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1在美国经商:以中国人的视角进行法律思考目录页码简介
1634328.1在美国经商:以中国人的视角进行法律思考目录页码简介........................................................................................................................2第1章:商业实体................................................................................................2第2章:商业资本和融资....................................................................................5第3章:诉讼和纠纷解决....................................................................................7第4章:贸易条例(进口和出口)......................................................................9第5章:美国税负考虑.......................................................................................12第6章:知识产权...............................................................................................12第7章:劳动就业...............................................................................................15第8章:移民入境...............................................................................................16第9章:不动产...................................................................................................18第10章:环保.....................................................................................................19第11章:产品责任.............................................................................................22第12章:代理、经销和特许.............................................................................242634328.1版权所有2007通瀚律师事务所THOMPSONHINELLP本小册子旨在向顾客朋友提供信息资源,而不作为详细的评论之用,也不用作法律意见来解释其中的内容。在确认本材料的出处和版权后,方可全部或部分复制。3634328.1简介美国一贯非常欢迎国外投资者。在美国,直接外商投资一年要超过1000亿美元。外国公司出于各种原因会到美国创办自己的业务,或并购或合并现有的美国公司,但其中昀跟本的原因当然是美国一直是世界上昀重要的消费者市场。到目前为止,中国在美国的直接投资向来都很保守。有许多迹象都表明,中国的一些公司在对拓展美国市场方面越来越感兴趣。为此,高层中国贸易代表团在去年前后日益频繁访问美国。在美国经商需要进行特别的考虑。除了其他特点以外,美国市场发生的诉讼还比较多,外国公司需要彻底了解美国法律法规环境。本小册子的空间有限,无法对整个法律法规环境进行详细的评论和分析。因此,本小册子只是为中国公司提供昀基本的评估,帮助其对可能会发生的事件进行了解。根据其他的情况来看,我们建议有兴趣在美国投资经商的人去咨询各自专业领域的顾问。第1章:商业实体A.选择商业形式的一般考虑美国允许各种商业组织形式并存。其中包括:•公司(“C”类和“S”类)•有限责任公司(“LLC”)•合伙制•分支机构•个体经营每种实体类型都各有利弊。昀佳组建方式的选择将取决于特定的环境。其中与选择组织结构相关的因素有:•所有者的责任范围4634328.1•所有权转让•永久或有限期限•所有者人数•融资•税负考虑•业务类型和规模•被卷入诉讼的可能性各种商业形式的建立、运营和责任范围受各州法律的管制。尽管联邦税收和证券法可能会影响商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但实际上除了关于银行业和某些联邦特许商业实体组建方面的法规,联邦法对商业实体的组建几乎没有什么限制。B.公司对于公司股东而言,公司是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实体。公司的成立需要通过向要组建公司所在的州申请成立公司(不一定与公司的经营在同一个州)。1.有限责任的例外:“揭破法人面纱”在某些情况下,法庭可以“揭破法人面纱”,从而拒绝承认公司是独立于股东的实体。如果法庭揭破法人面纱,股东将对公司的行为直接承担责任。法庭揭破法人面纱情况的例子包括:个人行为和公司行为混淆不清(例如,用公司支票附个人的账单);相对公司的经营和潜在风险比例而言,组建或经营公司的资本不充足;没有遵守公司的程序和形式等等。2.“C”类公司和“S”类公司美国联邦税法对“S”类公司和“C”类公司进行了区分。这两个公司的名字实际上指的是“美国国内税收法(InternalRevenueCode)”的子章节。5634328.1“C”类公司是因税收目的而将公司看成一个单独的合法实体。由公司确认并报告收入、利润和损失。公司要交纳双重税,首先是对公司盈利的部分交一次税,其次是股东股息的收入要再交一次税。而“S”类公司是因税收目的而将其看成一个流通式实体,股东可根据公司的利润来缴税(而公司就不用对其盈利的部分交税),通过向美国国税局(InternalRevenueService)提交选择表产生。未能提交选择表的公司将自动转为“C”类公司。公司要取得“S”类身份,需要符合以下条件:股东数不能超过75名;只发行一种股票;不能有公司股东;不得有非常驻外籍人股东。3.设立为了保护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依法成立和管理。一旦法律上的形式受到遵守,州的作用就会降到昀小限度,公司则可以以任何一种合法的目的而运营。特拉华州过去曾制定过灵活的公司法,其他许多州一般都未能制定。然而,如今这种差别都已消失,特拉华州在设立公司方面也不再有明显的优势。关于公司的资本结构,各州都有自己的要求,不尽相同。即便如此,大多数州的公司昀低注册资本要求也是有名无实。理论上,股东可以持有公司10或100美元的股本,尽管公司昀终的资本结构(特别是股本与债务之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驱动决策。美国公司不限制股东的数量,股东可以是美籍或外籍个人、公司或其他商业实体。董事会和管理层管理公司。美国法律不要求在董事会或管理层中有劳工代表。公司董事或管理层的住所或公民身份通常没有限制。所有州的公司法都要求公司在成立州(也即有权营业的地方)委派代理以接收来自州政府官员的通知,以及在被起诉时接收来自法庭送达的诉讼文件。对这种法定代理的要求法规中已有规定。代理必须是那个州的常驻个人或公司。6634328.1大多数州都要求向公司所在州州务卿(或指定的其他官员)提出公司设立申请(或证件)、公司创办人签字盖章、由公司创办人指定董事会、通过董事会会议(或书面)向股东出售股票和指定官员、以及采用章程(或规章制度)。C.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比较新型的商业实体,在1988年美国国税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税务处理规定出台之后,很快就收到了欢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公司的结构特征以及“S”类公司与合伙制的税收特征。简言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所有者承担有限责任和“流通式”税收待遇的特征。如今,50个州全部都制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是非法人团体,具有依据各州法律而规定有限期间。它可由一个筹办者建立,大多数州都必须具有两个或以上的成员。成员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所有者方面可能比“S”类公司更具优势(因为“S”类公司的股东受到一系列的限制,例如不能有法人股东);但是,许多州都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多个成员,然而“S”类公司可仅有一个股东(特拉华和俄亥俄州都允许单个成员的有限责任公司)。D.合伙制度合伙实体通常被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以共有者身份共同经营的营利性事业”。成立合伙实体不需要书面合伙协议。通常,合伙实体即使在意图不明确或非正式情况下也可以建立,比方说某个人分享到了商业上的利润,这就可以作为其在此业务中是合伙人的初步证据。但是,在设立重大商业时,通常需要有书面合伙协议以免误解。在美国,有两种合伙类型;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是各国普通法系国家中昀古老的商业实体形式之一。普通合伙的主要特征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可以是个人或公司;不要求各合伙人居住在公司所在的州,也不要求是美国公民身份或美国公司;各合伙人都拥有公司利益分红和财产;对于在合伙生意的常规过程中,由合伙人因过错行为或行动疏忽而造成的损失或损伤,各合伙人要承担连带和各自的责任。7634328.1有限合伙必须至少有一个或多个一般合伙人,其承担偿还债务的无限责任;同时,还有一个或多个的有限合伙人,其责任只限于其投资的金额。和普通合伙不同的是,设立有限合伙需要向成立州对有限合伙的证书进行备案。如果有限合伙人参与业务的控制或允许其姓名以有限合伙人的名义出现,则其有限责任就会被取消。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分为不同类别,且各自都有其不同的投票和财务权。E.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是指母公司在美国拥有常设机构。一般认为分支机构并不是独立于母公司的独立法人实体,因而母公司承担其分支机构的全部债务和责任。美国国税局(IRS)要求保存足够的账本和记录,以清楚地反映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收入。建立分支机构的所带来的税务结果难以评定,因为税务局把分支机构享有的税收减免额隶属于一系列复杂的属性规则,同时还要求收入分配到分支机构。然而,建立分支机构的主要优势是损失(如果有)可与母公司的利润相抵消。F.个体经营尽管在责任上存在着不利因素,但个体经营仍是美国商业实体中昀常见的形式。一般由各州的法律管制个体经营企业的经营。个人独资经营者要对个体经营企业的所有债务和责任亲自负责。但是,个体经营企业可通过购买责任保险以获取保护。个体经营企业的收入按照个人独资经营者的普通收入来征税。美国国税局要求独资经营者保持足够的账册和记录。但是个体经营企业不需要单独申请雇主身份证号码。成立个体经营不需要特别备案。但是,所有者仍需获取所有必要的执照、许可证或虚假名称报告书(如果他根据除自己名字外的其他名称来经营)来做生意。没有形式上的要求,如股东会议等。第2章:商业资本和融资8634328.1A.简介商业资本一般可归类为证券或债务,实际上他们也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典型的业务常通过结合债务和证券进行融资。业务中债务和证券的适当融合,以及它们的条款将会因不同情况而不同,因此应当慎重考虑,尤其要考虑到业务的相关税收属性及其预期增长。在寻求集资时,遵守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很重要,即便是涉及少量金额也应认真遵守。《1933年证券法》(SecuritiesActof1933)(已修订)(以下简称为“法令”)管理着美国证券和债务证券的发盘和销售。其基本目的是禁止证券在没有适度披露时向公众出售。证券发行者必须在证券及交易委员会(SEC)登记证券出售,或是看能否享受到免除登记的例外情况。根据“法令”规定,
本文标题:1在美国经商:以中国人的视角进行法律思考目录页码简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541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