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县枧头镇万亩高标准农田招标文件
1万安县枧头镇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九斗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枧头镇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九斗标段)招标单位:万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章)法定代表人:肖修亮(章)联系人:赖基革电话:0796-570828313607962149招标代理机构:万安县金芙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建明电话:0796-570928713970618073编制时间:2010年8月5日2目目目录录录第一节前附表(投标须知)第二节综合说明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七、评标八、授予合同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一、施工工期二、质量与安全三、合同价款与支付四、安全与文明施工五、其他有关规定六、材料设备供应七、保修第四节技术规范第五节招标投标各种文件格式第六节图纸和技术资料附件1:万安县城主要材料市场信息价附件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总价及项目控制单价附件3:评标办法附件4: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须知第一节、前附表工程名称枧头镇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九头标段)建设地点万安县枧头镇工程立项批准文件万府办字[2010]134号设计单位万安县水利水电设计室工程总投资约150万元招标内容及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施工工期:2010年9月1日开工,2010年10月31日竣工,60日历天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三级以上(含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资质;投标保证金数额1.5万元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下载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文件投标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自定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8月24日上午9:00时招标答疑会1、网上无记名电子信箱(wjm6100@126.com)方式;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0年8月15日下午5:00以前;3、招标人将于2010年8月16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答疑。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递交受理单位万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万安县金芙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建行二楼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24日上午9时00分整开标会时间2010年8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建行二楼会议室)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其他1、投标企业在交纳投标文件的同时,现金交纳招标资料费700元/标段,投标企业拒绝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4第二节综合说明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2、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施工图纸设计已审查。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56(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要求出示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年检有效的资质等级为水利水电施工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出示年检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具有承担该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要求出示水利水电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4、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和投标建造师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出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6、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用7、投标企业和投标建造师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近一年内无违规不良5行为记录(由万安县检察院查证)。8、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9、投标单位提供能够充分证明在2007、2008、2009年度从事过农业开发1000亩(含1000亩)以上的园田化施工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县级(含县级)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办组织验收合格的验收资料原件、上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下达县(市)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年度计划批复的复印件(必须加盖项目所在地农业综合开发办公章),以上四种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否则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2010年8月16日下午17:00前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6文件。2、补充通知将报市农业开发办备案。3、补充通知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八)招标文件备案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应送至市农业开发办备案。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三、投标报价(九)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2、投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为评标审定的优惠报价(中标价),不作为最终的合同总价。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并按计价规定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计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价及主要工程量综合单价的控制价由招标单位委托的中价机构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主要工程量综合单价的控制价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74、投标报价编制原则和依据:编制原则根据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6]242号文《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中的规定执行。定额采用省颁[2006]《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省颁[2006]《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省颁[2006]《江西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人工基础单价及费率计取依据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6]242号文《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执行。5、市场材料价格:投标单位参照招标人提供的万安县城项目区主要材料信息价(详见附件1),并自已考虑到项目区的运距、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及税金等因素。6、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一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仅有投标报价无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者评标时一律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总价高于招标人的最高控制价的和投标人投标单价高于招标人提供的主要工程量控制单价的也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3)各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市场行情计取工程费用,规费和税金按规定计取。(4)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年度计划安排的原因,本项目部分单项工程中的部分分部分项工程根据市农业开发办竞争立项要求下已提前实施,纳入了2011年度计划,对先期已实施部分的工程造价,现招标人参照08年招标价进行了结8算,该结算造价按暂定价部分列入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具体为:27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约定的金额列入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并计入投标总价,不计取任何税费,并不得下浮让利,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后工程结算时,由提前实施单位向中标单位交纳已实施项目造价的税金,具体在合同中约定。7、工程结算方式:(1)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内容,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及施工单位人员现场签证的实际完工工程量计算数量。(2)工程量清单已有的项目,按合同单价执行,工程量清单未有的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的项目按类似的项目单价执行,没有项目按国家相关定额执行。(3)招标文件中已提供工程量综合单价控制价的清单项目合同单价=招标综合单价控制价×中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招标最高控制价(A值)。8、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1)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但质量、品牌、供货地点购前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方可采购使用。(2)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十)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投标书附录(3)工程量清单计价表:9(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条件作出的响应性内容;(7)辅助资料表(投标资格申请资料);(8)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证件的复印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五大员”证书;⑥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⑦业绩资料;⑧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2、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十一)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万安县支行,账号:36001456500052501417开户单位名称: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转账方式转入以上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提交现金,但转账时必须注明所投标段的名称。开标时以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要求在:2010年8月23日17:30时前到账(必须到账,否则投标无效)。未按上述规定递交者,其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不须再到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以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0年8月23日17:30时以前的银行对账单为准,确认投标人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投标保证证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本次投标无效。2、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7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无息)。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无息)。10(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1、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在2010年8月15日下午5:00前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号:wjm6100@126.com。3、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于2010年8月16日下午5:00前将答疑结果在吉安市人
本文标题:县枧头镇万亩高标准农田招标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0032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