是社会学相对于其他社会科学来说最具特色和优势的学科领域。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是现实社会中的人、是人们的社会行为,是由人和人的社会行为所构成的社会现象。而人有时一种具有特定社会历史和文化传统特征的社会性动物。不同的社会历史和文化传统决定了生存于这个社会中的人所具有的不同的行为方式,也决定了他们对于研究工具和研究方法的不同要求。为此,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已发展为集实践法、过程法、矛盾法、历史主体法、系统法、定性定量法等为一体的方法系统。这些方法相辅相成互为一体,共同为人类探索社会奥秘服务。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出发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最高抽象。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刻地指出人与世界的关系实质上是以实践为中介的人对世界的认识和改造关系。从实践出发解决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伟大哲学变革的实质和关键。是实践为人提供了认知对象。因此在实践中,人不仅认识了世界,而且改造了世界,在天然、自然的自在世界的基础上创造了人类的属人世界。所以,实践不仅具有认识论意义,而且具有世界观意义。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进步的动力,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可见实践法是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之一。但人类在运用实践法的过程中要注意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关系。认识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认识论的本质规定。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是指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实践是具体的,在实践中产生的理论也必然是具体的。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历史的,是指实践总是发展的,认识要同不断发展变化的实践相符合。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要求人们,当实践的具体过程已经向前推移的时候,理论就应当随之而转变,否则就会犯思想落后于实际的错误;当实践的具体过程尚未结束,向另一具体过程推移转变的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如果人们硬要强制推移,把将来才能做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企图超越历史阶段,就会犯冒险主义的错误。所以我们在实践中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及认识。矛盾法要求我们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时刻注意矛盾的客观性、普遍性、特殊性。矛盾是客观的,是一切事物所固有的,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我们要敢于实事求是地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切忌害怕矛盾,回避和掩盖矛盾。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因此我们要用全面地观点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切忌一点论,片面地看问题。要时刻铭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哲学道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即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告诉我们不同事物的矛盾不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发展的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特点,矛盾双方也有各自特点。因此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忌对具体问题不作具体分析的千篇一律、一刀切。唯物辩证法过程论原理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个重要原则。它要求我们用历史的观点认识问题;它要求我们研究新情况,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发展是具有前进性质的运动,是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无序向有序的上升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发展才能产生新事物,在社会历史领域,发展的本质是创新。而过程论是发展观的集中体现。一切事物都是发展的,但发展必须经过应有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的历史,过去、现在和未来。人类历史的发展就是一个不断生存与灭亡,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在历史的过程中,任何存在都是暂时的。把世界看作过程的集合体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把世界看作永恒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是形而上学的思想特征。历史主体的研究方法说明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社会历史首先是物质生产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创造的历史。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还是变革社会制度的决定力量。“现实的人”是社会历史研究的出发点;“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内容。人的状态是历史发展状况的衡量尺度,人才是历史发展的最终目的。历史唯物主义反对英雄史观,坚持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并不否认历史人物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因此我们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要时刻以人为本,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实现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的紧密结合。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要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要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系统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既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从整体出发认识事物和系统,又要把事物和系统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最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定性分析法亦称“非数量分析法”。主要依靠预测人员的丰富实践经验以及主观的判断和分析能力,推断出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趋势的分析方法,属于预测分析的一种基本方法。这类方法主要适用于一些没有或不具备完整的历史资料和数据的事项。定量分析法是对社会现象的数量特征、数量关系与数量变化进行分析的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应该是统一的,相互补充的;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基本前提,没有定性的定量是一种盲目的、毫无价值的定量;定量分析使之定性更加科学、准确,它可以促使定性分析得出广泛而深入的结论。两者虽有层次之分,但两者相辅相成,定性是定量的依据,定量是定性的具体化,二者结合起来灵活运用才能取得最佳效果。通过以上分析,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虽可具体分为实践法、过程法、矛盾法、历史主体法、系统法、定性定量法等,但其是一个系统的方法论。我们既要分清各方法之间的区别与差异,更要发掘各方法之间的联系。使它们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真正成为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更丰富有效的理论方法。
本文标题:对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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