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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人民时评:谁来填补高温关怀的“制度真空”没有法律制度的规范、约束和保障,高温下的权利只能是望梅止渴高温又至!中央气象台连续多日发布高温预警。7日,浙赣闽湘渝川等地气温已蹿至38、39摄氏度。开公交的司机、马路上的交警、蹬三轮的送水工、拌水泥的建筑工……这些烈日下的劳动者又一次进入公众的视野。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高温下的劳动保障,已经不仅是“体面劳动”的问题,更是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必然措施;已经不是可有可无的福利,更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权利。遗憾的是,现实中情形往往是:一方面是基层劳动者的权利在高温中常常难以落实,另一方面是相关监管部门的“高温保障零投诉零受理”。矛盾背后,暴露出极端天气下社会劳动管理制度的“真空”。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暂行”了51年,不具备强制效力,已不适应社会发展。而无论是《劳动法》、卫生部等四部门2007年联合下发的通知,还是广东、浙江等省份的相关规定,也都模糊而缺乏操作性。什么是高温天气?中暑是否算工伤?高温怎样延时休息?高温补贴如何制定怎样发放?谁来监管和问责……如果没有法律制度的规范、约束和保障,这些问题永远只能以问号方式存在;而高温下的权利,永远只能是望梅止渴。一个各界呼吁多年的“民生”法规,为何就千呼万唤难出来呢?必须承认,社会高速发展、急速转型,法律的完善与补充任务繁重,每一部法律的出台也都需要大量调研、论证,相关部门“力量有限”也是客观存在。如此,带有“时段性”的高温立法,难免湮没在众多“很需要、很急迫”的法律法规中。但制约“立法提速”的另一因素则当引人深思。据业内人士介绍,高温下的劳动保障涉及单位部门较多,像工伤保险,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劳动安全,属于安监部门管;劳动卫生,则由卫生部门分管……“九龙治水”极易造成“群龙无首”,一项论责任要各方分担、论利益却与部门无涉的工作,常常会由于缺少强力的调配、精确的协调和统一的部署,失去推动力。也因此,要填补高温关怀的“制度真空”,从长远看,当然立足于立法提速;从现阶段看,或许可以“外力驱动”,先简再繁。比如,立法部门可联合相关部委,制定高温条件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单行规定;各省也可通过行政行为,进行制度设计,或把高温条件下的劳动保障作为民生政绩的一个考核要素,或推出面向一线劳动群体的高温休假、高温津贴、高温疗养措施。同时,还可以通过听证会、网络问政等形式征集民意,积极为全国性高温立法做好基础性工作。高温立法立的是社会规则,清凉关怀则是我们心中良知的法则。在我们呼唤“道德利润”、“民生GDP”时,希望更多的劳动保障、劳动权利,能像凉爽的清风一样,吹到每一个炽热的盛夏、每一颗滚烫的民心中。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对事故瞒报必须“零容忍”我们或许永远也做不到“零事故”,但对重大事故的瞒报迟报行为绝不能留下容忍空间渤海湾,840平方公里的清澈海域,相当于一个城市的面积,一夜之间一类水变成劣四类。7月5日,国家海洋局通报中海油蓬莱19—3油田漏油造成的初步后果。此时距6月4日海底溢油事件发生已过去31天。虽然中海油方面称“没有瞒报”,但一个月时差或许折射出企业对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逃避,对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漠视。《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事故之后,须“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者通报”。看看中海油方面的“事故之后”吧,不是以沉默应对媒体,就是以删帖应对网络,而对于水污染程度如何、水产品是否被污染、会不会对人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被动公开都谈不上,更遑论向沿岸渔民、社会公众主动通报了。虽然我们一再强调“安全重于泰山”,但在很多领域仍难实现“零事故”——包括漏油事故。正因此,及时通报尤显重要。如果说,发生事故确是“成因复杂”,甚至有“意想不到”的情况,但之后采取瞒报,则完全是一种“人为因素”,性质当有所不同。近年来,对于突发事件、公共事件的早报、快报,已基本成为共识。然而一些大型企业在信息公开方面还非常欠缺。2010年7月中石油大连新港漏油事件、紫金矿业污染事故等,都是如此。这背后自然是特别简单的利益考量:一方面,披露事故造成股价下跌,形成巨大的直接损失;而另一方面,瞒报缓报、多方公关把大事化小,“捂盖子”收益惊人。“不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出准确结论”,有关方面如此解释这一个月“时差”。但我们看到,早在6月21日,已经有网友微博爆料,引起各界高度关注。真假传言甚嚣尘上,管理机构如果一味按照自己的节奏走,置之不理,既不利于以正视听,还可能激化事态。查清原因、给出结论固然需要专业严谨,但事实的及时发布、过程的及时公开有时候更为重要。如果结论一时无法得出,难以评估事故造成的风险,为此而做的调查、采取的防范措施、应有的公共预警等,更应及时告知公众,给公众一个明白,还社会一个安心。而且,也只有及时公开相关情况,才能形成强大的外力监督,促使问题尽早查清、更好解决。这几年,面对舆论,不少企业甚至管理部门常会采取“鸵鸟战术”或“羊群策略”:面对舆论把头埋进沙里,希望时间长了风头过了;实在挺不住,让小羊先出来叫几声,老羊躲在后面观风声。这样的策略实质是逃避责任。其实,在信息时代,鸵鸟也好、羊群也罢,不过是掩耳盗铃,最终,只会危及公众切身利益,影响企业长远发展,损害政府无形资产。面对这样的结局,当深思之。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治理者如何面对“失当批评”如果不让讲错话,就不会有人讲真话;如果拒绝接受“失当批评”,就会逐渐滑向拒绝接受一切批评近日,河南南阳一市民在“书记市长网上留言板”上抱怨该市“交通整治行动”变为“罚钱”行动,鼓动市民“闯红灯”。对此,有关方面回复称,该市民的想法和呼吁“完全是逆潮流而动”,“公安机关将密切关注你的煽动性言论是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再视情处置。”尽管后来该市民承认言语过激,有关方面也回帖表达歉意,但这样的互动还是让人感慨良多。公允地说,尽管此次回复有点“雷人”,但南阳有关方面的网络问政还是有不少值得肯定之处:不同于有些地方的漫无期限,在一个小时内就做出回复;也不同于屡屡复制的“万能回复”,仔细查阅市民留言并逐条回应。然而,如此的“雷人回复”却让人“伤不起”——不管是对政府努力还是民众热情。南阳有关方面之所以“霸气外露”,大概与留言“无端谩骂”、鼓动违章有关。毋庸讳言,现实中尤其是网络上,民众表达有时比较率性、夹杂情绪,甚至“捕风捉影”。因此,比关注个案更值得探讨的是,治理者如何面对这些“失当”乃至“错误”的批评、质疑。现实中,有极端落伍“跨省追捕”的,有看似超脱“置之不理”的,有兴之所至“霸气外露”的。南阳这一事件显然属于第三种。受发帖者的情绪感染,与网民扳腕较劲,却惟独缺少深思:网络互动的初衷为何?过激情绪的根源在哪儿?政府工作是否完美无缺……倘若能在这些方面多做一些反思,回应时就能少一些火气、减几分霸气,有效引导民众理性看待问题。所谓无风不起浪,民众的某些批评或许带有情绪,但情绪的背后往往潜藏着真实问题,治理者如果只盯住表面情绪,只顾“以牙还牙”,就无法见微知著,从更深层次看问题;更不能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纾解民忧、化解民怨。其实,参与就是认同,牢骚意见里往往包含着民众的信任期待,而这恰恰是宝贵的治理资源。正因如此,重庆合川区委书记王作安表示:“凡是针对合川的骂帖,一律不准删除。”也正因如此,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坦言“不怕群众发脾气,不怕群众骂娘”,强调网络问政应该是平等地问、虚心地接受,不计态度、不问来历。进一步讲,即便批评真的失当,只要不是诽谤造谣,治理者同样需要宽容对待。一方面,相对于有关部门而言,公民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毕竟有限,使得批评监督不可能绝对准确;另一方面,批评监督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政府接受批评监督,也包括接受不准确的批评监督。如果不让讲错话,就不会有人讲真话;如果拒绝接受“失当批评”,就会逐渐滑向拒绝接受一切批评。民心可敬、民意可畏、民气可用。正如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所言,“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治理者只有正确面对“失当批评”,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失当言行”,从而更好地培植信任资源、夯实治理基础。人民日报人民时评:用透明解开公路收费之“结”缺乏公路建造成本、资金来源、收费去向等信息的披露,收费清理只会囿于各方“口水仗”从京藏高速公路大堵车,到郑州黄河大桥等“名桥”违规收费;从一些地方公路超期收费,到高昂物流成本助推蔬菜价格上涨……公路收费问题引发舆论持续关注,换来相关管理部门积极回应: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日前,山东省率先公布实施方案,明确8种公路立即停止收费。相关部门严格要求,各地积极响应,收费公路的清理相信能“给广大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但也要看到,违规收费现象仍然比较普遍,清理执行仍有难度。种种问题背后,是在收费问题上的各执己见。公众抱怨收费数额高、时间长,加剧了交通拥堵;主管部门却解释贷款尚未还清,公路维护费用高昂,不收费反而造成交通拥堵。而在争议最大的“收费还贷”上,审计报告显示部分公路早已收回成本,如首都机场高速1993年修建时贷款7.65亿元,到2005年底收费就已达32亿元。但数据也显示,公路贷款加重地方债务负担,到2005年底18个省份收费公路银行贷款余额高达8000多亿元,被透支的“公路收费权”一旦停摆,将影响到地方财政状况。公路收费问题成为难解的结,从根本上都指向这一笔“糊涂账”——缺乏公路建造成本、资金来源、公路性质、收费标准以及收费去向等信息的详细披露,只会使公众与主管部门、运营企业争执不清,难以清理。只有实现收费相关信息的公开,才能防止公路变成“私路”,沦为少数部门和个人损公肥私的工具。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必须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和有偿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而媒体披露部分地区百公里公路养活400余人的消息,却让人怀疑:高额过路费有多少真正用于指定用途?这暴露出,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和企业内部可能存在效率低下、利益交换等深层次问题。如果没有公路收费信息的公开,公路成了地方政府的“摇钱树”和“政绩工程”,修路冲动还会加剧。如此一来,大修大建会导致债务问题更加突显,增加金融风险隐患和民众负担。应该说,当前全面取消收费公路并不现实,政府部门很难有足够的资金确保现有庞大公路体系的建设与养护。然而,在通胀高企的背景下,过高的物流成本推高物价,已然与宏观调控方向相悖。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更应结合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收费公路有关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规范公路违规收费,遏制地方的投资冲动,必须推动公路收费相关信息的彻底公开。唯有如此,才能还民众以知情权,还公路以公益性,还地方政府以应当之角色。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招生掐架”暴露教育功利化之害考生有自主选择权,高校应凭自身影响力吸引人,而不是用欺骗、攻讦和利诱等手段“绑架”考生&高校招生,往往被喻为“大战”。近日,这场大战再起硝烟。复旦大学称有人假冒该校老师欺骗考生修改志愿,更有教师在微博上直指“李鬼”来自上海交大。上海交大则紧急回应,称不存在上述行为。且不论真相如何、谁是谁非,这样的过招,在某种程度上折射高校招生时争夺优质生源的乱象。从自主招生的“北约”、“华约”抱团“掐尖”,到去年北大清华公布的新生状元数相互“打架”,高分考生作为“稀缺资源”,屡屡让各个学校费尽心机。的确,优质生源是决定高校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但是,考生有自主选择权,高校应凭自身影响力吸引人,而不是用别的什么手段,如果罔顾规则甚至触犯法律,则不仅损及学校声誉,更会给学生留下令人失望的“第一课”。乱象产生,源于招生已成一些高校的“面子工程”。比拼状元数,比拼分数线……一旦生源被看成衡量高校实力的重要标准,学校下任务、定指标、许重奖,承受巨大压力的招生工作出现无序竞争,也就在所难免。从一些高校为提高分数线只设一个招生计划,到一校猛打另一校招生热线致使线路繁忙,各种奇招、怪招迭出,便是明证。一些情况值得注意:招生的过程和结果表面上公开透明,但是招生人员“私下”的活动——包括动用各种关系进行的种种许诺、游说等——却始终暗潮涌动。而对于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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