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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学管理概述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解读1.强化教学管理的重要意义1.1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是当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是世界各国所有大学在新世纪高教改革中共同思考、研究的课题。科学规范严格的教学管理,特别是加强教学质量的管理和控制是提高高等教育水平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仍有相当一批高等学校尚未形成健全完善的科学管理制度。由于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师资队伍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教学管理经验不足、传统继承研究不够,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尚未得到充分重视。而且,教学管理干部交替频繁,管理干部的素质结构和水平、教育思想观念还不能适应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大势。1.2从高校教学和管理队伍的形成、发展历史来看,多数同志缺乏“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等方面的系统学习,大都是在从事工作后自学自发或通过实际工作不断探索积累形成的一些经验。许多教学管理工作者缺少理论知识的支撑和管理技术的支持,需继续学习提高。1.3从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来看,许多学校尚未把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作为一门科学对待,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并未完全到位,也没有完全形成必要的校内外教育研究信息沟通机制,学校缺乏教育教学研究的氛围,缺乏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教学及管理研究,对学习、借鉴、继承、发展等一系列问题缺乏系统的思考和全面的工作安排。1.4教学管理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而是兼有行政管理、学术管理、技术管理、资源管理和人本管理等多重职能的一门科学。教学管理是一门研究教学运行管理的本质、思想、内容、方法、特点及规律的科学学科,是研究“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高水平教学质量为目标,以科学管理为主线”的教学及其组织管理的客观规律与内在联系的学科。1.5教学管理应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教育科学、管理科学、系统科学以及其它有关学科的基础上形成自身的理论和方法体系。1.6搞好教学管理的前提是对教学管理认识的高度和深度,是对教学管理基本要义的科学界定和基本认识。应当从高等学校的办学功能出发,明确教学工作的基本职能和根本目标及任务,明确教学管理在高校管理中的重要地位。2.教学管理的本质、基本任务、内容和体系2.1教学管理的地位高等学校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知识创新等多种职能,各类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都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高校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2.2教学管理的本质在高等学校这一多层次、多因素的复杂系统中,以教学子系统为研究管理对象,组织和运用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对教学过程进行科学安排,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获得教学工作的最佳效益。2.3教学管理基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规律,通过对培养、建设、管理和改革的系统规划,借助一定管理手段,对全部教学活动在动态演进中达到既定的教育教学目标。同时,要发挥管理的协调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证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各个阶段教学任务的完成,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人才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形成特色。2.4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教学管理者应从内涵和操作上深刻了解并掌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应十分清楚地知道应该管什么,重点管什么,怎样才能管好,这是搞好教学管理的核心。教学管理是有机的、统一的整体,从不同视角看,有不同的内容体系框架(结构):①从教学管理业务的科学体系或工作体系来说,可概括为四项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和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包括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教风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②从教学管理职能的角度来看,主要包括“决策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控制、评估激励和研究创新”;③从教学管理的高度和层次来看,包括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日常教学运行管理。2.5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要以唯物辩证法等科学方法为指导,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等,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要注重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2.6教学管理支持保障系统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情报系统、后勤服务系统、卫生保障系统、安全保卫系统等。各个部门都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协调配合,认真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2.7教学投入和教学条件学校应保证教学经费在全校总经费中占有合理比例。要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并随着收费制度的改革,逐步增加对教学工作的投入。2.8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应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学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要改革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着眼于更好的调动各种类型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为学生发展志趣和特长提供机会,从而有利于培养优秀人才。3.教学管理组织系统3.1教学工作领导体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教学副校长(或教务长)协助校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并通过职能部门的作用,统一调动学校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统一管理教学工作进程及信息反馈,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学校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等,应由校务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应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的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学校教学工作要形成整体一致的目标系统,遵循学校定位和发展建设总体目标,编制教学改革和发展的规划,确定各级教学管理目标。3.2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级学院或系部原则上也应建立教学工作分委员会,是本单位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要定期研究并向院(系)务会议提出有关建议,院(系)务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3.3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习,掌握教学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与技术,提高管理素质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与实验;创造条件,开展国内外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的相互考察、交流和研修,以便适应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要求3.4建立两级教学管理机构校级教学管理职能机构应充分发挥教务处、学生处在教学管理系统中的职能作用,明确各职能处室及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协调好各种工作关系。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教务处的工作状态反映一个学校整体教学工作的状态。应健全教务处的科室结构,配备较强的管理干部和得力人员,明确组织教学改革和建设的责任,保证教学工作稳定有序运行,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可建立必要的业务指导机构,如教材建设、外语教学、计算机基础教学、基础课教学、思政课教学等委员会,加强单项教学工作的咨询和指导。二级学院及系、部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院长、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工作,教学副院长或系部副主任负责主持本单位教学日常工作;院(系、部)可设教学秘书和教务员,处理教学日常行政工作并负责教学状态数据、质量信息的经常性搜集整理、上报和管理工作。教研室是按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研究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建议,分配教师的工作任务;加强相关实验室、实训设施、资料室的基本建设等。教研室应重视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4.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最为重要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要在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自主制订。教学计划既要符合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格,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为突出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可聘请一些在本专业领域长期工作的企业人员、学校教师和管理干部一起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订,并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教学计划已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4.1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体现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要求,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业务规格和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专业目标的确定应努力体现学校和专业特色。4.2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的原则;突出针对性,加强实践能力培养的原则;贯彻产学研结合的原则;整体优化,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的原则。4.3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广泛调查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开展市场需求调研;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业务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由教务处提出本校制订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由院(系)主持制订教学计划方案,经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审议,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必要的修订。4.4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修业年限;课程设置(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或学分分配、教学方式、开课时间、实践环节安排等);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必要的说明(含各类课程比例、必修选修安排、学分制或学年制等)4.5教学计划的实施各二级学院(系、部)是教学计划实施的基层责任单位。在教务处的指导下,由院(系)编制分学年、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教学计划年度或学期运行表),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落实每学期的课程及其它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场所的安排,确定考核方式。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落实任课教师、编制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实施计划;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编制单项教学环节组织计划,如实验教学安排、实习计划、军训计划、社会实践计划等。审定后的教学计划所列各门课程、教学环节、学时和学分、授课时间、考核方式、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教学计划的实施是学校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成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条件。教务处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管理中枢的职能作用,严肃认真地监督教学计划的实施。新学期的课程表应在上一学期结束前确定,经主管校长审批后通知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和教师;开学前一周,要检查教学准备情况。4.6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学校应高度重视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所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4.7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教学大纲制订时,可参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依据学校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准确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的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的课程体系结构要求制订有所区别的教学大纲。4.8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由院(系、部)组织教师编写,经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施行;也可参照使用教育部组织制订的或推荐的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本课程的教育目标、教学
本文标题:高等学校教学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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