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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2015年二建法规精讲讲义_chp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宁平华2015年二级建造师主讲人:一、2014年注册建造师考试情况回顾目前,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总计31.4万人,临时4.6万人。2013年注册人数50300人,2014年注册人数46620人(不含山东、广东、云南三省下半年的注册人数。)2004~2007年间每年约9~10万人报考,2008年停考,2009年17.8万人报考,此后逐年大幅递增。2013年参加考试人数创历史新高,约160万人左右,其中106万人参加专业实务考试(建工专业60多万)。全国有310万人次报考了三个综合科目的考试,有130万人报考了实务科目的考试,参加实务科目考试的有88万人,今年报名人数和参考人数均创历史之最。一级建造师估计2013年通过考试人数在6万人左右,比2012年略有增加。考试总体有精英化趋势全科一次通过率约3~8%,二次考试通过率约15~20%。建筑机电市政实务单科通过率7%8%8%四门同时通过率3%4%4%目前,全国二级注册建造师39.6万人,临时13.2万人。2013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总人数超过200万人,最多的省份是江苏,报考人次达到19万人,浙江、河南、山东、广东均在10万人以上;北京6万多人。报考人数逐年递增,所以2014年报考人数预计还会增加。各省二建考试早年一般控制在20%的通过率,但近年报考门槛和命题难度在显著提升。二级建造师已注册人数临时执业资格人数上年新增注册2013年报考人数一级建造师31.4万4.6万5万160万二级建造师39.6万13.2万—200万一、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很多建设项目由于多方面原因,施工周期较长或没有按期完工,该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及时“解锁”。要承揽新的项目就必须新招入“自由身”的建造师,所以注册建造师缺口很大。二、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取消了对“工法”的要求,但大幅增加了建造师数量的要求。需求面分析二、2015年教材改版情况2015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教材基本没有改动,还是沿用2014年的第四版教材,但与三版教材相比改动很大:全书340页,增幅接近50%;抛弃了原第三版教材框架,采用了现在一级法规教材框架。考虑到新版一级和二级教材是同一编委会,教材相似,题库共用,一二级法规难度会十分接近。二级建造师三、科目、题型和题量项目管理(130/78)单选70×13小时多选30×2法规(130/78)单选70×13小时多选30×2经济(100/60)单选60×12小时多选20×2实务(160/96)单选20×14小时多选10×2案例3×20+2×30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2015年9月19、20日)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2015年5月30、31日)施工管理(120/65~72)单选70×13小时多选25×2法规(100/50~60)单选60×12小时多选20×2实务(120/55~72)单选20×13小时多选10×2案例4×20四、学习方法【公共课:以二级法规为例】20T概述×4=80句60T×1=60句80T=140句/340页(300~800点)先背真题后看书(1)保底分到手(2)请命题老师画重点【专业实务:以二级机电为例】第一个特点:30选择题=30~40句4案例/16小问/80分3~4分/小问≤4句120分=104句/350页(1000~2000点)二级机电2012年76句,2011年77句9/120分第二个特点:训练语言组织的重要性实务三步走第一步:听课件10小时×3=30小时第二步:做真题案例(1)区分排除作用(2)训练语言组织(3)摸清命题、答题套路第三步:教材中未考过的案例、建工出版社复习题集针对性复习实务的跷跷板结构管理(45%)+法规(10%)+技术(45%)三控进度质量成本三管安全合同信息一协调实务案例重复考核情况2013年2012年2011年2010年施工单位协调沟通二级机电一级建工劳务分包实名制一级建工一级市政安全事故报告内容二级机电一级建工五、题型分析【单选题】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这告诉了我们什么?【多选题】考试的关键在于多选题多选题的游戏规则:ABCDE(2分,0.5/0)0.50.5~1.5AAC赔率:1:1~1:310.5~1ACACD赔率:2:1~1:11.50.5ACDACDE赔率:3:1【案例题】(2012年6月二级建工实务)某大学城建设项目,在装修收尾阶段,学校决定加建一座校史馆,建筑面积2200M2,总投资400万元。经审批部门批准,建设单位没有走招投标程序,将该小型项目直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某施工单位。问:建设单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答题要点】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经批准可以不招标。但只能发包给原中标人,而不能发包给其他承包人。【案例题检查方法】将答题中未用到的案例背景信息全部下划线划出。六、分值分布参照一级建造师分值分布2014年2013年2012年2011年建设工程基本法律制度716212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41178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27151318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25191421环境保护、节能和文物保护555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29212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9242821建设工程纠纷处理8112115建设工程法律体系题量1~2题主要考核点2014年2013年2012年10月2012年6月法律部门√√法的形式(规范性文件名称)√法的制订机关√法的纵向冲突√法的横向冲突【法律部门】宪法国~民民商法民~民商~商国家不介入经济法国家积极介入、主动监管行政法官~官官~民劳动法伙计~老板国家积极介入、主动监管法律部门表现形式宪法及相关法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立法法、国籍法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增)、公司法、招投标法(经调)、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行政法建筑法(经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自环调)、行政**法(处罚、复议、许可)等经济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自环调)、政府采购法、标准化法、反垄断法、统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残疾人保障法、消防法等刑法刑法程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注意:该部分调整较大,在看相关真题时,答案以新版内容为准2013-16(改)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部门的是()。A.《公司法》B.《节约能源法》C.《行政诉讼法》D.《治安管理处罚法》【答案】D【法的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规省、直辖市、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市政府2012(6)-61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C.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E.国务院各部委【答案】AC【法的形式(我国规范性文件名称的规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带地名)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带地名)**规定/办法——规章**条例————法规**法—————法律2010-42*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A.安全生产法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C.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答案】D【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2011-2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直接上位法立法依据是()A.安全生产法B.宪法C.建筑法D.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答案】A【法的横向冲突】同一机关制订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不按新也不按特别,谁制订谁裁决不同机关制订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A部门规章与B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裁决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2012(10)-62关于规范性文件效力比较及处理,正确的是()A.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B.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地方政府规章C.地方性法规在本辖区内的效力高于法律D.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E.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答案】AD2010-86*根据《立法法》,()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A.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B.部门规章与部门规章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D.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E.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答案】BD法人题量1题主要考核点20142013年2012年10月2012年6月法人的法定条件与分类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关系√法人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2014-1、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答案:B解析: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但是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代理题量1题主要考核点2014年2013年2012年10月2012年6月代理的定义和法律特征代理的分类代理的终止√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代理过错责任【代理的定义和法律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内部授权委托或法律规定代理人外部行为第三人2013-11*根据《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B.代理人可以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C.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一切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代理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问题】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还是委托合同关系?【分析】一、监理单位是以自己的名义监理而不是以建设单位名义监理,不符合代理的基本定义;二、监理活动并不是建设单位活动的组成部分。例如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可见二者的职责、活动经常是独立的。三、监理的依据、内容、权限具有法定性,并不受限于建设单位委托的范围。四、监理单位应当独立、公正地进行监理。监理活动的独立性公正性不符合代理的基本特征。【代理的分类】2012-90*根据代理权获得的方式不同,代理可分为()。A.指定代理B.隐名代理C.委托代理D.居间代理E.法定代理【答案】ACE【代理的终止】2013-18下列情形中,构成委托代理终止的是()。A.代理人辞去委托B.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C.被代理人死亡D.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答案】A2014-2单位甲委托自然人乙采购特种水泥,乙持授权委托书向提供商丙采购,由于缺货,丙向乙说明无法供货,乙表示愿意购买普通水泥代替,向丙出示加盖甲公章的空白合同。经查,丙不知乙授权不足的情况。关于甲、乙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A乙的行为属于法定代理B甲有权拒绝接受这批普通水泥C如果拒绝,应由乙承担付款义务D甲承担付款义务答案:D解析:题中的代理属于表见代理,此代理行为有效,所以甲应承担付款义务。【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记忆要点: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被代理人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拒绝)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第三人第三人【表见代理】记忆要点:1、无权;2、有效。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无权表见代理人
本文标题:2015年二建法规精讲讲义_ch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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