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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0年北京市卫生局基建处副处长自我介绍:主持北京地区《卫生部门房屋建筑情况调查》工作,参加全国《卫生部门房屋建筑情况调查》总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编制国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简称“九六标准”)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负责北京市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工作,承担北京市卫生事业“九五”、“十五”发展计划和“北京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北京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起草工作。1988-1989年1995-2000年1991-1994年2000-2004年北京儿童医院副院长主持3.7万m2新门诊楼与1.35万m2地下停车场新建工程、2万m2老门诊病房楼改造装修工程的建设工作和3万m2北京儿童血液肿瘤中心工程的前期规划工作。承担修订国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简称“0六标准”)的调研与起草工作。2005年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持1.95万m2门诊病房楼改造装修工程的建设工作。历史的原因和工作的关系,与卫生基本建设工作,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结下不解之缘。以防治疾病为主要任务并设有病房的医疗预防机构门诊部、住院部、及诊疗辅助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由医、药、护理、检验等技术人员和行政干部分别组成各种科室为居民实行专科的医疗预防工作同时结合工作进行科学研究和医务人员的培训按照业务性质,医院一般分为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医院的基本概念(辞海)医院医院是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主要场所现在卫生行政部门统计的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卫生机构(十七类)医院的范畴(一)按卫生部现行统计序列医疗机构(七类)医院(五类)⑤专科医院(二十类)③中西医结合医院①综合医院④民族医院②中医医院卫生机构(十七类):1、医院2、疗养院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卫生院5、门诊部6、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7、急救中心8、采供血机构9、妇幼保健院(所、站)10、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2、卫生监督所13、卫生监督检验(检测)机构14、医学科学研究机构15、医学在职培训机构16、健康教育所(站、中心)17、其他卫生机构1、医院2、疗养院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卫生院5、门诊部6、妇幼保健院(所、站)7、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医疗机构(七类):1、综合医院2、中医医院3、中西医结合医院4、民族医院5、专科医院医院(五类):1、口腔医院8、妇产(科)医院2、眼科医院9、儿童医院3、耳鼻咽喉科医院10、精神病医院4、肿瘤医院11、传染病医院5、心血管病医院12、皮肤病医院6、胸科医院13、结核病医院7、血液病医院14、麻风病医院专科医院(二十类):15、职业病病医院16、骨科医院17、康复医院18、整形外科医院19、美容医院20、其他专科医院1、综合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儿童医院2、传染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胸科医院)(二)医院类别的“合并同类项”:3、肿瘤医院:肿瘤医院胸科医院4、整形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5、五官科医院: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咽喉科医院6、心血管病医院7、血液病医院8、骨科医院9、妇产科医院10、精神病医院11、康复医院12、职业病医院13、其他专科医院全国医院数量1950年2005年2803所18486所53年间增加了5.60倍《医院管理学》提出,综合医院一般是指:设有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科、外科、妇产科、眼耳鼻喉等各种专科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儿童医院、中医院,实际上是儿童综合医院、中医综合医院综合医院的基本概念全国综合医院数量1950年2005年2692所12853所53年间增加了3.77倍承担着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四大任务承担着医疗工作中急、难、险、重病人的抢救治疗任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综合医院的地位和任务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平均全国医院数量(所)163181619717844177641839318703其中综合医院(所)118721183412716125991290012982所占比例(%)72.7573.0671.2670.9270.1469.4271.26全国医院床位数(万张)216.67215.56222.18226.95236.35244.50其中综合医院(万张)164.90150.50168.38171.34177.68183.67所占比例(%)75.7369.8275.7975.5075.1875.1274.52全国医院人员数(万人)304.63305.02304.44306.73313.29318.24其中综合医院(万人)213.45212.69235.38235.72239.66243.33所占比例(%)70.0769.7377.3276.8576.5076.4674.49全国卫生部门综合医院机构、床位、人员情况统计全国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急诊和入住病人情况统计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平均全国医院门急诊数(亿次)8.328.398.869.5710.6411.57其中综合医院(亿次)5.004.966.356.447.187.86所占比例(%)60.1059.1271.6767.2967.4867.9364.74全国医院入住病人数(亿次)286230303429366141844569其中综合医院(亿次)199621002577272731083394所占比例(%)69.7469.3175.1574.4974.2874.2872.41从2000年~2005年的6年中,综合医院在机构、床位、人员、门急诊与入院病人等5项指标在卫生部门医院总量中的比例关系,可以明确感觉到综合医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两表显示:1964年,建设部在《关于城市规划几项控制指标》中对医院建筑规模做了规定1979年6月25日印发了《综合医院建筑标准(试行)》1991年1月开始,历时3年多,完成《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于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开始,历时3年多,完成《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修订工作,报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审批国家重视综合医院的建设工作演进过程1949年建国1964年提出“控制指标”1979年施行“建筑标准”15年15年1979年施行“建筑标准”1994年完成编制“建设标准”(1996年施行)2006年完成修订“建设标准”(可望年内施行)15-17年7-10年从上述演进过程,可以看出,从“九六标准”的发布施行到修订工作的起动,只有七年时间,比前几个周期缩短了一半时间。社会在前进,经济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对医院各类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1、要适应现代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四大功能的需要和现代技术设备使用的要求2、要适应卫生学管理的要求3、要为病人提供较高质量生活服务和适应病人心理因素、社会因素的需要4、要注意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5、要考虑时代的适应性。要预见到将来多种用途的改造,留有扩建的余地以适应医院设备不断更新和新业务的发展现代医院房屋建筑的基本条件关于“九六标准”从1991年1月开始,30个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的基建主管部门参加,北京市牵头,成立专门起草小组。在充分利用1989年完成的《全国卫生部门房屋建设情况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又对全国480所不同规模综合医院的现状情况进行重点调查,经过八易其稿,并在全国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专家论证,最终形成“九六标准”。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分为200床-800床七档,床位数——“龙头指标”门诊量按3:1的诊床比确定综合医院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行政管理、保障系统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个必须建设的子项目科研用房和教学用房2个子项目,由是否承担和承担多少任务来确定确定了综合医院541项基本房间功能和与之相对应的3949项面积指标确定与7档建设规模相匹配的床均占地面积指标为109-117m2/房;床均建筑面积指标为60-64m2/床,可调整增加的幅度面积指标为3m2/床确定16项单列面积指标实践表明,“九六标准”的发布施行,使全国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审批、规划设计乃至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有了较为科学、规范的标准尺度,对这一时期综合医院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工作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九六标准”施行至今十年时间,跨越“九五”、“十五”两个五年计划,是市场经济发育成长和国民经济发展较快的时期,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进入21世纪后,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满足以人为本、满足不同人群和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抗击SARS的经验教训,对综合医院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修订工作的必要性对“九六标准”进行修订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卫生部2003年1月召开“九六标准”修订工作会议在抗击SARS的过程中,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对300所不同规模的综合医院,进行现状情况调查最终确定28个省市206所医院现状情况的有效数据,作为本次《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修订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修订工作的主要依据206所综合医院分布情况表表3200床300床400床500床600床700床800床900床1000床北京2111天津112222河北2111山西21311内蒙古112112辽宁11111212吉林黑龙江3232上海1221江苏12112浙江1113安徽212213福建111211江西2212111山东111112河南111111湖北2321湖南111112广东1122广西12222海南3311重庆211212四川贵州11232云南1333陕西111111甘肃12111青海11112宁夏211111新疆1211206所综合医院分布情况表《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修订工作领导部门: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国家发改委社会事业司主编单位:北京市卫生局中元国际工程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主要起草人:刘富凯北京妇产医院副院长经济师辛春华中元国际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梁建兰中元国际助理工程师“九六标准”的现有框架结构是比较合理的,在修订中基本保持不变通过对206所综合医院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结合对七年来“九六标准”施行情况的总结后确定:对“九六标准”的功能项目、指标数据进行修改、补充与完善修订工作的原则“九六标准”的建设规模分为200床-800床七种“○六标准”将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增加到200床--1000床九种修订的主要内容(一)关于建设规模2005年≥800床医院数量统计北京17上海14湖北17西藏0天津7江苏24湖南10陕西4河北6浙江19广东30甘肃1山西4安徽4广西4青海2内蒙古4福建8海南1宁夏3辽宁17江西3重庆3新疆8吉林6山东24四川10黑龙江8河南11贵州5合计276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206所医院的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床均建筑面积指标为78m2--106.43m2(二)关于床均建筑面积指标规模面积200床300床400床500床600床700床800床900床1000床医院(所)21232228271528636面积78.1190.3782.6691.7087.27101.1092.92106.4392.77206所综合医院建筑面积统计(m2/床)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应的数据分析,对床均建筑面积指标进行了修订。与“九六标准”的七种建设规模相比,“○六标准”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增加了16m2-28m2规模面积200床300床400床500床600床700床800床900床1000床九六标准6463626160——零六标准8083868890增加面积+16+20+22+23+28——改变了床位规模与床均面积的对应关系:规模面积200床300床400床500床600床700床800床900床10
本文标题:关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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