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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洲国家城市群建设的基本情况1961年,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在他的著作《城市群:城市化的美国东北海岸》中第一次提出了城市群的概念,具体是指人口规模在2500万以上和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250人的特大城市。按其标准,世界上有五大城市群。一是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该城市群从波士顿到华盛顿,以波士顿、纽约、费城、巴尔的摩、华盛顿几个大城市为核心,涵盖40个10万人以上的中小城市。该城市带面积占美国面积的1.5%,人口占美国总人口的20%,制造业产值占全美的70%,城市化水平达到90%以上,是世界最大的金融中心。二是北美五大湖城市群。该城市群分布于五大湖沿岸,从芝加哥向东到底特律、克利夫兰、匹兹堡,并一直延伸到加拿大的多伦多和蒙特利尔。美国的“钢铁城”、“汽车城”都在这里。三是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也称东海道城市群,指从千叶向西,经过东京、横滨、静冈、名古屋,到京都、大阪、神户的范围。该城市群一般分为东京、大阪、名古屋三个城市圈。这个区域面积占日本国土的6%,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1%,工业产值占全国的65%。四是欧洲西北部城市群。这一城市群实际上由大巴黎地区城市群、莱因――鲁尔城市群、荷兰――比利时所构成。主要城市有巴黎、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安特卫普、布鲁塞尔、科隆等。这个城市带1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40座,总面积14.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600万。五是英国以伦敦为中心的城市群。由伦敦――利物浦一线的城市构成,其中包括世界纺织工业之都――曼彻斯特、纺织机械重镇――利兹、伯明翰、谢菲尔德等大城市,以及众多小城镇。这是产业革命后英国主要生产基地。面积为4.5万平方公里,人口3650万,是五大城市群中地域面积最小、发展最早、城市密度最大的城市群。后来,戈特曼还提出了第六大都市圈,即中国的“长三角”都市圈。西欧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开始最早的地区,城市化水平高,城市数量多,密度大,均以多个城市集聚的形式形成城市群。如英国的伦敦――伯明翰――利物浦――曼彻斯特城市群集中了英国4个主要大城市和10多个中小城市,是英国产业密集带和经济核心区;法国的巴黎――鲁昂――勒阿弗尔城市群是法国为了限制巴黎大都市区的扩展,改变原来向心聚集发展的城市结构,沿塞纳河下游在更大范围内规划布局工业和人口而形成的带状城市群;德国的莱因――鲁尔城市群是因工矿业发展而形成的多中心城市集聚区,在长116公里、宽67公里范围内聚集了波恩、科隆、杜塞尔多夫、埃森等20多个城市,其中50—100万人的大城市有5个;荷兰的兰斯塔德城市群是一个多中心马蹄形环状城市群,包括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和海牙3个大城市,乌德支列、哈勒姆、莱登3个中等城市以及众多小城市,各城市之间的距离仅有10—20公里。该城市群的特点是把一个城市所具有的多种职能分散到大、中、小城市,形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空间组织形式,以保持整体的统一性和有序性。欧洲城市群在欧洲区域协作和经济发展中体现了以下几个方面功能:(1)、要素集散功能。主要指经济圈所具有的一定范围内集聚和扩散商品与各类生产要素的能力。各个都市圈首先是一个集散中心,是区域经济循环网络的重要空间节点。凭借较优越的交通和信息服务,成为大宗商品的交易地和进出区域货物的中转中心。伴随商品流的集散,技术流、资金流、信息流、人才流也将高速集散。(2)、服务功能。即都市圈所具有的为区域内的各种经济活动、商品和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提供全面、高效、便捷服务的能力。(3)、辐射带动功能。大都市或中心城市的极化作用带动了综合经济中心的形成,形成和发挥制造中心、贸易中心、交通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科技中心等多功能的综合经济中心的作用,成为本区域经济振兴的基地,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中心,带动了区域经济腾飞的龙头。(4)、整体竞争功能。通过城市群经济社会一体化协调发展,使各城市、各区域之间形成合力,增强参与国内国际竞争的整体实力。(5)、集约用地功能。建设都市经济圈,克服各个城市分散规划、分块建设的现象,利用都市圈内城市相邻的条件,统一规划用地,合理布局新建企业,提高单位土地的经济产出率,起到节约耕地的作用。(6)、创新功能。即都市经济圈的制度创新能力。创新功能是区域发展的动力。都市圈的发展,发挥了综合创造能力,成为新观念、新思想的诞生地,新体制、新机制的发祥地。二、欧洲城市群发展的空间结构特点首先,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欧洲城市群都位于适宜人类居住的中纬度地带,并且都处于平原地区。平原地区便于农业耕作、居住和交通联络,因此人口总是向平原集中,导致城市也向平原集中。英国是一个岛国,平原面积狭小,最大的平原是伦敦及其附近地区,并向北伯明翰――利物浦――曼彻斯特一线延伸。英国的人口和经济高度集中于这一地带。这里是世界工业革命的发祥地。在工业化过程中,这一地区最早发展成为城市群。其次,具有中枢的支配地位。欧洲的大型城市群往往都是国家或洲际的中枢,乃至世界的经济、金融中心,它常常集外贸门户职能、现代化工业职能、商业金融职能、文化先导职能于一身,成为国家社会经济最发达、经济效益最高的地区,具有发展国际间联系的最佳区位优势,是产生新技术、新思想的“孵化器”,对国家、地区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具有中枢的支配作用。巴黎、伦敦都具备这样的特性。这两个城市分别是各自国家首都和最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它们各自所统领的都市圈也就成为各自国家最重要的经济区和政治活动中心地。第三,具有完整的城市等级体系。城市群是一个巨大的城市群体,不仅拥有数量大的中心城市,而且还有大量的中小城市,是一个包括大、中、小城市和市、镇的城市群体。其中,中心城市在城市群形成和发展中起着核心作用。中心城市是人口与产业集聚的引力中心,欧洲的城市群中的中心城市都是由2个以上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组成。法国、英国的城市群都是以首都等大城市为核心。第四,空间体系结构形态大多沿长轴呈带状拓展。世界城市群大多都是长轴呈带状拓展,也有呈其他结构拓展的。美国大西洋沿岸、太平洋沿岸两个城市群,日本东海道太平洋沿岸城市群等均沿海岸延伸,呈现出带状的空间结构特点,欧洲西北部城市群略呈环状拓展。第五,具有发达的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交通运输业和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是欧洲城市群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城市群大多拥有由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航道、通讯干线、运输管道、电力输送网和给、排水管网体系所构成的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其中发达的铁路、公路设施构成了城市群空间结构的骨架。不论城市群的空间结构形态如何,城市群总是有一条产业和城镇密集分布的走廊,通过发达的交通、通讯网络相连。第六,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欧洲城市群区域内除城市用地外,还有大片的农田、林地相连,是获取新鲜农产品、提供游憩场所和改善环境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伦敦作为一个有700多万人口的国际化大都市,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土地珍贵,曾是一个污染严重的城市。但伦敦在城市生态建设和绿地建设上,均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并拥有比较完备的制度和体系。伦敦的绿地规模大,并已形成网络化,城市外围建成了环城绿带,平均宽度8公里,最大宽度达30公里,绿带里不准建造房屋和居民点,阻止了城市的过分扩张,又可作为伦敦农业、游憩区,保持了原有小城镇的乡野风光;并通过楔形绿地、绿色廊道、河流等,将城市的各级绿地形成网络。德国、奥地利等城市间绿树葱茏、绿草广覆、植被茂密,在公路两侧几乎看不到裸露的黄土、黑土。良好的生态环境给考察团留下深刻的印象。在西欧,唯有德国的城市群独具特色,与其它国家稍有不同。德国城市化水平很高,达到80%以上,是世界上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其城市群结构以分散型、独立性、低密度的城市形态为主。城市的首位度低,最大的城市首都柏林仅有300多万人,大城市数量少,城市多在100万以下,20—30万人的中、小城市高度发达,分布均衡,规划合理,形成城市密集群。德国城市群的这种特点,使在德国没有经历过很多国家通常经历过的城市化发展过程,即城市化——郊区化——逆城市化——再城市化。因此,也没有出现过世界大城市那样交通堵塞、人口膨胀、环境恶化、就业紧张等“城市病”。三、欧洲城市群的发展和运行的规律城市群是由于科技进步、规模经济效益促使产业与人口在空间上集聚与扩散运动的结果,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阶段。世界城市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大城市化趋势明显,其结果不仅使人口和财富进一步向大城市集中,大城市数量急剧增加,而且出现了超级城市、巨城市、大都市区和大都市带等新型城市空间组织形式。伴随一批以集聚城市化为主的超级城市、巨城市的出现,人口与产业在空间上一方面继续向大城市集聚,另一方面向大城市郊区扩散,从而又形成众多地域相连的大都市区,若干大都市区因地理空间相互毗连,最后连绵组合成大都市带。因此,城市群是城市化发展到成熟阶段(即地带性城市化阶段)的城市地域空间组织形式,是城市化进入高级阶段的标志。工业化是城市化的根本动力,工业化带动城市化是世界城市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尽管“大都市带”或“城市群”的概念出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但“大都市带”或“城市群”现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就已出现。工业革命开始于英国,所以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国家。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英国的城市化进程十分迅速,曼彻斯特、伯明翰、利物浦等一大批工业城市迅速崛起、成长,在伦敦和英格兰中部地区形成了由伦敦、伯明翰、利物浦、曼彻斯特等城市聚集而成的城市群。此外,随着资本、工厂、人口向城市的迅速集中,在德国的鲁尔地区、法国北部地区等煤田和沿海地区,都在工业革命中形成城市密集地区,出现了城市群现象。城市群的发展还与世界经济重心的转移密切相关。18世纪后,工业革命使英国成为世界经济增长中心,伦敦和英格兰中部地区形成以伦敦至利物浦为轴线的大片城市带或城市群。到19世纪,欧洲大陆的兴起,使西欧地区成为世界经济增长中心。在法国大巴黎地区、德国莱因――鲁尔地区、荷兰和比利时的中部地区,以巴黎、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波恩等大城市为中心形成了规模大小不等的城市群,并共同组成了“人字形”的发展轴和城市带。而进入20世纪,随着世界经济增长中心从西欧转移至北美,在美国东北部和中部地区形成了波士顿――纽约――华盛顿城市群以及五大湖沿岸城市群。四、欧洲城市群的一些做法和经验欧洲城市群的发展初期是各国政府为了改善原有单一的中心大城市人口过于集中、交通拥挤、生态环境恶化、失业人口增加而将产业和人口向大城市周围的地区扩散,采用城市群布局方式在地域上组成一个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城市群体。这种城市群体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演化成巨大的城市化地带,并以其独有的聚集优势,对一定区域乃至一国的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尽管如此,但这种巨大的城市化地带也导致国家经济、人口和产业过分集中于某一地带,相应地带来了一系列弊端。突出地表现为:导致区域生态平衡破坏;加剧区域经济发展失衡与区际差异扩大;城市基础设施的连绵扩张吞食大量良田;企业外迁造成城市政府财税锐减,中心城市渐趋衰退。针对上述问题,自20世纪60年代末期以来,西欧国家在国土规划上开始重视城市群区域的良性持续发展,并相继采取了一些应对之策,主要有:第一,重视区域协调发展机构建设,重视规划作用。欧洲国家大多都有大都市圈或经济圈的区域规划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机构和制度,并赋予相应的规划和调控权,如“大伦敦议会”、“巴黎地区规划发展委员会”等分别是各自都市圈发展的协调机构。欧洲将城市规划视为国家大法,构成了城市群发展的核心内容。在欧洲的一些国家的城市规划是一项基本原则,非常注重城市管理法治化,制定严格的城市规划管理措施。如法国早在几百年前就已在城市规划中实行法治化管理,当时规定巴黎的城市建筑不得高于艾菲尔铁塔,并为城市建设定下中轴线。英法两国在治理伦敦泰晤士河、巴黎塞纳河时,致力沿岸文化景观保护,制定了严格的法规。从欧洲城市群发展脉络来看,制定了“保护旧城区、重建副中心”的发展规划。欧洲大部分城市十分重视保护旧城区的工作,如巴黎是最早开始进行改造的西方大城市之一。1958年巴黎制定了地区规划,1961年建立“地区规划整顿委员会”,主张打破原来的单一中心城
本文标题:欧洲城市群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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