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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广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境外安全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2013年3月10日发布2013年3月11日实施上海广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2上海广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境外安全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版本A版)文件编号:ZD-7.5.7-02编制:黄继宏日期:2013-2-25审核:陈红田日期:2013-3-06批准:邵现成日期:2013-3-10发布日期二O一三年三月十日3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境外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境外机构、境外项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2.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2.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1.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1.3适用范围1.3.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境外项目突遇战争、恐怖袭击和因各类事故以及各种原因引发的社会动乱及群体事件对我方人员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应急处置工作。1.3.2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事业部、项目部应按照本预案的基本原则建立和完善各自部门的境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处置预案。1.4应急预案体系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项目部现场处置方案构成。其中,公司负责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火灾、起重机械、境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各分公司、事业部及施工项目部根据所承担工程项目实际及所在国或地区社会治安状况,针对具体的危险源和现场设施、环境等情况,制定适合的现场处置方案。各部门要适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1.5工作原则1.5.1规避危害,尽快做到生命保全和资产完整。1.5.2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挥下,境外工程项目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境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1.5.3境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应立足于境外机构和境外工程项目部的自援自救,立足于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商务部驻外机构和当地政府部门、警察局、安全部门以及中资机构、社会资源的支持和协助。2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危害分析2.1社会安全事件42.1.1公司境外项目分布地域广,所处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安全因素,如恐怖主义、民族、种族和宗教冲突、政局动荡、社会治安差等风险,容易发生社会安全事件。2.1.2境外工程施工地点偏僻,施工人员来源分散。施工地点位于强烈大陆性气候地区,极端恶劣大漠天气和地震灾害风险较大。境外工作压力大,施工周期长,施工人员易身心疲惫,应变反应能力不高。施工人员与当地居民语言沟通不便,自我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遇到突发紧急事件缺乏应对经验。2.2施工安全事件2.2.1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起重吊装过程中发生的大型起重机械倒塌事故;2.2.2立体交叉施工过程中的高处坠物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2.2.3基坑、大体积摸板支护、大型脚手架等跨塌引起的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2.2.4大型构(配)件、设备等顶升引起的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2.2.5起重吊装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2.2.6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2.2.7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2.2.8设备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2.2.9设备调试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2.2.10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重特大事故;2.2.11施工过程中其它原因引起的重特大事故。2.3传染病及食物中毒事件可能发生的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以及食物中毒事件。3应急准备3.1规章制度境外项目部要结合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风俗民情、当地治安状况等,制定完备的各类规章制度。53.1.1建立对外联系制度。各驻外工程项目部要报请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以及当地政府、警察、安全部门备案,并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联系网络;建立同当地中资机构、友邻单位、医疗机构的应急联系渠道,以便在发生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时,及时取得各方的援助与支持。3.1.2建立风险预控制度。在目标市场选择、投标竞价、合同谈判等方面慎重决策,通盘考察当地政局的稳定性、民族矛盾、宗教冲突、排外情绪和势力。进入存在安全风险的国家和地区市场时,将安全保障作为专门条款写入合同或正式书面文件,明确甲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我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施工秩序。报价应包括安全成本,充分考虑到治安问题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3.1.3建立在外注册登记制度。驻境外工程项目部要将单位和人员情况及时向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经商处注册登记,并按规定每月将人员流动情况报告一次。同时,要将项目部所有单位及人员情况每月向公司安全质量部报告,以便公司及时了解境外项目部人员及分包单位情况。向当地移民局注册登记时,务必要及时、准确。分清驻外人员所持签证类型,以便于中国使(领)馆和当地政府、警察、安全部门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后,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3.1.4建立值班制度。安排值班室,指定专人负责值班,设立值班电话和备用值班电话。特殊时期(发生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或红色预警时)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能与我国驻该国使(领)馆随时保持联系。3.1.5建立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非工作需要应减少外出。特殊时期要执行两人以上同行制度。外出人员要携带通讯工具,以便保持联系。外出归来,必须销假。逾时未归者,负责人要立即查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3.1.6境外项目人员外出时,必须随身携带一定数量的现金,以免歹徒抢不到钱财杀(伤)人。3.1.7建立驻地与工地安全保卫制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驻地与工地安全保卫工作,防范重点部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与驻地所在国安全、警察部门密切协作,必要时请求军警对我驻地和工地进行守护。3.1.8建立定期通报和紧急情况上报制度。境外工程项目部要定期向国内(总公司、所属公司)和驻该国使(领)馆汇报有关情况。发生社会安全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3.1.9建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驻外机构、境外工程项目部要为所有境外工作人员投保海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确保分包单位为分包人员购买海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意外,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及时解决人员医疗救助费用,以减少企业的巨额负担(投标时,6必须考虑此项成本费用)。3.2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3.2.1公司应急管理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总裁: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裁成员:公司班子其他成员,企业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工会、财务部负责人及各相关部门经理。日常办公室及联系电话:021-614362113.2.2境外分公司(项目部)应急管理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裁副组长:驻当地分公司(现场)经理成员: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及施工现场相关管理人员日常办公室及联系电话:021-61436211(2)工作小组境外分公司应急管理机构下设七个工作小组,在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现场抢救组:主管副经理、部门主任、项目经理、各专业总工(技术员)。医疗救护组:现场医务人员。现场安全保卫组:项目副经理、现场安全员和安保人员。事故调查组:境外分公司安全质量部主任、项目部安全员。事故善后处理组:境外分公司工会主席及项目部相关人员。接待、联络组:境外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及项目部相关工作人员。消息发布组:境外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及项目部相关工作人员。3.2.3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部门和本公司关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规定;(2)确定公司各部门、二级单位应急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公司本部专项预案、公司本部现场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监督公司本部应急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3)检查各单位及项目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4)组织境外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抢救、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5)及时向政府部门、上级单位报告公司境外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应急处理情况;7(6)对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应急组织机构中,必须有针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人员职责,项目部应制定《境外项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3预警分级3.3.1红色等级指标迹象:情报显示突发事件威胁逼近,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战乱,或情报证实即将发生武装或恐怖袭击。行动:项目部应做好应急准备,警告有关人员减少外出或不去危险地区。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各项措施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做好撤离准备。3.3.2橙色等级指标迹象:情报显示有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实可能性,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动荡。行动:有关部门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考虑突发事件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完善应对方案,必要时调整工作安排,发出安全提示。3.3.3黄色等级指标迹象:情报信息显示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增大。行动:提醒有关单位和人员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同时考虑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及初步应对措施。3.4响应分级3.4.1Ⅰ级响应(特别重大)恐怖袭击、局部战争或政府军事行动在工程所在地展开;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500万美元以上。3.4.2Ⅱ级响应(重大)工程所在地发生小规模的部族冲突、民族冲突、宗教事件、社会骚乱,经济损失500~100万美元。3.4.3Ⅲ级响应(较大)发生劳务纠纷、合同纠纷或生产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处理纠纷,经济损失100~10万美元。3.4.4Ⅳ级响应(一般)与当地住户、居民产生纠纷,经济损失10万美元以下。3.5应急社会资源及物资3.5.1建立并保持与我国派驻该国(地区)使领馆的沟通渠道。83.5.2建立并保持与驻外机构、境外工程项目部所在地的行使实际控制权的机构、红十字会、医院以及华人社区社团的联系渠道。3.5.3建立应急管理技术支持系统(对讲机、电话、卫星电话、手机、警报器、广播器材、电脑网络等)。3.5.4购置必备的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紧急救护医疗器材、照明工具等)。3.5.5财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应急需要,提供资金保障。3.6应急培训境外项目人员出国前须进行应急培训。了解派遣国法律政治环境,了解当地治安和风俗民情,学习必要的沟通求助语言,熟悉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防范意识,熟悉极端情况下信息沟通联络方式渠道、自保互救方法和疏散撤离途径。到达工作现场后,还必须经常地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全体驻外人员充分认识国外环境的特殊性,理解采取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预防为主、防范高于处置”的观念,增强责任感,强化应变意识,做到提高警惕,常备不懈。提高做好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自觉性。3.7预防措施3.7.1境外工程项目部要针对驻在国(地区)的国情、法规等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境外项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并加以演练。3.7.2选派成建制的施工队伍,选派具有较强自我约束能力的员工,教育规范员工行为,了解当地文化、历史,尊重当地风俗民情。对于存在较大潜在危险地区的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在派遣员工时适当考虑有经验、综合素质好的员工,同时考虑聘请当地安全顾问。3.7.3以“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驻地,以适当的渠道沟通工程毗邻社区居民关系。尊重当地员工,平等相待,和睦共处。涉及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的待遇,必须做到生命平等。合同签订时,要兼顾所在地各方利益,避免显失公允的合同、合约。3.7.4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外出(离开工地、宿营地)的请销假制度。车辆以及各类上路工程机械,必须专车专人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定期检查制度,严禁非指定人员动用车辆和机械。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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