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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中国行动:面对挑战控制排放2009年08月25日14:42来源:光明日报发表评论【字体:↑大↓小】全球气候变暖已是不争的事实,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8月24日,中国政府向最高权力机关报告其最新的思考和应对之策——“全球变暖已是不争的事实”“全球变暖已是不争的事实。”8月24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以一种不容置疑而又充满忧思的语气说。支持这一判断的是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第四次评估报告。“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已从工业革命前的280ppm(百万分之一单位)上升到2005年的379ppm,超过了近65万年以来的自然变化范围,近百年来全球地表平均温度上升了0.74℃。”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共同建立的政府间机构报告说。国务院今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备受世人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解振华受国务院委托作此报告时披露了上述信息。全球气候变化的原因何在?“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在人为因素中,主要是由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特别是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的经济活动引起的。化石燃料燃烧和毁林、土地利用变化等人类活动所排放温室气体导致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大幅增加,温室效应增强,从而引起全球气候变暖。”解振华援引美国橡树岭实验室的研究报告说:“自1750年以来,全球累计排放了1万多亿吨二氧化碳,其中发达国家排放约占80%。”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触目惊心,对我国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据2006年我国发布的《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显示,气候变化对我国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农业、水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海岸带等方面,可能导致农业生产不稳定性增加、南方地区洪涝灾害加重、北方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退化、生物灾害频发、生物多样性锐减、台风和风暴潮频发、沿海地带灾害加剧、有关重大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受到影响。因此,国务院的这份报告给出的结论是:气候变化是对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但解振华同时表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也为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来重要机遇。”“核心是要不要坚持《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92年通过,确立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确定了发达国家2008—2012年的量化减排指标;2007年12月达成的巴厘路线图,则确定就加强《公约》和《议定书》的实施分头展开谈判,并于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缔约方会议上取得成果。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成为各方关注焦点。有关专家早已指出:落实巴厘路线图的谈判已进入关键阶段,谈判的核心是要不要坚持《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发达国家要不要继续率先减排,如何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发达国家主张全球升温与工业化前相比不超过2℃,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半,要求所有国家都应当采取有意义的行动,弱化自身减排责任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及能力建设支持的义务,对发展中大国提出量化减排要求,并将气候变化问题与国际贸易挂钩,酝酿对进口产品加征碳关税。而发展中国家提出,发达国家应当对造成气候变化承担主要责任,一是其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无约束排放,二是其当前人均排放居高不下,人均历史累积排放更是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几倍甚至几十倍。发展中国家强调《公约》的主渠道地位,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按巴厘路线图授权,加强《公约》和《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坚持发达国家按《议定书》继续率先大幅度量化减排,并切实兑现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承诺,发展中国家将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并在发达国家资金、技术转让支持下采取符合国情的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措施。按解振华的分析判断,总体上看,“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基本格局未发生根本性变化,还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矛盾焦点还是减排责任分担、资金提供和技术转让。”“面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中国展显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面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中国展显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在此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全国人大环资委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公约》;2002年,国务院核准《议定书》;2007年,中国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温家宝总理亲任组长,负责制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同年6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煤炭法等一系列法律的贯彻实施,有效推动气候变化的应对;……国务院的报告强调指出:“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又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最终要靠可持续发展加以解决。”作为我国“十一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的纲领性文件,《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把到201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末降低20%左右的目标确立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将意味着我国在“十一五”期间节约能源约6.2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约15亿吨。中国正通过调整经济和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植树造林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尽可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国务院在报告中以一系列数字和事实向世人展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中国行动的成效:到今年上半年,我国已关停小火电机组5407万千瓦,提前完成了“十一五”关停5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任务。实施“限塑令”,相当于每年可节约石油240万—300万吨,相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20万—900万吨。200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达到2.5亿吨标准煤,约占一次能源的9%。水电装机容量、核电在建规模、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容量均居世界第一,风电装机也跃居世界第四。截至2008年底,全国农村建成户用沼气池3050万户,年产沼气约120亿立方米,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4900多万吨。“妥善应对气候变化,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根本利益。一方面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所必需的排放空间和对人类共有大气资源的公平使用权。”这是中国政府的认识和立场。今天,中国政府一份最新的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行动安排悉数呈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面前: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目标作为各级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依据,落实到地方和行业发展规划中;继续抓好国家方案的落实,继续以节能减排和调整能源结构作为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1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0%等目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紧密结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和相关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力度,研究制定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政策和措施,加大绿色投资、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创造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份最新的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中国行动安排正在接受审议,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草案亦已拟就,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和中国政府表达了一致的立场和信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为保护全球气候,为保护人类共有的地球竭尽努力!(袁祥)四、中国为减缓气候变化做出显著贡献人类活动是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这一认知已成为国际科技界和决策层的共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一方面我国极易受到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仍是今后长时期内的首要任务。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我国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就率先组织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并先后签署和批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生态建设工程、控制人口增长等,以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增长的速度。正是由于这些政策和措施,从1990年到2000年,我国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了45%,为减缓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长速度做出了显著的贡献。第一,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政府更加注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将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推进清洁生产、防治工业污染作为中国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一系列产业政策,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调整第二产业内部结构,使产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使第一产业的比重持续下降,第三产业有了很大发展,尤其是电信、旅游、金融等行业;使第二产业的内部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机械、信息、电子等行业的迅速发展提高了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这种产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较大的节能效益。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制定了“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方针,确立了节能在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规,制定节能专项规划,制定和实施鼓励节能的技术、经济、财税和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能源效率标准与标识,鼓励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与推广,引进和吸收先进节能技术,建立和推行节能新机制,加强节能重点工程建设等政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开展。第二,发展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加强了水能、核能、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支持在农村、边远地区和条件适宜地区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使优质清洁能源比重有所提高。第三,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植树造林取得了巨大成绩。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中国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到0.54亿公顷,蓄积量15.05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居世界第一。除植树造林以外,中国还积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草原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与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了林业作为温室气体吸收汇的能力。与此同时,中国城市绿化工作也得到了较快发展,2005年中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06万公顷,绿化覆盖率为33%,城市人均公共绿地7.9平方米,这部分绿地对吸收大气二氧化碳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第四,实施计划生育,有效控制人口增长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把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使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根据联合国的资料,中国的生育率不仅明显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通过计划生育,到2005年中国累计少出生3亿多人口。按照国际能源机构统计的全球人均排放水平估算,仅2005年一年就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亿吨,这是中国对缓解世界人口增长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做出的重大贡献。第五,加强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针对近几年出现的新问题中国政府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强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措施。2004年国务院通过了《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草案)。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中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2005年2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了政府、企业和用户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包括总量目标制度、发电并网制度、价格管理制度、费用分摊制度、专项资金制度、税收优惠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2005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关于落实科学发
本文标题: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中国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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