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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宪法:治家传业的根本法中国虽有《颜氏家训》、《温公家范》,但基本以训导为主,很少明确赏罚、财产分割等敏感问题。国人似乎也不习惯将规矩写下来,多是不成文的规定。家族宪法虽非严格的法律文件,但白纸黑字有助于家族明确核心价值、企业目标、赏善罚恶、预防及解决内斗。现今商业家族第二代多接受西方教育,崇尚自由、民主,而白手起家的创办人通常大权独揽。两代人之间的价值差异往往导致家族治理困难重重,家族宪法不失为一个合乎中华传统的可能解决途径。通过大家认可的条文,第二代就无法打着自由的旗号任性而行,创办人也不能独断专权。虽然双方各有牺牲,但对家族和企业都是最优的。一、搭建家族宪法的要点首先,每一位事业初成、有心永续经营的中国企业家,都应该拿纸笔写下他经商为人处世经验中体会出的价值理念,然后写下十到数十条自己与家族成员为落实这一核心价值理念应当实践的规范。以具文的方式找到行为规范,对中国第一代的商业家族特别重要,因为我们不像西方家族那样,有强力的文化传统价值指导家族成员间的行为与权利义务—我们的传统价值如儒家思想,在近百年来的颠沛流离后已蒙上厚重的尘埃。其次,要扪心自问:我自己会不会坚守这些规范?例如,习惯了专制独裁的家长能不能遵守自己写下的家族重要事务必须讨论投票决定的规定。又如,因为丈夫的行为出轨,企业家夫妻间的关系不和谐,若是放任这种行为不管,可以想见,子女会成为夫妻失和的牺牲品,他们的价值观也会被扭曲,这个企业也不可能在这个家族下有长远的发展。要如何改变这家族向下沉沦的趋势呢?有心永续经营的企业家,便会改变自己的行为,挽回另一半的爱与信任。那么,这个家族便成功地实践了对家族忠诚的规范。简言之,企业家有没有在实践中被家族宪法约束或否决的经验,是家族宪法被落实的里程碑。第三个要点是家族规范必须经由家族成员讨论共同决定,日后条文的修改亦须由家族成员根据家族宪法的规定共同讨论与完成。换句话说,家族宪法不是创业家长一人的独角戏,也不是僵化停滞不前的八股文,而是现在与未来的家族成员都应该且愿意奉行、捍卫的家族价值条文。为了达到这目的,家族宪法的制定必须经过家族成员的持续讨论与修订。在这过程中的家族互动,也有助增进家族成员彼此的了解与互信。二、如何搭建家族宪法?那么,中国商业家族应当如何设立家族宪法,以之作为重要的家族治理工具?一般而言,家族宪法要明晰家族核心价值,明晰敏感问题的处理方式,将家族治理制度化。其内容一般包括使命宣言、家族核心价值、家族委员会与董事会的双层规划等。很多东西方企业背后的家族,都有成文的家族宪法,欧尚集团之外,还有美国的福特汽车、日本的万字酱油、香港的李锦记等。中国家族虽在百年前有儒家式的家规、庭训,但近代以来,儒学式微,传统不再,很多创办人百年之后,子嗣争产,对簿公堂,闹得满城风雨,但“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与业务混杂时更难断,因此,家族问题最好由家族解决。家族宪法的目的,就是在家庭框架内预防、解决问题,从而更好地经营企业,实现基业长青。(一)家族使命与价值观家族宪法一般首先阐明使命,例如,“本家族宪法设定家族治理、共有资产经营、共享资源分配、冲突调解、开展集体事务的规则及流程”;又如,“我们家族的长远目标是确保家族内的和谐、友好、和善,另一方面发展并安全维持一个可以代代相传的事业。通过公开和诚实的沟通及明智的规划,我们力求避免可能导致家族分裂的冲突”。对中国家族企业来说,家族宪法最直接的目的自然是完善家族治理,实现第一代向后代的平稳过渡。家族宪法的第二章,一般明确家族的核心价值。家族企业的一大优势即家族凝聚力,其来源是家族成员对于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因此,核心价值观需反映大多数家族成员的共同价值。中国许多家族企业尚未形成核心价值,这正是树立良好价值观的好时机,在撰写家族宪法时可先写下目标价值。(二)家族成员权益宪法的主体部分还应明确家族成员的权利及义务。在中国的战国时期,法家推行严格的法治,主要为了加强君主集权统治,民众的权利十分有限,往往需要“舍己为国”。而现代西方宪法强调个人权利不可侵犯,统治者无法独断专权。家族宪法应介乎二者之间,制约家族权利执行者的专制,同时也不能过于强调个人主义,使家族变成一盘散沙。家族家长制作风严重,创办人的权威或许难以挑战,但到了第二、三代,专制显然无法维系家族,因此,家族宪法应赋予家族成员一定权益,这其实也是为了保护家族利益。家族成员最根本的权益是分享企业的所有权及经营权。如果家族希望长久保持对企业的控制,在撰写宪法时应以确保家族所有、经营为目标,并让非家族成员乐意为家族企业效力。1、所有权。创办人一般拥有大部分企业股权,这股权如何交接到下一代,可在家族宪法内规范。我们看到,穆里耶兹家族的规范确保股权能分配给认同家族理念、对经营事业有能力有热情的家族成员手中。注意我们强调的是“如何”交接,不是“理所当然”的交接。尤其是中国家族下一代大都是独生子女,过早确定股权归属,可能使继承人失去前进的动力,创办人应考虑让接班人保持紧迫感,有条件、分阶段地转让股份,如完成学历、在基层或其他公司锻炼几年、在家族事业取得一定成绩后,才能最终继承股权。当然,所有权转移也不能太晚,要让接班人能看到继承股权的希望,否则可能导致其失去兴趣,离开企业。无论如何,家族宪法中应明确股权分配条件及方案。如果家族已“预定”了股权,而且这股权不平均地分配到多位家族成员手中,那么应进一步考虑如何分配股利,以达到确保企业有足够资源继续成长且公平对待未有经营权的家族小股东的平衡。另外需留意的是,分红往往过犹不及。如果家族成员长年坐享大额股利,可能产生依赖。一旦业绩下滑,股利数额减少,可能导致家族成员不满,甚至引发内斗。因此,可在家族宪法中明确股利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做法。2、经营权。家族宪法应以显著的篇幅规范企业经营权的归属。中国企业家族由于是第一代,绝大部分是家长说了算。但是家长也会犯错,怎么办?家长退休了,儿子没有老爸的权威,怎么办?有智慧的家长应及早思索订立企业经营权交接分配的方式。西方家族在个人主义与基督教传统的背景下,倾向由创业者的专断独裁过渡到民主合议制。先由全体家族成员组成家族议会,并在其上设置5-7人的家族委员会与企业董事会的双层规划制度。但是,这种制度移植到中国显然会水土不服,因为华人的家族传统是由上而下垂直式的家长权威。如何在传统与民主中找到平衡点,是中国企业家族治理的一大功课。河北大午集团尝试“家族企业立宪制”,监事会、董事会、理事会分别享有企业的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三权分立”,可谓中国现代家族治理的先行者,实际效果尚待观察。为抛砖引玉,我们不妨看看中国家族能否在引入西方的双层规划制度后,再因家族特有的文化与价值观作调整。例如,可在家族委员会与董事会的合议投票制之上,赋予家长否决权;或在传统的大家长权威之上,赋予家族委员会与董事会对大家长的否决权。但否决权的行使,可以想见会非常罕见,有此权力的一方须慎重使用。因为频繁地行使否决权,等同家族治理制度失败。否决权的存在,是为了保留家族意见严重冲突时的最终决策权,以防范家族不能共同作出决定,或作出偏颇的决定而不被遵守,甚至家族破裂。另外,可考虑聘请非家族成员参与家族委员会与董事会,让强势的家族成员能在外人前耐住性子聆听,并客观地考虑其他弱势家族成员的不同意见。这些非家族成员也可在专业的问题上提出建议,为家族讨论带来客观性。(三)家族继承人的培养为使家族成员锻炼经营家族事业的能力,有充分机会参与企业经营,家族宪法中可规定家族成员必须在65或70岁之前退休。若真做不到,可有除外条款,如经企业董事会批准的除外。为培养下一代接班人,企业可为30岁以下的家族成员设立实习计划,让年轻一代了解企业运作,获取经验,并尽早决定今后是否参与家族经营。例如,柯洛普(Kropps)家族宪法规定:“寻求在家族企业中永久工作的家族成员,必须有至少5年以上在家族公司以外的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必须在同一雇主下工作,并且至少有2次升迁或类似证据证明表现、能力、责任及可信度得到提高。我们认为,如果一个家族成员不先在其他地方成为一名有价值的员工,那么他在家族公司中有可能既不快乐也不多产。”这样的硬性规定,使家族成员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在企业中的机会,并获得真正的成就感。当然,是否必须在家族公司外有工作经验,并非放诸四海皆准。如穆里耶兹家族就认为,家族内部的学习历练比获取正式学位与家族外企业经验更有益。(四)行为准则家族成员在享有家族宪法规定的权益时,也要对家族及企业尽各自的义务。除了通过核心价值观增强家族凝聚力,还要有硬性治理机制加强管理。家族宪法中应包含详细的行为准则,上至业务行为,如“除正常业务往来,家族成员禁止将家族企业的资金外借个人或公司”;下至个人行为,如“工作日前一天晚上限制饮酒”。李锦记家族宪法中甚至规定,家族成员不得晚婚、离婚,不准有婚外情。如果出现违规,则应根据处罚条例进行制裁,如“初犯的罚款,再犯的大额罚款,第三次冒犯的降职,第四次及反复冒犯的革除出企业”。(五)家族成员退出、冲突调解程序随着家族的成长,部分家族成员退出企业往往不可避免。为了维护家族的所有权、经营权,家族成员有义务在退出企业前提早通知家族。家族可成立流动基金,以购买退出成员的股权。若企业没有上市,应由一位外部独立评估师评估企业价值。只有在其余家族股东不希望接手可转移的股份时,股份才能卖给外界人士。家族内部免不了大大小小的冲突,需明确的是,家族成员有义务在家族框架内解决冲突,家丑不外扬。一般冲突调解分为三步:1.家族内部非正式沟通;2.家族委员会调解;3.第三方介入。若最终不能解决,相关人士唯有出售他们在家族企业中的股权或离职。(六)家族宪法的修订家族宪法的目标及作用可能随时间推移而改变,家族宪法也应做出相应修改。宪法中宜明确规定修改流程,家族委员会可每三年对宪法进行一次审查,并听取所有家族成员意见。在家族委员会授权下,也可由第三方对家族宪法进行审查。家族委员会可专门任命一个小组负责修宪。最后的修正草案需家族委员会投票通过。有些家族宪法规定,任何修改需全票通过才能生效,因为家族的共识是“少数人的利益同等重要,并需要更大程度的保护,以防止可能会隔离或削弱其角色的规则及程序”。三、如何推行家族宪法?为使家族宪法得到有效推行,宪法的价值观必须与家族、社会的共同价值观一致。虽然美国崇尚个人主义,但在自由、民主的核心价值指引下,美利坚民族的凝聚力绝不亚于专制政体。家族宪法推行成功的指标,应设为使家族成员像美国人崇拜自由、民主那样“崇拜”家族宪法体制。首先,创办人应像宗教狂般地坚信家族宪法。中国自古奉行“外儒内法”,表里不一似乎是传统。但若创办人自己都不相信,子女自然也不会相信,因此,创办人要“愚民”,首先要“愚”自己。同时,使人信服的家族宪法,必须保障家族成员权益,是一部使他们感到民主的良法。其次,创办人及第一代应身体力行,特别是对自身权利享受不利的条款身体力行,作出牺牲,进而由上至下推行。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就在两届任期届满后主动退位,为后世做了很好的榜样。若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不言之教”说起来容易,真正能够做到的却不多。好在如果有了家族宪法,每一代人都会受到制约。但无论如何,第一代的表现,对家族宪法能否彻底实施起着关键作用。再次,为了让家族成员更好地接受家族宪法,家族可以尝试一些轻松的宣传方式。基督教徒传教时经常会约宣传对象吃烧烤、打网球,家族也可以定时举行一些聚会、旅游活动,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并加强家族核心价值,推行家族宪法。另外,也可开设课程,向下一代讲解家族历史、价值理念与企业经营,推广家族宪法。最后,根据家族宪法,家族可将不遵守宪法的成员剔除出企业。四季酒店创办人伊萨多·夏普为推行四季酒店的《金科玉律》,先后用了近十年时间。其间困难重重,伊萨多不得不辞退不信奉《金科玉律》的主管、员工,并提拔坚信《金科玉律》的年轻一辈,最终形成了高服务品质的酒店文化。家族一般无法将成员排除出去,但家族企业可以选择信奉并遵守家族宪法的成员。虽然家族宪法是民主的表现,但至少在初期,民主的推行往往离不开一丝专制。英
本文标题:家族宪法:治家传业的根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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