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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1、刑事诉讼法概述、基本原则
1、刑事诉讼法概述、基本原则2、管辖3、辩护和代理4、证据5.强制措施6.回避、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7.立案8.侦查9.提起公诉10.第一审程序11第二审程序12死刑复核程序13审判监督程序14执行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概述刑事诉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受到刑事处罚的活动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主要有(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3)依靠群丛的原则;(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5)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7)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8)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9)两审终审的原则(10)审判公开的原则;(11)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12)实行陪审制度的原则;(13)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14)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不追述的原则;(15)追究外国人犯罪适用我国刑事诉讼的原则(16)实行刑事司法协助的原则。管辖一、概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案件方面和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案件方面的职权分工。二、立案管辖1、公案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2、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三、审判管辖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审判第一审判刑事案件上的分工。1、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2、地域管辖实行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的原则3、指定管辖:对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案件,上级法院可以在指定的下级法院审判,也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4、专门管辖1)军事法院管辖的主要是现役军人犯罪的案件。地方人民法院管辖2)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辩护和代理一、辩护1、辩护是指在刑事案件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诉讼行为。范围包括:1)律师2)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不的担任辩护人2、辩护人的地位3、辩护人的职责4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二刑事代理1、概念和分类刑事诉讼中的委托代理是指幸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并以委托他人的民意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诉讼行为。2、我国的刑事代理制度证据一刑事证据的概念1、概念:刑事证据是证明刑事案件的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2、证据的三个特点(1)客观性(2)关联性(3)合法性二、刑事诉讼证明1、证明对象2、证明责任3、证明要求三、刑事证据的种类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告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诉和辩解5、鉴定结论6、视听材料四、刑事证据的分类1、人证和物证2、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3、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4、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强制措施一、强制措施概述二、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方法。三、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四、拘留拘留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暂时性剥夺其人生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五、逮捕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是公检法三机关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暂时剥夺其人生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六、强制措施的撤消、变更和解除七、扭送立案一立案的概念立案是刑事诉讼开始的必经程序,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自首的材料依法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二立案的条件公检法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管辖范围,交给有管辖权的机关,如果需采取紧急措施,应先采取紧急措施后再移交。三立案程序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回避、附带民事诉讼、期间和送达一回避1、定义:同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当事人有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审判等人员不得参与对该案的侦查、审判等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二附带民事诉讼1、定义:被害人的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1)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2)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三期间、送达1、期间: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所应当遵守的法定时间期限。2、送达: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只公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收件人的诉讼活动。侦查一、概述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强制措施。二侦查行为1、询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和被害人3、勘年、检查4、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6、鉴定7、通缉三侦查终结1、侦查阶段的最后的一项程序。2检察院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提出公诉、不起诉或撤消案件的决定。3关于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四补充侦查概念: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的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收集证据的一种侦查活动。补充侦查的种类:审查批捕是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是的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审查起诉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提起公诉一、提起公诉的概念是指具有追诉权的国家机关,对刑事案件审查后,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审判的诉讼活动。二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查院对侦查终结需要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将其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三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提出起诉的决定,按审判管辖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四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一审程序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1、第一审程序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有起诉权的人提起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所应当遵循的活动程序。二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3法庭审判4延期审判5第一审程序的期限6第一审程序的法律监督三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1自诉案件的范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2自诉案件的提起和受理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3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2)可以自行和解、撤回自诉3)被告人可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四简易程序五判决、裁定和决定第二审程序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是指第二法院受理不服第一法院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的案件,和受理检察院认为第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提出抗诉的案件时所应当遵循的程序。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1有权提起上诉、抗诉的人员和机关2抗诉、上诉的期限3抗诉、上诉的方式4抗诉、上诉的理由三、第二审案件的审判1、第二审审判组织2、对上诉、抗诉案件全面调查3第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4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5第二审案件的审判期限四、上诉不加刑原则五对扣押、冻结在案件在财物的处理1妥善保管、不得挪用或自行处理2对被害人的合法财,应当及时归还3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随案移送。4对于脏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反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必须一律上缴国库死刑复核程序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是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含军事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特别审判程序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对于数罪并罚的案件,且有两个以上的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果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就应将全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4对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人民法院复核是,如果认为原判对其他被告人判刑过轻或偏重,应当依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三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1死缓案件依法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2共同犯罪案件、只要有一名被告人判处死缓,就应全案报送复核审判监督程序一审判监督程序监督的概念又称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在认顶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法院对案件重新审判的一种诉讼程序二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1重新审判的法院、原则、程序和期限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2重新审判后的处理依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审理后,分别情况作出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判决撤消原判,予以改判,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撤消原判决,发回重审。执行一执行的概念1概念:执行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组织,为实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依照法定程序而进行的活动。2执行的依据: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3)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判决和高级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二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1、死刑判决的执行。2、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3、对于被判处拘役缓刑的罪犯4、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4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有人民法院执行三、执行的变更程序1、死缓的变更2、监外执行3、减刑、假释四执行中对新罪、漏罪等问题的处理程序以及执行中的法律监督1对新罪、漏罪和申诉的处理2执行中的法律监督自我测试一、单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三、案例分析四、参考答案1、公安机关因其实多次作案、流窜作案、接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将起拘留,认为需要提请逮捕的,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限制是()A3天B7天C15天D30天2、审判时,人民检察院主动要求退回案件补充侦查,依法规定补充侦查的期限是()A1个月B15天C2个月D3个月3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有以下情形,可先拘留()A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B从教养场所逃跑C拘不执行法院判决D干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A由决定机关执行B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单位基层组织执行C由公安机关执行D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人、进亲属协助作出决定的机关执行5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最多不得超过()天A10B14C37D71遇到下列那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刑事案件的审理()A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B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C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可以免除刑罚的D被告人死亡的2、人民检察院需要通缉犯罪嫌疑人时()A可以自行发布通缉令B不能自行发布通缉令C应通知公安机关,由后者发布通缉令D可自行发布通缉令但须通知公安机关3、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享有()A申请回避权B独立上诉权C委托诉讼代理人D起诉权4、刑事诉讼常见的直接证据主要是()A被害人陈述B被告人供述和辩解C现场目击者的证言D现场提取的脚印5、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不能委托()为其辩护A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配偶B作为陪审员的父亲C缺乏文化知识的姐姐D17岁的儿子1、被告人刘某贪污由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5年。审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此上诉案审理行将结束,原一审法院提出:本院院长发现此案认定事实有错误,已提交审判委员会按审判监督程序再次审理。二审法院接到此报告后,终止审判,将案卷退还原审法院。原审法院宣布改判有期徒刑5年。问:本案诉讼中有无不合法之处?请指出。2、申大和吴村是同母异父的兄弟,父母早逝后,兄弟两人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申大欲独吞全部财产,吴村不同意,申大便殴打吴村,致使其受轻伤。于是吴村向某区人民法院控告
本文标题:1、刑事诉讼法概述、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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