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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通信 > 综合/其它 > 第1、2章 法律基本知识
王萍萍E-mail:wangpp@gcu.edu.cn章节课时章节课时第一章导论2第七章证券法8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2第八章企业破产法6第三章物权法4第十一章反垄断法2第四章合同法8第九、十、十二章自学第五章合伙企业法4Presentation及复习4第六章公司法8合计485、6班共分为10个小组,每组8-9人采取抽签方式选专题在相关章节讲完后做Presentation小组专题:物权法——1组合同法——2组合伙企业法1组公司法——2组证券法——2组企业破产法1组反垄断法——1组可采用案例的形式也可采用视频的形式演讲者必须2个人以上每组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演讲过程中可与同学互动法律的概念与特征法律规范法律渊源法律体系法律关系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律制度1.买受人拒绝接受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授权性规范可以……、有……权利2.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义务性规范命令性应当……3.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义务性规范禁止性不得……按照规范内容分类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强行性规范不允许任意变动。义务性规范属于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允许自行确定。授权性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非确定性规范委任性由相应机关加以确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非确定性规范准用性参照其他规定确定性规范内容完备绝大多数属于此种规范。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3.法规(1)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2)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4.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5.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的是()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B.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D.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A:部门规章B:地方性法规C:法律D:行政法规正确答案:C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1)法律关系的主体:买受人、出卖人(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3)法律关系的客体:行为1.民事权利能力——有资格做吗?(1)自然人从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但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统一的,均随法人的成立而产生,随其终止而消灭。2.民事行为能力——负得了责吗?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取决于年龄与心智。小明今年3岁,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残疾。下列关于小明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小明有权利能力,但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B.小明无权利能力,且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C.小明有权利能力,但无行为能力人D.小明既无权利能力,也无行为能力人正确答案:C法律一般以年龄和精神、智力状况作为判断和确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据,腿部残疾与此无关小王和老王的oneday定性小王8岁老王38岁上午捡到手机事实行为√√心中喜悦,作诗一首事实行为√√下午买了个房子法律行为×√晚上房市垮了,订立遗嘱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不强调行为的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10周岁的丫丫从父母口袋里偷偷拿了一笔钱,自己去商场买了一个iPhone5s。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丫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丫丫的购买行为无效C.丫丫的行为与其年龄和智力相当,所以该行为有效D.如果丫丫的父母追认了购买的行为,该行为有效『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选项A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行为是效力待定的,选项BC错误,选项D正确。如13岁的男孩订立遗嘱为无效甲购买了一双耐克的运动鞋,穿了一次后转卖给了乙,乙刚穿三天鞋底就破了,经查这是假耐克。(1)若甲不知道这是假耐克,是否构成欺诈?(2)若甲谎称这是真耐克,乙一眼就看出这是假的,但仍然购买,是否构成欺诈?(3)若甲谎称这是真耐克,乙信以为真,但由于缺钱未购买,是否构成欺诈?(4)若甲谎称这是真耐克,而稍有经验的人均可看出这是假的,乙却信以为真的购买了,是否构成欺诈?×××√(一)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1.自始无效2.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行为当然无效。3.绝对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1.因行为人不具有相应行为能力而无效2.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3.因行为内容不合法而无效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不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而言实施的单方行为都是无效的B.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C.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因为其意思表示不真实,所以即使没有损害国家的利益,该合同也是无效的D.因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虽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但是损害了第三人利益的,为无效合同『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受欺诈而为乘人之危而为区别可变更、可撤销无效效力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当然、自始无效主张主体由撤销权人申请,法院不主动干预司法、仲裁机构可主动干预行为效果u选择权:可撤销,可变更,可继续有效。u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自始无效、绝对无效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无限制1.重大误解: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胁迫: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乘人之危: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注:恶意串通、违法或公共利益、合法掩盖非法都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本题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是因为恐惧,与乙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不是欺诈行为,是胁迫行为,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甲出卖房屋也不是处于危难之际,所以选项C错误。题目也没有显示甲存在误解,选项D错误。2010年1月1日,甲售给乙首饰,号称水晶,实为玻璃。乙2010年2月1日知道是假水晶。什么合同?该合同可以撤销吗?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只有乙可以申请撤销,法院不能主动干预;乙也可以不撤销,继续有效。行为能力的欠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代理能力的欠缺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处分能力的欠缺无权处分的物权行为,经过真权利人追认或事后取得处分权,该物权行为有效。【注意】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无权处分的物权行为是效力待定的。行为能力的欠缺处分能力的欠缺类型原因后果无效合同有“硬伤”自始无效可撤销意思表示有瑕疵知道1年起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变更,否则合同继续有效效力待定当事人缺乏行为能力、代理能力等经权利人追认方可生效附条件附生效(延缓)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失效(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期限附生效期限(始期)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终期)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特殊规定: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当事人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协议规定:如果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A.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C.合同已成立D.合同已生效『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本题是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却处于一种停止状态。代理的基本理论代理权的滥用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1.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2.双方代理: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多选题)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无权代理的有()。A.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B.乙谎称是同学代理人,领取了同学的薪水C.丙以其朋友名义给朋友暗恋的女孩写情书D.某推销员谎称丁的邻居订购了一套健身设备,要求丁代收,丁信以为真,代邻居收下了该套设备并付款『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具体情形包括:(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选项A属于代表行为,不是代理行为;选项C中写情书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涉及代理。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该买卖行为无效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C.丙可以撤销该行为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直接归为无效,因此选项A不正确;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丙不是善意相对人,因此选项C不正确。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狭义无权代理纯因代理人之过错;表见代理中被代理人(本人)有过失,才使第三人以为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狭义无权代理中第三人可能善意、可能恶意;表见代理中第三人一定是善意的。诉讼时效基本理论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诉讼时效的延长..\经济法视频\聚焦民间借贷纠纷3——借款逾期追不回诉讼时效有期限_标清.flv诉讼时效是指“债权请求权”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1.起诉权: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丧
本文标题:第1、2章 法律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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