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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光线与色彩的画面表现(1)第一节电视用光概述电视摄像的造型表现是在连续的、运动的画面之中,是一种具有时空变化因素的动态造型。(注意与图片摄影的不同。)一、电视用光的特点与图片摄影用光的对比来看电视用光的特点。(时间上):图片记录的仅是某一瞬间的光色变化,只要瞬间中光线满足了造型要求,就能得到一幅完美的图像。闪光灯。电视画面的记录,不仅对光源有时间上的可持续性要求,而且还涉及到光色正确还原和影调、色调衔接等问题。电视用光通过记录一段时间内的光色、影调变化,形成了图片所无法表现的动态的光影节奏。例如:你在早晨用色温3200K的人工光源对所拍人物补光,到了中午还用它补光就要发生偏色的问题,因为这时的阳光色温已升到5500左右。空间上:图片记录的是照相机确定了拍摄方向和角度之后,相对固定的对象和空间。摄影师要重点考虑好一个方向、一个角度、和一种拍摄情况。电视用光是个动态的变化过程,甚至带有较强的不可预知性,摄像师在选择、处理光线时就必须随时随地考虑画面表现空间、方位等的变化对画内光影结构的影响。例如:在同一间阳光照射下的房间里,有的角度能看到明显的影子,空间显得明朗有的角度则看不到,空间显得暗淡。这使得我们面临角度的问题,在移动摄影中先后经过这两种角度的造型空间时还要进行曝光上的调控。造型上:图片摄影中,光线的造型作用凝聚在拍摄的瞬间之点上,是一次完成的。电视画面对光线的要求则要复杂而多样,光线随着环境、被摄主体、机位甚至光位的变化直接影响着画面的造型效果,并使之发生变化。例如:一个人从阴影中走进光线明亮的区域,人物的造型在一个画面中形成两种效果。这种由于光线的变化造成的造型上的变化,在电视画面中是强化光线塑型效果,改变画内影调结构、渲染环境气氛、刻画人物性格等常见的方法。练习:用运动摄像(环绕)以及俯仰角度拍摄一座纪念碑或柱状的物体,观察画面连续的光影变化效果。二、光线与造型日光是全色光源。日光的七种色光可以归纳为三种主要色光,即:红、(包括红、橙色光),绿(包括黄、绿色光),蓝(包括青、蓝、紫)。红、绿、蓝这三种等量混合就形成白光,若不等量,则会形成颜色各异的不同色光。自然界一切景物色彩的形成,都是由于它们对这三种主要色光不同比例的透射、反射和吸收的结果在电视摄像用光中,选择全色光源是正确还原景物色彩的重要前提,而选择偏色光源则有助于表现出带有倾向性色调的画面效果。光源是指能发光的物质,大致分为自然光源和人工光源两大类。色温是电视光源的一个重要参数,它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光源的颜色质量。在彩色电视摄像中,由于摄像机内的摄像管对光源成分记录表现得“敏感而客观”,不同色温的光线对画面色调的影响十分明显。一些在拍摄现场人眼不易感知的光色变化,在电视画面中都会强烈地显露出来,电视摄像机“忠实”再现现场光源颜色的这一特性,要求电视摄像人员不能以人眼对现场光源的感知为基准,而必须严格按照摄像机的操作程序,在不同色温的光线照射下,首先调整摄像机内的白平衡,实际上是使摄像机“适应”该光线色温条件下的光色变化,在电视屏幕上正确还原出该场景的真实光线效果和该场景景物的真实颜色。太阳是一个全色光源,具有最好的显色性。但太阳的色温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时间、地点、所处方位、照射环境的不同而不尽相同。以各类灯光为主的人工光源,由于各自的发光材料、发光原理、灯管材料及形状不同,其显色特性和色温也不尽相同。因此,了解和熟记一些常用光源的色温值对于摄像者来说就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和必要的事情。一些光源的典型色温表:常见的自然光色温:14、室内散漫的阳光5500-6000光源色温1、白昼(阳光+云+天光)55002、夏日中午10---15时58003、夏日下午3时以后55004、夏日下午4:30以后50005、日出后,日落前半小时内1800—25006、日出后,日落前一小时内2500---35007、日出后,日落前两小时内3500---45008、北方晴朗天空260009、晴朗天空1900010、一般天空1600011、蓝天白云1300012、白云,明朗的阴影,烟雾弥漫的天空800013、阴天,下雨天6800---7500常见人工光色温:1、火柴光17002、标准蜡烛19303、家用钨丝灯(25—250瓦)2600—29004、碘钨灯32005、镝釱灯(外景D灯)5000—60006、家用日光灯(15—40瓦)6000—70007、霓虹灯6100光线的性质光线的性质首先取决与光源的性质。自然界的光线基本上是以三种状态出现的,即:1、直射光线(又称为硬光);2、散射光线(又称为软光);3、混合光线。直射光线是指在被摄体上产生清晰投影的光线。它的造型优点是:A,有明确的投射方向,便于造型和布光控制;B、能在被摄体上构成明亮部分、阴影部分及其投影并以此拉开画面反差;C、能强化出被摄体的立体形状、轮廓形式、表面结构和表面质感;D、能够显示时间性;E、光源集中,容易限制和控制。直射光的缺点:A、容易产生局部光斑,特别是在明亮金属等反光率极高的物体上产生的强光反射,可能超出摄像机记录景物的宽容度;B、单一光源时造型效果可能生硬,多光源时投影处理不好又容易出现光影混乱的现象。散射光线(软光)是指在被摄体上不产生明显的投影的光线。比如阳光经云层遮挡形成的散射天光,经柔化的灯光照明都属于散射光线。散射光的优点是:A、照明均匀,光调柔和,能用光调描绘被摄体的外观形貌;B、没有明显的投射方向,物体受光面大,易表现其细腻的层次;C、由于被摄体表面均匀受光,其亮度反差取决于各自的反光率,容易控制在摄像机的宽容度内记录和表现。散射光的缺点是:A、不易显示被摄体的立体形态和表面结构、质地等;B、当被摄体反光率平均时,不易拉开画面影调反差;C、发光面大,因此难于限制和控制,限定被摄体的被照部位比较困难。混合光线是指既有直射光线又有散射光线的混合照明光线。在实际的拍摄现场这种光线经常出现,他具有上述两种光线的特点并有较完美的造型。光线方向:略造型光的分类:1、主光;主光又称为塑型光,是刻画人物和表现环境的主要光线。住光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被摄体的立体形态和轮廓特征的表现,也影响到画面的基调、光影结构和风格,是摄像师需要首先考虑的光线。2、辅助光:又称为副光,是用以补充主光照明的光线,一般多是无阴影的软光,用以减弱主光的生硬粗糙的阴影,减低受光面和被光面的反差,提高暗部影像的造型表现力。通常主光和副光的光比决定了被摄对象的影调反差(光比是主光和副光的两度比值)。3、环境光:又叫背景光,是指专用以照明背景和环境的光线。环境光主要是通过环境光线所构成的背景光调与被摄主体形成某种映衬和对比,达到突出主体的目的。环境光还有表现特定环境、时间或造成某种特殊气氛和影调等作用。4、轮廓光:是使被摄对象产生明亮边缘的光线。其主要任务是勾画和突出被摄对象富有表现力的轮廓形式。此光是从被摄对象的背后或侧后方照射过来的,因此有逆光的光效。另外,轮廓光具有较强的装饰性和美化效果,但这种美化表现手段不宜滥用,特别是在纪实性影片和节目中更应慎用,否则给人以虚假的感觉。5、眼神光:使人物眼球上产生光斑的光线。慎用。6、修饰光:是指用以修饰被摄对象某一细部的光线。例如;提高某个部位的亮度;修饰主副光之间的过渡影调等等。注意,此光使用不应露出人工痕迹。对被摄现场的被摄体进行布光时首先有个总体构思。除了考虑如何更好的表现被摄体外,还要考虑到此段画面光调与前后画面的衔接。布光过程的基本步骤为:1、确定机位及机位运动的路线;2、确立主光的光位,对被摄体作初步的造型;3、配以副光来弥补主光不足之处,完善造型;4、为了区别主体与背景,增强被摄体的空间感,可运用轮廓光勾画出被摄体的轮廓线条;5、根据现场光线条件,使用环境光交代背景空间,进一步突出和烘托被摄主体;6、如被摄主体某个局部不理想或特点不突出,可用修饰光、眼神光等作修饰性照明。(电视用光遵循的原则是光线越简化越好。)电视用光的造型作用:光线是满足摄录系统获取画面影像的必要条件,提供一定的景物亮度和反差范围,使准确曝光成为可能。此外,光线还将影响和决定完成节目的影调、色调及其衔接等。1、提示被摄对象的形状和形态,造成物体的轮廓、体积、大小和比例、质感等立体幻觉;2、显示被摄对象的周围环境、空间范围和透视关系,创造画面的空间感;3、通过光线的照射及所形成的明暗光调对比突出被摄体的某些特点,隐没某些部分,突出主要的和重要的视觉形象,把观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富有意义的形象上。4、控制或决定画面的影调或色调。5、形成构图关系,利用光影平衡画面,突出构图线条。加强或减弱画面反差,强调或淡化画面内部节奏。在戏剧表现上,光线可以起到以下一些作用:1、利用光线渲染和烘托环境,形成特定的艺术氛围;2、利用光线的光调和光影效果来表现特定的时间概念,如朝、午、晚等;3、通过光线、光调、光影及发光体等表现象征、比喻、借代等艺术效果;4、通过特定的光线效果外化和表现人物情绪,反映内心活动,刻画人物性格等。不同类型节目对光线的不同要求:在电视新闻节目中,除节目主持人或播音员在演播室内主持播报节目的特定演播室环境光效外,记者在新闻现场拍摄时,首先,要保证画面的基本亮度,给观众以清晰的图像。当现场光线满足了摄像机的基本技术要求,就不在运用任何人工光源来修饰现场光线;其二,,当现场光线亮度不足以在电视画面中显现出新闻人物和事件的形象特征,则要用人工光照亮新闻现场,以获得清晰图像为目的,并不追求以光线为表现手段的艺术效果;其三,当新闻现场的光线本身已成为新闻内容的一部分时,比如昏暗的教室或厂矿、黄昏时分的非法交易等,则记录和表现好现场的特定光线效果就成为选择光线、用好光线的重要一环;其四,在一些事件性新闻中,将现场新闻灯源甚至灯光师的布光活动记录在画面中,能起到烘托现场气氛,加强现场拍摄纪实效果的作用。此时,新闻光源和灯光师已成为新闻现场客观存在的一个与事件有一定联系的形象而被表现出来。在纪实性节目中,诸如电视纪录片、电视风光片、纪实性专题片等的造型表现既必须坚持真人、真事、真实场景等真实性原则,同时也在不违背真实性原则的大前提下对光线作一定程度的加工和处理,追求一种更高层次的生活的真实。(注重实景光线的运用,强调真实自然光效)在艺术类节目包括电视剧、文艺晚会、音乐电视等的造型表现中,电视用光十分注重光线的造型意味和表现意义,追求艺术地再现或表现出特定的光线效果和艺术氛围,有些光线带有很强的装饰性、假定性,这些光线不一定和所在环境的自然光线效果一致,也不一定有生活依据,而是为了造型的需要和审美的要求。
本文标题:电视摄像与编辑(第四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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