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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表现手法以叙述为主剧本:表现手法以对白为主表现手法截然不同,这是小说和电视文学剧本写作的最大也是最根本的区别。写小说,自然离不开刻画人物、讲述故事、描写人物肖像和心理、描绘社会和自然环境、交代相关人物和历史背景等等,表现手法是以叙述为主;写电视文学剧本,同样也要刻画人物、讲述故事、剖析人物心理,但表现手法恰恰不能使用叙述,而是以人物对白为主。近年来,许多小说使用间接引语,说白一点,就是人物对话不加冒号和引号。这种文本的效果,淡化了对话,增强了叙述感,突出了整体性,但往往也给阅读造成一些障碍,人称容易混淆。对于小说的叙述,老舍先生曾说过类似的话,这是小说所有表现手法中最难掌握的,需要大量的训练和琢磨方可入道,搞不好就会索然无味、就会干了吧唧、就会不知所云。如何把叙述做得地道?老舍先生给我们指出一条明路,开出一剂药方,他说,在叙述中融进感情色彩,加入生活常识和生活细节。本人照方抓药,医治顽疾,写起小说来,果真获益匪浅,并将此运用到所从事的职业新闻报道的写作中,同样效果甚佳,屡试不爽。小说作为叙述性文体,自然要以叙述为主,但并不是涵盖所有的小说,有些刻意追求的小说除外。如林斤澜的《醉话》,通篇没有一句叙述,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醉鬼在絮絮叨叨、颠三倒四地说醉话(尽管也可以理解这是借用一个人的口吻进行叙述)。这种风格样式一般限于短篇小说,作为中篇或长篇,如果通篇用一个人物的说话来结构,作者不被逼疯了才怪。写电视文学剧本,除了少量的旁白,小说式的叙述几乎一丁点儿也用不上了。如果将小说改编成供拍摄用的电视文学剧本,必须要把小说通过叙述表现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心理活动,想办法变为人物对白。结合《半个月亮掉下来》小说和《暗宅之谜》剧本试举一例,一看便知。小说叙述:几十年来,王一斗重复地做着同样的梦,有时清晰,有时朦胧,内容大同小异,几乎一成不变,结局都是被金条烫醒,每次醒来,手掌都感到火辣辣地疼。王一斗请过不少睁眼的瞎眼的睁一只眼的瞎一只眼的算命先生,但都无法解析这个梦,也说不清这些年为啥总做同样一个梦。只好认同满囤妈的话:“都怪你不开眼的爷爷给你起了个一斗的名儿,你这辈子顶多就是一斗粮食的命,穷疯了就做发财梦呗。”剧本人物对白:王一斗大叫一声,醒了:啊———满囤妈:又做你那发财梦了吧?王一斗伸开手:那金条就像是刚刚浇铸的,烫得我手火辣辣地疼。满囤妈:同样一个梦,做了几十年,你哪次不是让金条烫醒呀?有本事,拿回一根真的金条来,哪怕让我过过眼瘾也行啊……我算看透了,你这一辈子,就是一斗粮食的穷命!想发财?做梦吧!王一斗:要说这梦,也真邪门了!自从住进这院子,几十年了,为啥总是做同一个梦?每次还都不走样儿,有时清楚,有时模糊,有时像是在梦里,有时又像是真的。既然电视文学剧本表现手法是以人物对白为主,那么人物对白越生动、越口语越好。对此,作为《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和《少年天子》等非常有影响的电视剧编剧、著名作家刘恒一语中的,他说,作为电视剧的编剧,第一能力是复原口语的能力。复原绝对不是照搬,而是经过艺术的加工、提炼和升华。有些编剧总也摆脱不掉书面语言,根本原因就是复原口语能力低。电视剧里的人物对白是否口语化,是编剧最重要的基本功,是考验编剧、衡量编剧、决定编剧作品好坏和作品多少的试金石!如何把人物对白写得生动、写得口语化?捷径只有一条,刻苦地向生活学习、向人民学习、向书本学习。听来,这似乎像吃了大蒜的嘴里发出的味道。但以我的体会,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途径可言。这里需要申明的是,人物对白口语化,并不是日常生活的大白话,而是经过精心提炼、反复琢磨、逐字逐句、冥思苦想推敲后,才可落在纸面上。刘恒说,剧本对人物对白的要求非常严格,要从台词中焕发出生动性,用台词来刻画人物、推动故事发展。写有《康熙微服私访》《琉璃厂传奇》《五月槐花香》《倾城之恋》等电视剧的著名编剧邹静之说,写好对白特别重要,不要流俗地写对白,要有生命。何为对白的生命?我理解,一个字,活!要想让对白活起来、有生命,这很熬人、很要功力,需要长期练习、潜心钻研,再加上天赋,才可修成正果。苦啊!小说表现手法以叙述为主,电视文学剧本表现手法以人物对白为主,是两种文体所决定的。以本人的体会,在面对两种文体时,创作的思维状态和微妙感觉也完全不一样。写小说时,感觉似乎自己在与自己心灵交流,作者犹如当事者;而写电视文学剧本时,感觉似乎剧中人物与人物直面对话,作者仿佛是旁观者。相信有过两种文体实践的朋友,都会有相近的细微的感受。小说:塑造人物可以调动一切手段剧本:塑造人物只有靠台词和动作无论传统小说还是电视文学剧本,塑造人物是作家和编剧的首要任务。如何塑造人物,两种文体采写小说,塑造人物、刻画人物性格可以调动叙述、白描、对话、动作、心理描写、肖像描写等一切文学手段,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十八般武艺,尽显神通;而写剧本,塑造人物、刻画人物性格只有台词和动作这两种外化的基本手段,同时还得要肩负推动情节、讲述故事,甚至搭建结构的重任。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最终根植于读者心中,一百个人心中可能有一百个林黛玉,一千个人心中可能有一千个贾宝玉。电视剧就不一样了,剧本塑造的人物形象通过演员二度创作,最终活生生地映入观众的眼睛,一百个人眼里往往只有一个林黛玉,一千个人眼里往往只有一个贾宝玉。用的手段区别很大。于小说如何塑造人物、刻画人物性格,由于篇幅关系,这里只谈一小点,即不要停下你的故事进行静止的人物肖像描写(而静止的肖像描写在我们看到的小说里比比皆是)。对此,老舍先生早有教导。写一个姑娘出场,不要急于静止地介绍她“梳着一条大辫子,长着一对儿浅浅的酒窝和两扇长长的眼睫毛”,而是让她先言语起来、动作起来,将她的肖像通过她的言行不经意间一点点地传递、渗透、熏染给读者。比如,她生气了,“把大辫子往后一甩”;她哭了,“泪水打湿了长长的眼睫毛”;她又笑了,“露出一对儿浅浅的酒窝”。鉴于此,本人曾向书法家求了一幅草书,“让你的故事流动起来”,挂在书房,以作自勉。小说在言行中完成肖像描写,起到刻画人物作用,这一点与电视文学剧本可谓异曲同工。邹静之说,所有人物在电视剧里出场都应该带着事,一定要给他一件事情,这个人就一下子出来了,他的面目(性格)也出来了。剧本里,人物是否“梳着一条大辫子,长着一对儿浅浅的酒窝和两扇长长的眼睫毛”,根本不用你编剧瞎操心,编剧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这个“刀刃”就是人物台词和动作(事件)。而一个人物在剧中说什么台词、做什么动作,归根结底是人物性格决定的。一个人,阅历如何,身世怎样,学识深浅,心眼好坏,从事什么职业,身体是否健康,有什么爱好和习惯以及家庭环境的影响……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性格形成、行为准则和道德取向。对一部电视剧而言,主要人物性格,决定剧本风格,决定故事走向,决定戏剧冲突,决定起承转合……决定剧本的一切!邹静之说,写电视剧,我的心得是认认真真做好梗概和分集梗概,还要做好特别细致的人物梗概(小传)。当你计划原创或把小说改编成一部电视文学剧本时,不妨先把剧中确定的人物写一个小传,主要人物可以写一两千字,次要人物可以写七八百字。不要以为这样会耽误工夫。磨刀不误砍柴工。当你后来进入剧本创作时,以至在整个写作过程中,你会感到当初写人物小传有多么重要!这不是故弄玄虚,而是掏心窝子的真实感受。小说和剧本的区别作者:文成才旦时间:2011-4-414:34:35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情况:一些颇有水平的小说家对写电影剧本发生了兴趣,但在他们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之后,写出的东西却常常无法拍摄,或者即使拍摄了也不是什么好作品。这使他们非常恼火,因为若把这部分生命用来写小说,成果要比这大得多。于是他们乘兴而来,扫兴而去,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轻易地去写什么电影剧本,并告诫别的小说家也不要去写电影剧本。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呢?原来,小说和电影剧本虽说都是用笔在纸上写故事,但叙事的方法、手段和构思的规律却是有差别的。写小说和电影剧本虽说都需要运用形象思维,但电影的形象思维特殊一些,它叫做电影思维。这种思维要求剧作者在构思的时候,时时刻刻站在摄影师的立场和视点展开艺术想象。他的脑海里总是张挂着一个银幕,构思中的一切生活都只能在这个四方框框里出现。这就好像戏剧家在构思的时候,脑海里总有一个舞台是一个道理。我们知道,凡是出现在电影银幕上的一切内容都是十分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如果一辆车迎面驶来,那就一定是一辆汽车或是一辆火车,不可能又是汽车又是火车或随便什么车。这一特点与小说相去甚远,小说的文字描写需通过读者头脑中的想象才能变成形象。例如《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不同的读者就可能想象出不同长相的贾宝玉来。但一旦把《红楼梦》拍成电影,贾宝玉就只能是具体地由一位演员扮演的贾宝玉了。正因为电影有这么个特点,所以电影思维也就要比小说思维更为避虚就实。比方说肖像描写吧,你写一人走来,四十多岁年纪,一看便知是个善良和气、讨人喜欢的人。这就不符合电影剧本避虚就实的要求。因为善良和气、讨人喜欢只是对性格抽象的、虚泛的形容,导演无法得知这些性格是具体通过什么形象一看便知的。你不如这么写:一个人走来,四十多岁年纪,胖乎乎的脸上带着一种颇有感染力的心满意足的微笑,他不断对身边走过的人点头打招呼,那些熟人们---不论年长年轻--都亲切地拍拍他的肩,拉拉他的手,甚至刮刮他的后脑勺。当然,这不一定是段好文字,但至少它是可拍的。小说家企图通过文字描写使读者对人物外表特征有个正确的想象,往往需要对肖像作十分细致入微的描绘。有时,这种肖像描写甚至是连篇累牍的。电影剧本中的肖像描写虽求具体,但又不能过于繁杂琐细,因为一个人物的造型最终还要由导演、演员、化妆师、服装师等一系列创作人员的合作实现在银幕上,规定得过于具体是没多大意义的,只需抓住关键性的、能从某一侧面反射出人物个性特征的细节具体地描写出来就行了。电影剧本中的景物描写也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语言尽可能简洁,但又绝不能虚泛、抽象。比如,夜,甜蜜而温柔的夜。这样的写法就要不得。你必须把甜蜜而温柔这层意思通过视听形象表露出来才行。比如你可以写:街道旁的垂柳隐退到暮色里,街灯向路面喷洒下金红色柔美的光,一辆洒水车从街上缓缓驰过,湿湿的路面便映出灯光,象是闪光的河。一对情侣相偎而来、飘然而去。晚风里远远传来隐约的圆舞曲声……这样,你就通过具体的视听形象所体现出的舒缓的节奏和韵律,把那种甜蜜而温柔的情绪传导出来了。在一部电影剧本中,最重要的还是写好人物的行动。电影剧本中的行动描写与小说中的行动描写之间的差异也许是最突出的。小说家写人物行动,常常用很多抽象的语言直接分析人物的内心活动,却不一定直接描写这些内心活动是通过怎样的外部行为表现出来的。现在,我信手从中篇小说《万元户主和猫》中摘来这样一段:他家的大花猫病得厉害。按理说,他不能去开会,要想办法抓紧诊猫病。但他怕人家说他装大、装阔,发了财就喊不动了。他之所以能混到眼下这步田地,当初离不开干部们呢。人在得意的时候,引人注目的时候,千万不可傲慢哩。第一句就不符合电影的要求。在电影剧本中不能只写猫病得厉害,要具体写出厉害成什么样子才行,否则就等于把编剧的责任推给了导演。后面的句子就更无法拍了,他们都是写对人物内心矛盾的直接介绍,至于这时的人物是站着还是蹲着?是坐在炕沿上叹气还是准备出门?我们一概不得而知。当然,机械地要求电影剧本中的每一句话都是具体的形象也是不对的。其实,在不少时候,编剧对自己设计的人物动作加上一些解释,也是必要的和允许的。例如《裸岛》中有这样一段文字:11.村里的路上阿丰挑着空木桶边走边向来往的行人恭敬地行礼。因为阿丰一家在村里所处的地位低于村里所有的人,所以不得不走向对方恭敬地行礼。因为……后面的这句话,就是对阿丰前边行为的解释性语言。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解释性语言与小说中直接描写人物内心活动的语言不一样。它有一个重要的存在前提,即这种解释是依附于具体的动作描写的,是能通过那个动作表现出来的。创作者之所以写入这类句子,一定是他认为有必要让导演和演员知道自己前边写下那个动作的用意,以使他们更好地把那层意思通过动作表现出来。比如上边这一例中,如果不作解释,阿丰对人行礼这个
本文标题:剧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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