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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货币资金管理,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和全总有关制度,结合我省工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货币资金包括工会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工会组织。第四条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核算。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五条现金收付必须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第六条现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据,并当日入账,送存银行,严禁公款私存。第七条现金的使用范围为: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补贴;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超出现金使用范围、需要开支的其他费用,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第八条现金支付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付款凭证,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第九条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库存现金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合理的现金库存限额,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第十条出纳保管的现金应在独立保险柜中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如果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分清责任后处理。第十一条各级工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对现金收付业务进行逐日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第十二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非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收付和保管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额相符。如发生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十四条各级工会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依法独立管理工会经费。第十五条各项收入、支出和往来款项都必须全部纳入工会经费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不得账外设账、违规转移资金和设立“小金库”。第十六条严禁出租、出借或转让工会账户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利用工会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严禁利用工会账户搞非法活动或为其他单位违规转移资金提供条件。第十七条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应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露。第十八条对外支付款项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建立逐级审批制度。第十九条出纳人员应当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核对银行账户,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如发生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第二十条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并办理款项支付的单位,应当按照《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单位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管理第二十一条各级工会应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有完整的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第二十二条必须做好银行支票和有价证券的保管工作。空白支票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第二十三条各级工会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各级工会可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省总工会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合同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职责4.1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合同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职责4.1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本文标题: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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