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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合同编号:____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xxxxx承包方(乙方):xxxxxxxxx年xx月xx日第一部分合同书发包方(全称):xxxxxx(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xxxxxx(下简称:乙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xxxxxxxx项目EPC承包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及地点承包工程名称:xxxxxxx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承包工程范围和方式(一)工程承包范围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建筑物屋顶防水、加固及更换(若需要)、系统检测、调试、试运行、电网并网验收直至验收交付运行、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售后、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工作,在满足合同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达标验收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方应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方所负责内容需涵盖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计算书、图纸和说明;在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搭建光伏支架的;需提供建筑物承重荷载报告的,发包方保证协调配合提供;项目的设计与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型要求满足项目25年有效寿命;项目现场电网接入所需建设的开关站及线路,需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电网公司接入批复;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2设备材料采购: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接车、卸货、仓储保管场内运输等。3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电站管理区进场道路、电站光伏场区进场道路、配电室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设备基础和电缆沟道、图纸要求区域内的地面及道路硬化、冲洗水池、污水收集池等附属工程。(2)光伏方阵区内安装及施工:箱变基础工程、屋顶光伏组件及支架基础工程施工、汇流箱安装、变压器土建及安装、低压接入相关电气设备的安装、通讯箱及逆变器安装及基础工程、电缆桥架施工、电缆敷设;管理区及光伏区接地工程施工;标段范围内围栏。乙方负责现场甲供货物卸车及管理、货物场内二次运输、成品保护等工作,含测量施工放线;乙方负责施工机械工具,均为由乙方包工包料(全包)施工。4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单元支架安装、组件安装及光伏电缆串接线、防雷接地安装工程;发电单元汇流箱、通讯箱、箱变、集中式逆变器和组串式逆变器安装及所需的电缆敷设及接线(包括通讯电缆、网线及光纤熔接)、电缆管及桥架安装;设备和电缆供应;其他一切辅材及施工工作。5接入电网安装工程:负责项目开关站内的电气一次、二次所有设备的土建安装、试验、验收等相关调试设施、组织验收工程等,达到并网发电限额条件。6其他:安装智能监控系统,满足项目所需各种参数的收集、统计、显示与存储,且其中主要数据配置服务器可远程传输、存储,满足无人值守要求,实现PC端和APP实时掌握关键设备和电站运行的状态和信息(此处应集成气象采集器等数据);安装光伏安防监控监控系统,要求满足实时监控各屋顶、预制仓及重要设备情况,并能将监控画面传输、存储;安装光伏组件冲洗系统,包含给排水设计及所需的设备设施;安装光伏组件的检修通道及扶爬梯。7参与上述所有设备的调试及项目并网前后对开关站内相关设施和光伏场区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对所有电器设备常规试验和对系统进行并网联调。8工程协调与服务:参与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等专项验收、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负责技术培训、竣工验收、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乙方就本工程在移交时,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电网并网相关条件要求。9性能验收试验:依据本合同附件6:性能考核试验。10售后和技术服务。11其他即便在承包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要的工作等。(二)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单瓦造价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及人员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及配置(包括施工和安全设施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实际装机容量与计划装机容量不一致时,经发包方确认可以调整装机容量,合同结算价款按合同约定的每瓦装机单价调整。三、承包合同价款拟建设规模为xxxx兆瓦,乙方接受以固定单瓦造价xx元/W(含税价,见清单)折合工程总价暂定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以下简称“合同价格”),甲方和乙方双方承诺以最终竣工验收的装机规模为基准,按上述单瓦造价为单价进行总价的最终结算。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上述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涵盖了乙方包括设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指导安装、调试试验考核、电网接入验收、运输(含大件运输措施费)、技术资料、利润的全部相关费用。四、工期开工日期:本承包工程定于xxxx年xx月xx日开工;竣工日期:本承包工程定于xxxx年xx月xx日完工。工期总日历天数:自开工之日起xx个日历日内完成工程施工、验收试验和并网发电运行。乙方须按照此条件来编排设计、设备供货进度和施工进度。五、工程质量标准本承包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项工程优良率≥95%;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95%;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95%。六、组成承包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补充协议(若有)(2)第一部分合同书(3)乙方的报价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合同附件(7)合同技术协议书(若有)(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11)甲方和乙方确认的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合同履行中,甲方和乙方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备忘录、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文件视为本合同文件的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上述约定顺序在先者为准。在上述同一顺序中出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的,则以时间在后者为准优先解释。在同一顺序中若多份文件出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则以时间在后者优先为准。在同一文件中出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则以对乙方严格者为准优先解释。七、其他条款1、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成本次项目应具备的一切资质,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承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3、甲方向乙方承诺,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和其他过错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支付工程款项。4、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承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承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承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八、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xxxx年xx月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和加盖印章完毕即生效。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地址:地址: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l、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承包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甲方: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乙方:指在本承包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中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承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甲方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7承包工程:指由甲方和乙方在第一部分合同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甲方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9项目经理:指甲方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1.10承包项目经理:指由乙方在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承包合同的代表。1.12承包合同:指甲方和乙方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承包合同,由第一部分合同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1.13工程建设标准:指与承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甲方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1.14图纸:指由甲方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承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5报价书:指由乙方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承包工程,向甲方提出的承包合同报价。在甲方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乙方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1.16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该项工程所有包含费用的单价,包含但不限于相应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措施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等。1.17中标通知书:指由甲方发出的确定乙方中标的通知。1.18开工日期: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中约定的,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9竣工日期: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中约定的,乙方完成承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20合同价款:指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承包合同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2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承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乙方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l.23书面形式:指承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28“电站”是指。1.29“项目”是指。1.30“现场”是指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现场,为合同设备的场所。1.31“初步验收”是指光伏电站标的内所有工程全部完成且与本工程有关的分系统调试结束,所有分项验收通过后整体启动调试前的验收。1.32“试运行”是指乙方完成整体调试后,光伏电站系统的各项性能达到设计要求且连续5天的稳定运行。1.33“竣工验收”是指通过试运行后,性能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承包工作和合同技术部分规定的保证值后,甲方对光伏电站工程的整体验收。1.34“移交生产”是指电站通过试运行后,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计标准,工程质量优良,设备运行良好、无缺陷,通过与工程有关的各专项验收,满足上网条件和电能质量要求后的整体移交。1.35“最终验收”是指甲方对光伏电站系统保证期满,满足合同要求的各项性能保证指标后的验收。1.36“保修期”是指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计起按约定的期限。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文标题: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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