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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安全生产法》辅导报告201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新《安全生产法》总述一二目录三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四政府监督管理的变化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第3页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五1、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共识。2、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屡禁不止,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吉林德惠禽业公司“6•3”火灾爆炸(121人死亡,76人受伤);山东青岛“11•22”输油管道爆炸(62人死亡,136人受伤);江苏昆山“8•2”粉尘爆炸(75人死亡,185人受伤),暴露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必须从法律上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加大“打非治违”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3、近几年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重大决策和举措,相继制定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需要将重要政策措施上升到法律制度。4、受旧法限制,部分条款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法律规定的处罚额度偏低,与近几年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衔接。第4页一、新《安全生产法》总述章节总条款新增条款修改条款保持不变第一章总则16196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3241513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10109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172411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1236第六章法律责任256136第七章附则3102总条款114174453一、新《安全生产法》总述第5页从企业角度来看,新《安全生产法》与原法相比:与企业及其人员直接相关全部114条条款中71条新增的17条条款中9条一、新《安全生产法》总述第6页新《安全生产法》总述一二目录三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四政府监督管理的变化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五(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六)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七)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八)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目录(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第9页新法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新法提出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解决了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是“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对实现企业安全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六)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七)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八)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目录(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第11页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的中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制、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六)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七)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八)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目录一是明确企业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委托给有关机构承担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三)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13页例如:今年在安全大检查时发现公司委托北京石油学院进行油品物性化验分析,化验人员为北京石油学院学生,无相关操作证件进行作业。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一百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受到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收入二倍至五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理。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14页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工作,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相关要求,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管理办法》(中油安(2014)13号)规定,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部安全环保管理职责规定》(石油安(2014)20号)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安全环保管理职责规定》(中油安〔2O14〕14号),西部管道公司编制了《公司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各单位根据公司规定,均编制了本单位安全环保管理职责规定,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第15页公司领导的主要安全环保职责:一、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总责;二、党委书记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三、分管安全环保工作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四、其他管理层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工作负领导责任。公司领导层、部分机关部门、各单位安全环保职责建立情况第16页规划计划处:(一)负责将安全环保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和计划;(二)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及后评价工作;(三)负责公司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计划下达或核备。财务资产处:(一)负责安全环保业务管理各项费用化支出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二)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足额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三)负责依据公司批复保障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资金和应急资金的及时到位;(四)负责组织公司财产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投保和理赔工作。部分机关部门的主要安全环保职责:公司领导层、部分机关部门、各单位安全环保职责建立情况第17页人事处:(一)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及安全环保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安全环保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二)负责将安全环保培训纳入公司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所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安全环保培训,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开展员工安全环保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持证上岗工作;(三)负责组织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生产运行处:(一)对公司输油气生产运行、站场(阀室)设备设施(含工业建构筑物)、新建项目投产、应急管理等业务范围内安全环保工作负直线管理责任;(二)组织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组织整改;(三)负责站场(阀室)封存、废弃或报废输油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环保管理。公司领导层、部分机关部门、各单位安全环保职责建立情况第18页(三)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道(保卫)处:(一)对管道管理、管道维抢修、管道保卫、防恐等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工作负直线管理责任;(二)负责组织所负责业务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环保要求,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三)负责封存、废弃或报废站外管道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环保管理。工程技术处:(一)对工程建设安全环保工作负直线管理责任;(二)负责公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实施、交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建设项目负责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保证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护、消防、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负责组织所负责业务的检查,落实安全环保要求,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第19页质量安全环保处:(一)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综合监督管理;(二)负责组织制订、审查安全环保企业标准,并组织标准的实施监督;(三)组织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修订、安全环保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四)负责组织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五)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监督工作。公司领导层、部分机关部门、各单位安全环保职责建立情况第20页各单位主要安全环保职责:(一)对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负属地管理责任;(二)负责本单位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问题或隐患的整改,并有效落实问题或隐患未整改前的监控措施;(三)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环保技能培训工作;(四)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组织本单位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五)负责组织在相关方业务与所辖工艺、设备设施存在交叉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落实协议中安全环保措施和要求;(六)负责管辖业务范围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环保管理;(七)负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的调查工作。公司领导层、部分机关部门、各单位安全环保职责建立情况三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三)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21页公司建立了《机关部门及附直属单位职责》、《公司机关部门及附属单位内设科室明细表》,明确了各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但7项职责未明确体现在公司的管理规定中。随着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普通的安全管理问题可能转变为违法行为(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三)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22页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转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随着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公司对安全设施验收工作负全责,在政府监督核查时可能存在一定风险,一旦核查不合格,将违反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要求,一方面企业面临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罚,另一方面企业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分别面临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和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是规定了不得将建设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三)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23页例如:今年在安全大检查时发现部分单位后勤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协议采用了施工HSE合同模板,导致日常管理和发生事故后的责任界面不清晰;个别工程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无上岗资质。按照新法的第一百条有关规定,单位和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将分别被处以5万以下和1万以下的罚款。(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本文标题:四年级班主任工作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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