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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主讲人:罗伟斌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政治制度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政治制度的含义•(一)学者观点•1、政治制度是指国家政权的性质及其组织形式的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高放•2、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政治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和方法的总和——曹沛霖•3、政治制度是指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守的各类准则或规范——浦兴祖•(二)概括•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政治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和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权力分配以及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政治制度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三)特点•1、历史性•2、稳定性•3、强制性•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国家制度(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政体)——根本政治制度•(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协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三)行政制度(中央行政制度、地方一般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重要的政治制度•(四)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自治的内容第一章绪论第二节坚持和完善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坚持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一)为什么要坚持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1、它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2、它是被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事实和人民民主政治生活实践证明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二)在坚持的同时必须努力完善这个制度•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主要改革成果:可以概括为十个方面)第二章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第一节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一、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建立•(一)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建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1949年9月)•《共同纲领》(临时宪法)——确立了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和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确立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二)向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转变•1、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1954年)(第一部宪法颁布)•2、中共八大(1956年)第二章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第一节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一)1956-1966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这个时期政治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同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其他方面(如人大制度、政协制度、司法与监察制度)则被削弱。•1、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的全面加强•(1)反右运动•(2)法律虚无主义第二章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第一节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二)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1、党的领导陷入瘫痪。•2、依法建立的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和职能部门陷入瘫痪,权力落入“革命委员会”手中•3、人大制度全面瘫痪•4、“公检法”系统瘫痪•(三)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1、1978年到1991年•2、从1992年至今•3、发展成果•(1)党的领导制度得到完善和加强•(2)人大制度得到全面恢复和加强•(3)政协制度得到巩固和加强•(4)法制建设得到明显加强第二章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第二节当代中国的国体•一、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必然性•二、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三、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第三章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第一节当代中国国家形式•一、国家形式的含义•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政体:君主制;共和制),也包括国家结构形式(即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形式:单一制;复合制)和国家治理形式(集权制、民主制)•二、中国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三、中国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一)中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二)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特别行政区制度第三章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第二节当代中国国家机构•一、国家机构的含义(P36)•二、中国国家机构概况•(一)中国国家机构的构成(P41)•(二)中国各国家机关概况(P42-43)•三、中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二)议行合一的原则•“议行合一”的含义•新中国政府的“议行合一”原则,是在1954年宪法中确立的。•(三)民主集中制原则第四章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第一节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1949年9月通过的《共同纲领》具有里程碑的作用,因为它规定,新中国将实行普选制度。◆建国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在政权的组织形式和选举制度方面采取了一些过渡性的措施,具体做法是:在中央,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地方,由地方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召开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这个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章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第一节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修改1953年选举法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选举法。◆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又对选举法进行了两次修改。◆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再一次对选举法进行修改。◆2004年10月的十届人大十二次会议对选举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改。第四章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第二节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二、选举的平等原则•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四、无记名投票原则第四章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第三节直接选举的组织和程序•一、成立选举机构•二、划分选区•三、选民登记•四、确定代表候选人•五、投票选举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与发展•(一)探索时期1.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农民协会2.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3.抗日战争时期——按照“三三制”原则组织起的参议会4.解放战争时期——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与发展(二)形成和发展时期1.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地位。2.1954年9月,在各地普选的基础上,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中央到地方正式建立起来。3.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开始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它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相适应的的政权组织形式。。•(二)它具有浓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保证全体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三)它使国家机关得以组织、运转,国家权力得以合法、有效行使,从而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任期与职权•(一)组成:•1、代表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2、名额分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立法权•(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3)授权立法。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二是向国务院授权;三是向地方人大授权。•2、任免权•3、决定权•4、监督权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程序(见75页)•(二)会议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2)提出议案,审议和表决法律草案或各种方案;(3)如值国家机关领导人换届,将选举各国家机关的领导人;(4)另外,会议期间,代表还可向大会提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席团、三个以上代表团或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由人代会选举或决定的人员的罢免案;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的质询案及询问。•(三)立法程序(见76页)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第三节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地位、产生、组成和任期•(一)法律地位•(二)产生•(三)组成•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四)任期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第三节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一)立法权•(二)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三)宪法实施的监督权•(四)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五)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六)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第四节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一、性质•目前共有9个专门委员会,即: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二、成员构成: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委会可以补充任命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三、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第六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第一节地方各级人大的法律地位、组成、任期和职权•一、法律地位•(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地方国家机关中处于首要地位,其它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均由本级人大产生,并对它负责,接受其监督。•二、组成和任期•(一)它由地方各级代表组成,而代表的选举有间接选举和直选两种方式,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代表组成。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三、职权(见139-142页)第六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第二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完善党与人大的关系•(一)要理顺党决策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之间的关系,完善权力运作机制。•(二)要完善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的机制。•二、健全人大制度•(一)健全选举制度•(二)改善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的责任感•(三)健全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实效第七章当代中国国家元首制度第一节当代中国国家元首制度的演变•一、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沿革•(一)建国初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集体行使国家元首职权•(二)1954年《宪法》规定设置国家主席•并规定了国家主席的职权,在一届人大上,还选举毛泽东为第一届国家主席,1959年、1965年的二、三届人大两次选举刘少奇为国家主席。•(三)1975年和1978年《宪法》规定不设置国家主席•二、恢复国家主席制度•(一)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恢复设立国家主席•(二)意义:进一步健全了我国的政治体制;有利于国际交流活动。第七章当代中国国家元首制度第二节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和职权第八章当代中国中央行政制度第一节国务院的法律地位、组成和任期•一、国务院的法律地位•《宪法》第8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1、从国务院和国家权力机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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