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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审计学(第四版)李海波主编立信会计出版社第一章总论第一节审计的涵义第二节审计的分类第三节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第一节审计的涵义什么是审计?第一节审计的涵义1.审计的主体9.审计的任务8.审计的作用7.审计的特点6.审计的目标5.审计的目的4.审计的职能3.审计的对象2.审计的客体审计的概念第一节审计的涵义国内外有关论述很多,近十几年来,我国审计界对审计的定义表述也不少,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审计是由有关专职机构和人员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调控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1989年中国审计学会提出)第一节审计的涵义“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1995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审计是独立检查会计帐目,监督财政、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1995年国家审计署提出)第一节审计的涵义根据以上几种代表性的表述,试将审计的定义概括为:审计是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政收支的会计记录及其有关经济资料所反应的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监证,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第一节审计的涵义审计的主体由谁来执行审计?这是审计的主体。按照我国发布的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审计主体有三,即国家审计机构和人员(政府审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及社会审计机构和人员(民间审计)。审计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根据审计委托者或授权者的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项目进行审查、验证和评价,并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第一节审计的涵义审计的客体是被审计单位。包括法定范围内的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第一节审计的涵义审计的对象审计所要审查和监督的内容。审计的对象是与审计主体相联系的审计客体的经济活动。审计是以他人所作的会计记录和财务事项作为对象的,自己审查自己所作的会计记录、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不能称为审计。审计的对象应该是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经济活动的会计记录、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由于审计主体和客体的不同,其审计对象的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一节审计的涵义(1)对财政税务机关的审计,主要是审查是否按国家方针政策及时、正确组织收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预算和决算以及各项税收制度,有无多收、少收、漏收及截留税款和应上缴的利润,乱开减免税收口子等。(2)对国家金融机构的信贷收支的审计,主要是审查是否按国家方针政策规定,正确、合法地筹集资金和发放贷款,各项信贷运用是否合理、合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3)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审计,主要是审计单位经费收入是否合理,经费支出是否按制度规定执行,有无铺张浪费,违法乱纪行为。(4)对企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审计,主要是审查有无偷漏税收,截留应缴税费,有无违反财经纪律,乱支成本等现象。第一节审计的涵义审计的职能经济监督职能经济评价职能经济鉴定职能第一节审计的涵义A.经济监督职能审计的监督职能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监察督促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财务事项、经营管理活动及经济效益等,使之真实、有效、合法、合规、合理;查清有关违法乱纪、贪污浪费及经济管理中的严重缺点,对不真实、无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事项加以揭露。第一节审计的涵义B.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是通过审核检查对被审查单位的会计记录、财务事项及各项经济工作进行审查,并按一定标准对所查明的事实进行分析和判断,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总结经验,从而寻求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对被审查单位编制的经济计划、预算、方案是否可行,经济决策是否正确,经济责任履行如何,经济效益怎样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评价,并作出结论。第一节审计的涵义C.审计的鉴证职能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财务事项及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作出书面鉴定和证明,确定其可信程度,从而只有通过审计的鉴定和证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合法、公允,并出具书面证明才能取得国家和社会各方面关系人的信任。例如上市股份公司的财务报表只有通过审计鉴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与效益性才能得到确认,而与上市股份公司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投资者、债权人才能据此作出正确决策。第一节审计的涵义审计的目的是指通过审计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包括最终目的和直接目的两个方面。最终目的(是通过审计维持社会经济秩序,使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和有序地发展.)直接目的(直接目的是降低信息风险,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第一节审计的涵义审计的目标是指为实现审计直接目的所确定的工作目标,是对研究和设立标准所进行的规定。总体目标(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和有效性.)具体目标(是总体目标的具体化,即项目审计目标,是根据审计总目标的要求结合审计项目的具体内容所确定的实施项目的目标.)第一节审计的涵义审计的特点审计的独立性(是审计的主要特点,它是指审计人员应该从形式到实质在组织上、工作上、经济上独立于外部组织所服务的对象,独立地进行审计。)审计的法制化(审计工作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全面实行法制化,主要体现三个方面:《宪法》、《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相关规定,从而使审计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审计的经济监督(审计工作的核心是检查和审核。经济监督是其最基本的特点。)第一节审计的涵义审计的作用促进作用(是通过对被审查单位的会计记录、财务事项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的审核、检查、取证、分析和评价,公正地指出其合理方面,揭露其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评价其经济责任及经济效益,提出审计建议及改进措施,以促进被审查单位完善内部控制系统,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制约作用(主要是通过对被审查单位的审核检查和监督,对其会计记录、财务事项及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和鉴证,对保障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执行起制约和防护作用,揭露其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违法乱纪等错误和弊端,并依法追究责任,从而起到纠正差错、防止弊端、提高被审查单位的会计工作质量、遵纪守法、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国家和企业财产的作用。)第一节审计的涵义会计与审计的区别?第一节审计的涵义审计的任务第一,监督审查被审计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政策、法规、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情况,监督审查被审查单位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合理有效,能否发挥内部控制作用。若有不足之处,建议加以修改补充,促进被审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有效性。第二,监督审查被审查单位的会计核算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看其是否符合有关财会法规、制度的要求,若发现资料有虚假和错漏,要查清原因,予以揭露,要被审查单位纠正。第三,监督审查国有财产物资和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并促使其保值增值;对被审查单位的贪污、舞弊、违法乱纪以及严重铺张浪费、弄虚作假的问题,要认真查清查彻底,并依法追究责任,以保护国家和企业财产,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第一节审计的涵义审计的产生和发展审计是随着社会经济的需要而产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发展的。我国是世界上较早产生审计的国家之一,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第一节审计的涵义会计与审计的区别对象不同:会计的对象是以价值形式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全面、综合、系统的核算监督,而审计不但要反映和审查经济活动过程,还要审查会计资料所不包括的其他统计、财务等资料及实际经济活动。第一节审计的涵义目的不同:会计只参与经济活动管理,而审计则是审查经济活动评价经济责任。任务不同:会计是向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审计是对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监督审查。职能不同:会计是以核算和监督为基本职能;而审计则是以监督、评价和鉴证为基本职能。责任不同:会计的责任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负责;而审计则是对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发表审计意见,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第二节审计的分类审计的基本分类按审计主体分类国家审计(又称政府审计。它是指国家审计机关所执行的法定审计。)内部审计(又称部门审计。它是指本部门和本单位内部专职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对本部门和本单位进行的审计。)社会审计(又称民间审计或注册会计师审计。它是指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已经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接受委托而进行的审计。)第二节审计的分类按审计内容和目的分类财政财务审计(又称传统审计。它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及其所反映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的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审计。)财经法纪审计(一般属于专案审计。它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严重侵占国家资财、严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所进行的专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它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和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第二节审计的分类审计的其他分类按审计实施时期分类事前审计(指在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发生之前所进行的审计。)事中审计(指在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进行过程中所进行的审计。)事后审计(指在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结束后所进行的审计。)第二节审计的分类按审计执行地点就地审计(指审计机构委派人员到被审单位所在地进行审计。审计工作中经常使用的重要的审计方式。)送达审计(它是指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规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按期报送来的经济资料所进行的审计。)委托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委托社会审计组织、部门或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代表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所进行的审计,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社会审计组织所进行的审计。委托审计结束后,受委托的审计组织和人员应向委托者和有关方面提交审计报告。)第二节审计的分类按审计范围分类全部审计(它是指以被审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经济活动为审计对象进行全面、详细的审计。)局部审计(指以被审计单位一定期间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部分经济活动为对象,对其部分工作部门、经营活动及相应的经济资料所进行的审计。)专项审计(对某一特定项目所进行的审计。)第二节审计的分类按审计动机分类强制审计(指审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无论被审计单位是否愿意接受其行使审计监督权而进行的审计。)任意审计(指被审单位根据自身需要,请求审计部门对本单位所进行的审计。一般社会审计接受委托人委托,按委托人要求所进行的审计或内部审计机关执行的经济效益审计就属于任意审计。)第三节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审计组织国家审计机关(政府审计)国家审计机关的组织形式:国家审计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执行审计监督的组织,具有宪法赋予的权威性。国家审计机关职责:(1)对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和决算情况及预算外资金进行审计监督。(2)对国家金融机构的财政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和信贷计划执行及其结果进行财务监督。(3)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第三节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4)对国家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5)对国家基本建设、更新改造项目的财政计划执行和决算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6)对国家财政拨款或补贴的国有企业的国家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7)对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金、社会捐赠及其他有关资金的社会团体进行审计监督。(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单位和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监督等。第三节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部门审计)内部审计机构形式: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分部门内部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两部分。内部审计机构职责:(1)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情况。(2
本文标题:审计学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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