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01新闻传播法规的基础知识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的基础知识§1第一节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1法的基本概念§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2第二节新闻传播法规与新闻传播法制§2-1新闻传播法规、法制与法律关系§2-2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1-1法的基本概念§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法是什么?(2)法制与法治(3)法与政策的关系§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1法的基本概念(1)法是什么?“法平如水。”英国的法院门口站立着古希腊象征法律精神的正义女神的雕像,她左手拿着神圣的天平Libra,象征着权衡和平等;右手拿着宝剑,象征着裁决和力量;眼睛被布蒙着,象征绝对的公正无私。§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1法的基本概念(1)法是什么?就其本质而言,法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社会控制手段,是人类社会用来指导、约束社会上各种个体与群体的一套行为规范。社会控制的三大基本功能:确立标准规范行为制止冲突法、法律与法规的区分§1-1法的基本概念(1)法是什么?法的基本内涵(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是掌国家意志的体现。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是由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1法的基本概念(2)法制与法治A、法制是法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或执政者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用以维护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律和制度。法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有国家即有法制,历史上各种不同类型的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制。§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1法的基本概念(2)法制与法治B、法制的基本特征根本性。它与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军事制度等属于同一系列,是上层建筑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社会的根本性质和特征,决定着国家的命运,影响每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普遍性。法律制度存在于一切国家之中,同时贯穿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在国家权力所涉及的范围内普遍有效,如有违反,就会受到法律制裁。相对稳定性。它是规范化的社会形式,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状况,具有相对稳定和长期有效的特点。阶级性。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制度化、法律化,是统治阶级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以及其他社会制度的法律化。§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1法的基本概念(2)法制与法治C、法治是一种治国理念法治是治理国家的一种政治思想(理念)。法治,就是依法治国,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现代社会的特性,就是法治两个字。现代社会往往被称为法治社会。作为一种治国思想和治国方式,与“人治”相对立。人治是指依靠执政者个人的贤明治理国家的主张。§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1法的基本概念(2)法制与法治D、法治理念的提出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普遍认同西方法治理念,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同时,也提出了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思想。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这一款作为第5条的第1款。§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1法的基本概念(2)法制与法治E、法治与法制的关系法治所表达的主要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的过程,其关注的焦点是法律的至上权威。法治社会状态表明在特定的社会中法律就是最高权威,法律对公民、组织和政府行为的有效规则,特别是对合理运用公共权力的有效制约,公民、团体和政府必须依从公认的法律行事。法制所表达的是一个静态的概念,仅仅表明特定社会中存在着一种独立的、与其他各种制度不同的法律制度,可能是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法制状态虽然不能直接导致法治,但法治状态必须以完备的法制作为基础。§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1法的基本概念(3)法与政策的关系A、法是政策体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政策是指政党或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任务而规定的行为准则,即关于行动方向和原则的指导性、规范性的规定。政策是一切实际行动的出发点,并且表现于行动的过程和归宿。政策有多种表现形式:政党或国家各类权力及其执行机关作出的决定、决议、指示和批示;政党或国家各类权力及其执行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简称法或法规。§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1法的基本概念(3)法与政策的关系B、法在政策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首先,法是成熟、稳定的政策。某一政策出台,最初不会采用法的形式,一般要在这一政策趋于成熟后,才会采用法的形式。而采用法的形式的政策,则比采用其他形式的政策,具有更大的稳定性,比较固定。其次,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的政策。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创制的、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普遍适用的规范体系。§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宪法制度宪法制度,是指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制度。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国的根本大法。§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宪法制度A、国家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原则、民主集中制和民族区域自治制。§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宪法制度B、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享有思想和言论出版自由、批评和建议、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要求国家赔偿、通信自由的权利。•公民有劳动和福利、接受教育、从事学术和创作自由、男女平等等权利与义务。•公民必须履行以及依照法律纳税、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宪法制度C、宪法的解释、修改与监督实施制度1,宪法解释制度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宪法修改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拥有宪法修改权。3,宪法实施监督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履行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2)立法制度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立法制度是立法活动、立法过程所须遵循的各种实体性准则的总称,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整体中前提性、基础性的组成部分。在中国,现行的立法制度,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2)立法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立法地方立法§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2)立法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以及于中国全部主权范围的规范性法文件活动的总称。全国人大立法是中国的国家立法,是中国的中央立法的首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立法体制中,全国人大立法具有最高性、根本性、完整性和独立性四大特征。全国人大的立法权主要有立宪权、立法律权、立法监督权等。§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2)立法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以及于全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的总称。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与全国人大立法共同构成中国国家立法的整体,是中国中央立法的非常重要的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具有地位高、范围广、任务重、经常化以及相当完整性和独立性等特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主要有制定和变动法律权、解释宪法和法律权、立法监督权等。§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2)立法制度国务院立法国务院立法,是中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政府、依法制定和变动行政法规并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以及从事其他立法活动的总称。国务院立法,具有从属性与主导性相统一、范围广、任务重以及多样性、先行性和受制性等特征。国务院的立法权,主要有:制定和变动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律案、根据授权立法、在一定范围的立法监督等。§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2)立法制度国务院部门立法国务院部门立法,是中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所属部门、依法制定和变动行政规章以及从事其他立法性活动的总称。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是以政府的名义制定的,以法律、法规为根据,用以调整一定社会关系,具有法的效力,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的社会规范。行政规章的效力等级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各部门规章之间、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它们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2)立法制度地方立法一般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经济特区立法特别行政区立法§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2)立法制度一般地方立法在中国,地方立法目前由一般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经济特区立法和特别行政区立法四个方面构成。一般地方立法,是一般地方的有关国家政权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以及于本地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的总称。一般地方立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法定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和相应地方的政府立法所构成。一般地方立法权,主要有制定与变动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根据授权立法、一定的立法监督权等。§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2)立法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以及于本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活动的总称。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主要有:制定和变动地方性法规的权力,由自治区、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制定和变动地方政府规章的权力,由自治区、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的政府行使;制定和变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行使;有一定程度的立法监督权:有一定程度的授权立法权。但是,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从民族自治的角度看,主要是制定和变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2)立法制度经济特区立法经济特区立法,应该在性质意义上理解为,经济特区的有关国家机关、基于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专门授权而形成的、制定效力不超出经济特区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地方立法。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2)立法制度特别行政区立法特别行政区,是以“一国两制”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根据,为合理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所设置的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特殊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在长时期中仍然保留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立法,与中国其他地方立法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其主要特征在于实行高度自治。这种特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制度中得以充分体现。§1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概说§1-2我国现行
本文标题:01新闻传播法规的基础知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444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