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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会计谭苏岳倩倩段炼向本玉余丽娟一、澳大利亚会计环境历史上,澳大利亚是英国的殖民地,各方面都深受英国的影响,会计也不例外。英国会计模式对澳大利亚会计的影响一直延续到20世纪60年代。近年来,由于美国在澳大利亚投资的增加使得美国会计的影响大增,并且英国人在加入欧盟后其会计根据欧盟的指令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使得澳大利亚会计与英国会计的差异逐渐拉大,现在一般认为澳大利亚会计介于英国会计和美国会计之间。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澳大利亚人口不多,经济总量也远不如欧美国家那样显著,但是在其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和一名国家兼收并蓄的特性的驱动下,澳大利亚会计以其强大的会计职业界和先进的会计准则在世界上享有一定声誉。而且随着近年来澳大利亚会计界在会计国际协调方面所进行的努力,使得澳大利亚会计已成为国际会计协调运动中的重要力量。综上所述,澳大利亚会计深受英美会计的影响,属于盎格鲁-撒克逊会计模式,即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强调财务会计的主要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和为评价管理层的受托责任的履约情况提供信息基础,并以企业经营实际和实用为导向,强调自我发展和职业自律。二、澳大利亚会计职业团体与会计准则澳大利亚有两个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AustralianSocietyofCertifiedPracticingAccountants)和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ustralia)。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有93000多名会员,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有40000多名会员,其中有5000人为双重会员。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是由会计师自愿组成的行业自律性组织,是经政府公司登记部门登记的公司法人,迄今已有120年的历史,总部设在墨尔本市。澳大利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依法管理,注册会计师的地位由法律规定,不受专门政府部门主管。政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主要是特种执业资格的管理,如从事公司审计和公司清算业务必须得到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的批准,从事税务代理业务要得到澳大利亚税务局的批准,并且要遵守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其业务监督等。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简介澳大利亚全国性的会计职业团体有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和澳大利亚会计师联合会(ASA)。1966年,在两个团体的联合倡导下,建立了“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会”(AARF)负责拟订和公布会计准则。在已发布的18项澳大利亚会计准则(AAS)中,引人注意的是《AAS-7:矿产采掘业会计》和《AAS-11:建筑合同的会计处理》。因为澳大利亚幅员辽阔,矿产资源丰富,采掘业和建筑业是澳大利亚的经济支柱之一,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专门的会计规范,而这两项专门准则在英美等西方国家是没有的。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AARF)拟订的会计准则经过讨论,得到ICAA与ASA批准后,还必须得到会计准则审查委员会(ASRB)的认可和批准,才能最终决定其是否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可见,在澳大利亚,会计职业团体在会计准则制订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是有限的,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公司法的主导和制约作用。三、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的历史演进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澳大利亚迈出了制定会计准则的步伐,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先后经历了“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AARF)”、“澳大利亚会计评审委员会(ASRB)”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一)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AARF)1966年,ICAA和ASA联合成立了“澳大利亚研究基金会”(TheAccountingResearchFoundation,简称AARF),其目的在于制定会计准则,提高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它是澳大利亚正式制定会计准则的第一个职业机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制定的机构及其程序图如图:由图可见,澳大利亚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层次复杂,机构重叠,由时重复、矛盾,甚至受阻,影响到会计准则的实施效率与效果。AARF是由会计职业组织建立的,从本质上说它属于民间机构,缺乏政府背景,与任何民间机构制定的会计准则相似,AARF制定的AAS准则虽然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较强的优点,但由于它们仅对ICAA和CPAA(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00年4月又一次更名为“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简称CPAA)”的会员具有约束力而缺乏法律地位的支持,因此在推行过程中遇到较大的阻力。(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评审委员会(ASRB)由于AARF制定会计准则只对ICAA和ASA的成员具有约束力,而对于广大的企业会计人员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导致财务报告的编制与会计准则脱节,社会对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批评意见越来越多。当时的新南威尔士州(NSW)公司事务委员FrankRyan认为准则“引入真实,公正的权威概念”的目标在没有立法机关支持以确保得到遵守的情况下是无法实现的。FrankWalker(1981年新南威尔士州常务律师)要求成立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对授予会计准则法律地位进行评估。ICAA和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联合向澳大利亚企业和证券委员会递交了一份建议,表示准则评价职能应优先保留在职业团体手中。由于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涉及到各方的利益,以上两点意见没有被接受。作为妥协,1984年成立了会计准则评审委员会(ASRB),其权利包括:确定准则的优先地位;提议制定会计准则;对提交的准则进行评价;寻求专家意见;听取公众意见;邀请公众提供意见;批准会计准则。ASRB对准则内容的审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1)准则是否保持前后一致;(2)准则是否有逻辑性,是否建立其系统;(3)会计信息是否具有有用性;(4)是否考虑到准则的可实行性,即能在工作中贯彻实施。(三)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1991年1月,根据《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案》的有关规定,澳大利亚首次成立了直接归属于政府部门监管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并取代ASRB。在AASB成立的同时,PSASB专门负责制定适用于公共部门和非公司制企业的会计准则,从而使得澳大利亚在1991年至1999年的近10年时间内,两个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同时并存,并出现了AAS和AASB两套会计准则,甚至还出现了两套财务报告的框架。多种会计准则来源以及各自制定概念框架的问题,不仅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造成了会计实务的混乱,而且降低了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的权威性。1988年,在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管理委员会主席格兰厄姆·珀瑞森(GrahamPierson)教授的主持下,开展了对指定会计准则机构进行改革的研究,并发表了其研究小组的报告。其提出的改革措施主要是:1.1992年,成立两个具有广泛代表性咨询团体,分别服务于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会计证准则制定工作。2.在1995年成立一个称为“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基金会(AASF)”的机构,该机构应独立于会计职业界、商业企业界与政府部门,其资金亦应从广泛的来源筹集。3.在1995年由AASF成立一个国家级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命名为“会计准则委员会(ASB)”,ASB可以由会计准则评审委员会、公共部门会计委员会和会计研究基金会三个组织合并而成。改革后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的制定及其程序图如图:然而,遗憾的设,“珀瑞森报告”虽然赢得了会计职业界和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的支持,但并没有赢得澳大利亚政府的同意。经过以上改革,可以看到,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的制度安排已与美国基本相似,FRC相当于美国的“财务会计基金会”FAF,AASB相当于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UIG相当于美国的“紧急问题小组”EIFI。另外,澳大利亚还设立了“AASB咨询团体”,其作用亦类似于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FASAC。新AASB还对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的制定实施了“充分程序”,这也是英美国家的影响。与FASB不同的是,新AASB不再是纯粹的民间机构,而是由财政部主导,具有强烈的政府色彩。新AASB成立后,成为澳大利亚唯一一家由法律授权制定会计准则的机构,原先多种会计准则来源并存的情况将不复存在,原AAS准则和原AASB准则都在新AASB准则的旗帜下获得统一。四、澳大利亚现行会计准则与实务的主要特点1.澳大利亚会计最鲜明的特色就是采取“部门中立”的态度。2.《公司法》在澳大利亚的会计立法体系中有着重要作用。3.在信息披露方面,澳大利亚要求更高的透明度和完整度,遵循的成本更高。4.在不同会计政策的选择方面,澳大利亚对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备选方案做了限制,如保险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符合AASB倡导的“选择最佳国际实务的处理方法”的理念。5.某些会计实务上,澳大利亚有着更完整全面的体系和更合理完善。二、澳大利亚会计实务的特点1、资产计价。对存货和有价证券一般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当估计市价与可能的变现净值大致相同时,则可以市价作为孰低法的计算依据。后进先出法即最后进货成本法在存货流动计价时不允许使用。固定资产原则上按历史成本计价。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使用重估价值使之符合“真实与公允”的原则。资产重估时,重估升值的贷记资本类科目“重估价准备”,重估减值的作为当期损失注销。减值若涉及以前期间的则冲减“重估价准备”。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税法规定采用直线法或递减法,并要求采用规定的标准折旧率。在变更折旧方法时,若影响较大,需在报表附注中说明。2、费用摊销。研究与开发费用一般列为当期费用,但如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按递延费用处理。商誉一般在价值减退时进行摊销。同时也确认负商誉,称之为“合并引起的准备”。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也进行摊销。长期债务在报表上列示时包括一年后到期的项目,长期债务的折价或溢价按规定进行摊销。融资租赁支出不作为资本化支出处理,列入收益性支出。澳大利亚会计特别强调区分“备低”和“准备”的区别。前者适用于引起负债的发生或资产的减值,但确切的数额尚无法确定的情况;后者是指金额的实际准备,又区分为“资本准备”和“收益准备”。资产重估升值、股票溢价准备等属于资本准备,而那些未经拨定的企业纯收入属于收益准备,它也被称为一般准备金。3、纳税调整。澳大利亚的会计收益并不要求与纳税收益保持一致。当会计收益不等于纳税收益时应记录递延所得税。澳大利亚的税务体制,存在“经济上的双重课税”,即支付的股利不能从应税收益中扣减,而收入方收到股利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财务报表。澳大利亚现行的公司法没有规定年度会计报表的统一格式,会计报表也不要求公司提示下列信息:(1)营业额和成本的大类;(2)按整个经营的各部分分解的信息;(3)固定资产和投资的变动情况。1984年公司法进行了较大的修订,要求董事会和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说明报告必须指明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遵从了经过批准的会计准则;如未遵从,是否反映了“真实与公允”的观点及这样做的原因,并要求定量地指明可能带来的影响。当发生企业合并时,按权益法进行处理。当控股权占50%以上时,要全面合并,不论国内国外的子公司都要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时,少数股东权益和收益单独列示。1985年以后的会计报表,要求提示分部会计资料,提供分行业和地区的有关销售、损益和资产状况的信息。5、物价变动会计。澳大利亚会计学术界倾向于现行成本会计。综上所述,澳大利亚会计的总体特征主要体现在:(1)由于历史的原因,澳大利亚会计管理和实务与英国相似,会计制度的立法基础是公司法,而不是证券交易法。(2)澳大利亚的两大会计职业团体未能实现统一,1966年成立的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AARF),负责拟订会计准则。(3)澳大利亚会计报表的目标不仅是向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会计信息,而且重视向公司职员提供会计信息。(4)澳大利亚会计具有鲜明的澳大利亚特色,同时由于它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发起国之一,因此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比较注重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一致。五、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发展动向(一)继续积极推进会计国际化。从2005年之后陆续修订的各项准则看来,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体现出逐渐和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的趋势。相比于2004年最早颁布的A-IFRS,修订后的准则存在如下变化:1.删除了很多原有的以Aus为前
本文标题:澳大利亚会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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