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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前言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我市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四种类型。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工程活动的明显增多,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范围明显增加,据统计,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07起,其中滑坡13起,崩塌15起,泥石流6起,地面塌陷73起,共造成12死亡,重伤10人,大量民房、农田、山林及道路被毁,直接经济损失826.76万元。地质灾害对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定程度制约了我市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2008—2015年,是我市争创全国经济“百强”县(市)、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将大规模展开,为适应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求,保证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社会和民众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0年)、《关于做好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57号),充分结合“十一五”江山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气象等部门的相关规划,在全面完成新一轮《浙江省江山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础上,编制《江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我市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令性文件。《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承担。2007年11月—12月,对江山全市地质灾害及隐患规模、稳定性及危害程度进行全面调查、复核,进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的划分,落实了近、远期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和实施责任。2009年2月,在充分吸收各部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完成《规划》的编制。规划资料基准年、月:2007年12月。规划期限:2008—2015年;其中近期2008—2010年,远期2011—2015年。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一)社会经济与地质环境背景我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浙、闽、赣三省交界处,北接常山县,南邻福建省,西连江西省,东靠衢江区和丽水市遂昌县,介于东经118°22′37″~118°48′20″,北纬28°14′29″~28°53′32″之间,总面积2019.48平方公里。全市由21个乡、镇、街道,10个社区,312个行政村构成,总人口58.67万。2007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106.8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2.71亿元,第二产业59.64亿元,第三产业34.53亿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82万元,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及人均产值均名列衢州市各县(市、区)前茅。我市自然资源丰富,具有较大规模的水库71座,煤、石灰石、萤石、石煤、铝土等各类生产矿山75个。市内交通便利,是东部沿海地区和浙、闽、赣边界地区交通干线的交汇点,浙赣铁路、黄(山)—衢(州)—南(平)高速公路横贯全境,205国道和2条省道与县、乡公路交织成网。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康庄工程”,所有行政村通水泥公路,大部分自然村通简易公路建设及机耕路。我市属亚热带季风型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约17℃,多年平均降水量1684.1毫米。3—9月春、梅、台汛期降雨集中,10—次年2月降雨较少。降雨量分布受地势高低变化影响明显,由江山港平原区向南部高山区递增,南北差异近500毫米。水系以江山港及支流为主,西部浙赣边界河流汇入江西省信江。总体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中部平坦,其中中低山、高丘面积1177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58%,低丘面积636.88平方公里,占32%,平原区面积205.6平方公里,占10%。我市地层分布地区差异明显,西北部以层状沉积岩为主,发育有大量的可溶石灰岩,东南区以硬质块状火山岩和潜火山岩为主,潜火山岩与地质灾害尤其是泥石流灾害关系密切,我市已发生的泥石流灾害基本位于潜火山岩分布区。域内北东、北北东向断裂发育,部分地区岩层节理、裂隙较多。根据历史记载,我市无震源,仅有波及性地震,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小于0.05g,对应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区域内,属地壳活动基本稳定区域。(二)地质灾害现状与趋势我市共分布各类地质灾害隐患98处,其中滑坡隐患20处,占20%,崩塌28处,占28%,泥石流隐患25处,占26%,地面塌陷隐患25处,占26%。地质灾害隐患共计威胁人口365户1263人,威胁民房397幢,电站、工棚、采石场各1个,公路1200余米,茶地、林地、农田近2000亩及其他基础设施,合计威胁财产2643.07万元。从威胁人口、财产分析,地面塌陷是我市威胁最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数占地质灾害威胁总人数的40%,威胁财产占51%。地质灾害隐患中,规模中型、稳定性差(或中易发)、威胁人数在10人以上或威胁财产在100万元以上及规模小型、稳定性较差(或低易发)以上、威胁人数在30人以上或威胁财产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防治点12处;规模小型、危害程度较大、威胁人数10—30人的次重点防治点13处;一般防治点73处。我市20个乡(镇、街道)均有地质灾害或隐患分布。岩性以泥岩、泥质粉砂岩、花岗岩、凝灰岩等易风化岩性为主。滑坡隐患体坡度一般在20—30度,控滑结构面基本上为松散土层与下伏基岩的接触面,崩塌隐患体坡度一般大于40度,均与农民建房、筑路等不合理工程切坡有关,往往位于顺向坡(坡体倾向与岩层倾向一致)上。泥石流隐患一般为三面环山,一面出口的漏斗状沟谷,前缘明显收缩,呈“V”型,山高坡陡,沟口往往形成由漂、卵、砾石组成的堆积扇形体,沟谷的两侧往往分布大量的石砌梯田。岩溶地面塌陷分布于覆盖型岩溶区,不规则圆形为主,少数呈椭圆形,坑口直径2—10米,深度一般2—4米,过量开采地下水是地面塌陷形成的主要原因。冒顶塌陷以椭圆形为主,塌陷坑常呈串珠状产出,长轴方向与采空区走向一致,塌陷坑直径以小于10米为主,采空区顶板薄,岩石裂隙发育,破碎,大气降水入渗是地面塌陷形成的主要原因。首轮《规划》期内(2003—2007年),我市仅发生地质灾害6起,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由于我市山区面积大,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汛期降雨较集中,人类工程密度、强度将进一步加大,预计2008—2015年各类地质灾害发生几率将有所增加。劈山建厂、盖屋、筑路使边坡失稳;矿山特别是建筑用料采石场,采场区往往悬崖临空,危岩垒垒,极易引发崩塌,废弃矿渣无序堆放,又缺乏必要的支护,容易产生泥石流,采空区顶盖过薄,容易引发冒顶塌陷;部分地区仍存在森林整片采伐、开垦等不当行为,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岩溶分布区过量开采地下水,易引发地面开裂甚至塌陷。(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首轮《规划》实施以来,我市以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管理,增加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开始按年度编制、实施《江山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年度目标,落实了相关防治任务,并加强监管。编制完成《江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基本建立了一套管理有序、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应急机制。在坚持汛期巡查、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的同时,市国土、气象部门大力协作,开始在我市探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配备了专职人员和野外用车,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力量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投入机制初步建成:市、乡(镇、街道)政府均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通过项目招、拍、挂,充分利用个人、企业等社会资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基础调查: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我市开展了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图(1:1万)及说明的编制,2007年完成成果认定、备案。2008年10月完成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成果认定、备案。2007—2008年,开展了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为本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修编打下基础。开展城市岩溶地质环境调查评价:针对覆盖型岩溶分布面积广,地面塌陷多发的现状,我市于2004—2006年实施了“江山市城市岩溶地质环境调查评价”项目。通过对全市300平方公里岩溶分布区地面塌陷的调查及多因子分析,初步建立了岩溶地质环境数据库,进行了岩溶地面塌陷易发程度分区,并划出了适宜进行场地工程建设的安全地段,为我市城市的发展规划提供了较科学的依据。群测群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发放了防灾明白卡、避险卡,具体落实了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地质灾害的监测已覆盖全部已查明隐患点。同时,利用农村集市、村民大会、两委换届等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特别是2006年底,结合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万村培训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历时近一个月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宣传工作,使群众灾中自救、互救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一步深入:我市积极组织开展易发区内建设工程和城镇、村庄、集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认真执行认定、备案制度,2003—2007年,共认定、备案一、二、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150余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评估率100%。针对山区农民建房地质灾害多发的实际,我市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质灾害评估新形式,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取得良好效果,规划期内未发生因切坡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勘查、治理、搬迁避险工作有计划开展:我市把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搬迁避险当做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好。每年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均根据防治规划及财政情况,制订年度防治任务,并落实考核、监管措施。通过有计划的搬迁及勘查、工程治理,规划期内,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原有的140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已有77处消除了威胁,30余处危害程度得以不同程度的减轻。(四)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十分繁重:我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威胁人员、财产众多,防治任务繁重,而全市现有防治技术力量较为薄弱,技术力量不足,乡(镇、街道)政府相关人员配备也不够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仍将十分繁重。地面塌陷防治难度大:我市地面塌陷分布面积大,隐患点众多,且大都位于人口稠密、社会经济相对发达的平原、丘陵区,危害严重。由于地面塌陷防治涉及国土、环保、水利、安监、林业等多个部门,协调、管理难度较大,防治责任落实困难。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难度较大:治理项目经费筹措困难,部分危害严重灾害点治理进度明显落后于防治规划要求。搬迁安置项目的资金筹措,安置地的落实,替代产业开发的等方面工作难度较大,造成部分项目进度滞后。群测群防科技水平偏低:现有地质灾害隐患虽已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但监测手段主要以巡查、目视为主,群专结合、专业监测点偏少,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山区农民宅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化。易发区内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措施落实的监督、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全市地质灾害的发育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规划,确定总体目标。在全面规划基础上,分近、远期确定规划的阶段任务、目标;近期重点抓好威胁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多发乡(镇、街道)及重点工程区及重点时段的地质灾
本文标题:江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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