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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客好多商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为确保超市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一、超市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超市的培训由组织实施。二、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超市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李付军负责制定培训计划;三、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四、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超市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超市的规章制度为主。员工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五、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3六、培训的学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七、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2015年6月4日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搞好安全工作,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一、要坚持领导检查与员工自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做到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经常化。二、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三、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四、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同时开展季节性、节日前安全检查。(一)季节性检查重点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署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二)节日前检查重点节日前对周边环境、消防、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五、超市每年度对运输车辆等进行专业性检查。5六、隐患整改。对一般性违法行为,能当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责任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限期整改。重大隐患,必须当即停业整改,完成后方可生产。七、检查时要做检查记录,存档备查。2015年6月4日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超市主要负责人对本超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二、任何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三、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全体员工进行排查本超市的事故隐患,暂定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四、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分为一般隐患与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六、超市对承包、承租单位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负7责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七、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首月的10日前网上进行隐患自查自报。八、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九、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2015年6月4日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超市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一、职责(一)采购人员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并对供货方施加影响。(二)使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登记、更换。(三)使用部门负责教育员工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二、工作程序(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及特殊劳动防护用品。1.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于工作需要配戴和分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围裙、袖套、水鞋、手套等。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预防或减轻严重伤害和职业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护目镜、电焊面罩、耳塞、钢丝手套、耐酸手套、安全带等。3.各部门统计、评估本部门所有需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工序,并填写《劳动防护用品清单》,当工序或流程发生变更时,需要重新评估,予以确认。94.各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结合公司使用工序,评定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更换频率,并向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宣导。(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1.采购人员根据当地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建议,选择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供方,验证生产厂商的生产许可证及供方的经营许可证。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三证齐全方可购入。(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及保管1.采购人员对供方所提供的物品进行验收,同时需验证物品的产品合格证,特种防护用品还需要供方出示由相关部门开具的安全鉴定证。2.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符合我国劳动防护用品的检验标准。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标准进行检验。3.检验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4.各使用部门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劳动防护用品,遵循产品说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注意防潮、变质,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劳动者手中。(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1.各使用部门依据使用情况领取防护用品。其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进行记录。2.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员工配备发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各部10门必须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是不懂得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性能者,不准上岗操作。3.使用者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前应先检查﹐确认安全后才穿戴。进入作业场所后,不能随便脱卸,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即纠正。5.在使用过程中,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不同材料、不同结构尽量避免接触具有溶解、燃烧性质的物质和尖锐锋利的器件﹐以免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受损﹐影响使用寿命而失去防护性能。6.须定期检验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进行检验。(五)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后的处理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后﹐应根据要求脱卸﹐经整理清洁后保存。凡是在有毒作业场所穿戴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离开作业现场后﹐应消毒后存放,切勿带到生活区,以免毒物污染环境。2.防噪声用的耳塞、耳罩﹐应在离开噪声现场后摘除﹐让听觉慢慢恢复。一般劳动用品在使用后,要根据用料性质,分别采取洗涤、擦抹或晾干等方法洗擦干净保存。(六)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更换根据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作更换、报废,由使用单位的主管负责集中收集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按《废弃物管理规定》集中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后由使用部门更换新的劳动防护用品。2015年6月4日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二、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1.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3.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4.国家和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三、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相应负责人,负责人应在半小时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1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告当地主管部门。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应12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四、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3.保护好事故现场。五、事故调查公司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六、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七、生产安全事故档案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3.事故快报表。4.事故调查笔录。5.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6.事故调查报告。7.事故调查处理报告。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9.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10.其他有关的资料。2015年6月4日14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为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人的行为安全,减少事故隐患,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其工作自觉性,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奖励公司内任何集体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或管理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可参照下列条件给予奖励100元至500元不等。(一)被市级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被授予文明车间的。(二)在公司组织的定期检查考评中被评定
本文标题:3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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