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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发展简介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知识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设立,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从世界各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践来看,一般都允许纳税人从其收入、所得总额中扣除必要的费用,仅就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征税。一、个人所得税发展简介一、个人所得税发展简介我国个税修订历程•1980年9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设立•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改。•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改。•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改。•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改。•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9月1日起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第六次修改。一、个人所得税发展简介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图解从1980年到2011年,减除费用标准增4.375倍。二、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知识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背景和必要性: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实行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采用分税制模式,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薪所得税率级次多,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偏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不尽合理,难以充分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等。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对收入的分配调节作用的要求,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做相应修改。二、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知识(一)修改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公布实施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胡锦涛主席签署第48号主席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二、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知识(二)这次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将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纳税期限由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新旧税率表比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表一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新旧新旧新旧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500元的350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101052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201555512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520100537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30252755137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5305505337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453513505637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新旧税率表比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表二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新旧新旧新旧1不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5000元的550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10107502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20375012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30975042505超过100000的部分超过50000的部分3535147506750二、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知识延长申报缴纳税款时间修改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每月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为次月7日内。而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其他税种的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般为次月15日内。由于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不一致,造成了有些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在一个月内要办理两次申报缴纳税款手续,增加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负担。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修改后的个税法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二、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知识个税调整,便宜了谁?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经测算按照调整后的个税方案,财政收入与2010年相比全年约减少1600亿元:(1)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1440亿元;(2)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60亿元。对纳税人的影响例:假如一个人的月收入为35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原个人所得税政策:(3500-2000)×10%-25=125(元)新个人所得税政策:(3500-3500)=0(元)每月可节省125元。二、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知识中等收入者是最大的收益者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应纳税所得(元)调整前税额(元)调整后税额(元)税额变化(元)3000750减少75元35001250减少125元500032545减少280元8000825345减少480元100001225745减少480元1250017251245减少480元1500022251870减少355元1900030252870减少155元2000032253120减少105元3860077757775无变化500001102511195增加170元800002092521270增加345元1000002882529920增加1095元调整前后所缴税金额比较表个税法修改后约6000万人不再交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司副司长王建凡表示,个税法修改后,工薪阶层的纳税面经过调整,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减至2400万,这就意味着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2400万人继续缴税。王建凡指出: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会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2、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3、减轻了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者的负担。4、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申报。三、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减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征收•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法律责任三、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税法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又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无住所但在境内住满一年的个人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境内无住所且居不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境内、外所得都征税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人仅对境内所得征税三、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三、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三、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征税对象三、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个人取得上述11项应税收入的形式: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工资薪金7级超额累进税率累进税率生产经营所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三、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比例税率其他8个征税项目,单一税率20%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加征5成或10成稿酬所得:减征30%减免税优惠抵扣应纳税额的规定三、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免纳个人所得税减征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个入所得税抵扣应纳税额的规定•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教育•其他社会公益事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贫困地区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应纳税所得额30%抵扣应纳税额的规定•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全额扣除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青年自愿者协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应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三险一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三险一金”,在分别不超过月平均工资8%、2%、1%和12%以内的部分,在减除费用标准之外,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25号)文件规定,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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