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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关于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效率,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最大限度地缓解职工困难,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集团公司七届一次职代会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工会组织中建立完善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广泛开展各类帮扶活动,扎实推进“和谐皖北”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由于物价上涨、大病、子女教育、工伤和意外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群体仍然存在,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帮扶工作压力依然较大。主要表现在:(一)困难职工群体表现出“四弱”、“四差”的状况。根据调查统计,造成职工困难的原因大致可分为患大病、子女上学、突发灾害、丧失主要劳动力和多人口低收入等5大类。困难职工面临着养老、就医、住房、子女教育等诸多生活上的困难,同时还面临着来自社会、家庭和心理等诸多方面的压力,使得他们表现出“四弱”、“四差”的状况:一是脱离了企业很难再找到新的工作,谋生能力相对较弱,生存能力差;二是年龄偏大,缺乏学习的主动性,掌握新技术的能力较弱,劳动技能差;三是身体和心理双方面压力较重,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较弱,健康状况差;四是观念滞后,存在着“等、靠、要”等依赖思想,不能正确对待外界的影响,不愿适应形势的变化,心态调节能力较弱,心理承受能力差。(二)当前帮扶工作存在着不足。一是措施相对单一,主要是走访慰问、日常救济等规定动作,帮扶工作缺乏特色,形式仍需创新;二是帮扶资金相对短缺,难以完全满足困难职工的需要,帮扶力量仍然有限;三是帮扶手段比较零散,尚未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帮扶,体系不尽完善;四是困难职工自身的思想认识存在问题,有的对生活信心不足,消极被动地等待组织的关心与照顾,缺乏主观上为脱贫做出努力的勇气,使帮扶工作停留在输血扶贫的状态。(三)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体系是当前帮扶工作的必然之举。当前,集团公司正处在积极推进“十二五”发展规划,努力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体系,推动帮扶工作向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体系和创新手段等方面发展,是落实党的执政宗旨和依靠方针,保障企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共建共享的重要实践;是工会组织为党政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扎实构建“12345”工作体系,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实践。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找准帮扶工作定位,不断丰富帮扶载体,完善帮扶长效机制,努力为困难职工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努力做到“三不让”,使职工群众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增强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推动集团公司发展,构建“和谐企业”做出积极贡献。三、基本原则(一)面向职工,长期坚持的原则。坚持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从集团公司和工会组织实际出发,尽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二)及时帮扶,救急济难的原则。坚持及时、快捷的服务,做到急事先助、难事先救,打造快速帮扶的通道,提高帮扶工作时效性。(三)分级管理,分类帮扶的原则。坚持按照困难程度、困难原因分类施助,做到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四)拾遗补缺,创新发展的原则。坚持全方位、多侧面、广角度、求创新,努力解决现阶段社会保障体系没有覆盖到,而困难职工家庭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体系。四、困难职工范围本帮扶体系所指困难职工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丧失主要劳动力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五、困难帮扶对象实际生活中遇到困难的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在册职工、离退休职工、伤病亡遗属。六、困难职工帮扶体系架构和基本内容(一)体系架构:以三级管理、三级档案、五大措施、一体化帮扶的“3351”为核心,以帮扶工作组织系统、困难职工档案系统、帮扶资金管理系统、困难帮扶措施系统等“四大系统”为依托的上下联动、及时快捷、分级帮扶、分类施助的长效帮扶体系。(二)基本内容:三级管理:健全集团工会、各子(分)公司工会、车间工会各司其职、上下贯通、分级负责、配套联动、全方位覆盖的三级帮扶网络。三级档案:根据困难程度,制定符合实际的困难等级,将困难职工分为一级困难、二级困难和三级困难,健全三级档案,实施动态管理。五大措施:根据困难职工遇到的困难情况,健全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法律援助和综合帮扶等五大帮扶措施,实施分类施助。一体化帮扶:通过整合上下资源,规范资金使用,完善帮扶流程,最终将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帮扶体系,实现长效帮扶的一体化帮扶格局。四大系统:帮扶工作组织系统、困难职工档案系统、帮扶资金管理系统、困难帮扶措施系统。七、建立完善帮扶工作组织系统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帮扶工作实施集团公司工会、各子(分)公司工会、车间工会三级管理,从而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帮扶工作组织系统。各级工会组织要明确自身职能,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困难帮扶层层有人抓,困难职工的事级级有人管,使困难职工处处有人关心,时时感到温暖。(一)集团工会职能:1、把握帮扶工作的总体情况,制定帮扶工作总体规划;2、做好全面协调和宏观服务指导,推动有关困难职工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帮助基层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做好帮扶工作信息汇总、分析,及时向集团公司党政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4、做好全局性帮扶活动的组织落实,对反映上来的基层难以解决的职工实际困难实施帮扶。解决下级无力解决的各项服务诉求。(二)各子(分)公司工会职能:1、制定本单位帮扶工作计划、机制、流程,服务、指导、协调本单位车间工会帮扶工作开展;2、直接面向本单位困难职工,倾听职工心声,具体承担各项帮扶工作;3、做好困难职工分级管理,及时摸底排查困难职工状况,健全困难职工动态档案,并按时上报集团工会;4、积极筹措帮扶资金,建立本级资金管理机制,设立本级困难职工帮扶基金;5、落实集团公司党政、集团工会、本单位党政安排的各项帮扶活动和措施。(三)车间工会职能:1、做好困难职工帮扶诉求的审查、申报工作;2、按照帮扶体系要求,做好力所能及的日常帮扶工作。八、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系统根据困难职工实际状况,各单位要合理划分困难职工困难等级,实施三级档案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系统,切实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帮扶效果。依据困难程度将困难职工分为三个等级:(一)一级困难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困难职工:低保标准线以下的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上浮30%以内的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上浮50%以内,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困难职工。(二)二级困难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上浮50%以内的困难职工;因患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遇到特殊困难,生活难以维持的困难职工。(三)三级困难职工: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困难职工。九、建立完善帮扶资金管理系统各单位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广泛筹集资金,完善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机制,建立帮扶资金管理系统,使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一)帮扶资金种类:帮扶资金包括帮扶基金、行政单独拨款、职工互助性缴费、捐赠等四大类。(二)帮扶资金筹集:1、帮扶基金:各子(分)公司按照“行政拨一点、工会拿一点、职工捐一点”的方式,成立帮扶工作专项基金。其中:行政部分:按照年度招待费的20﹪划拨;工会部分:按照工会经费2%划拨;捐助部分:根据需要,依据自愿的原则,在职工群众中募捐。不足部分由单位行政补齐。2、行政单独拨款:依据有关规定,定期举行的全局性帮扶活动和固定帮扶举措中的资金支出,包括金秋助学活动、两节走访慰问和大病互助集团公司投入部分,由行政单独拨付。3、职工互助性缴费:大病医疗互助、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及其它互助性质的帮扶措施,参加职工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互助金。4、捐赠:除帮扶基金中职工捐助部分外,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爱心捐助。其中:物资捐助:各类物品捐助,由各子(分)公司爱心超市接收、管理,作为爱心物资向困难职工发放;资金捐助:集团公司设立帮扶捐款账户,接受各界捐款,用于特困帮扶。十、建立完善困难帮扶措施系统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采取多种手段,建立完善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法律援助和综合帮扶等五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困难帮扶措施系统,针对困难职工实际,适用不同的帮扶措施,实现分级帮扶,分类施助。(一)帮扶措施适用:1、生活救助。当困难职工日常生活难以维持时,给予以下帮扶:(1)一、二级困难职工可给予日常救济,同时两节期间要进行节日慰问。(2)三级困难职工给予日常救济。(详见附件3《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困难职工日常救济实施办法》、附件4《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困难职工节日慰问办法》)2、医疗救助。当困难职工患大病就医遇到困难时,给予以下帮扶:(1)参加集团公司职工大病互助和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一、二、三级困难职工,按照集团公司职工大病互助和互助保障计划有关规定给予救助(详见附件9《皖北煤电集团公司职工大病互助管理办法》、附件10《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同时,对一、二级困难职工,各子(分)公司工会可根据其困难程度及医疗支出再给予标准不等的适当救助。(2)未参加集团公司职工大病互助和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一、二、三级困难职工,各子(分)公司工会根据其医疗支出给予适当救助。3、教育资助。当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遇到困难时,给予以下帮扶:(1)一、二级困难职工子女参加当年高考,并被国家统招高等院校录取的,集团公司金秋助学活动给予一次性资助;未享受集团公司金秋助学资助的,各子(分)公司工会给予一次性资助(详见附件8《皖北煤电集团公司金秋助学活动实施办法》)。各子(分)公司工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一级、二级困难职工子女,延伸帮扶周期和帮扶范围。(2)三级困难职工子女参加当年的高考,并被国家统招高等学院录取的,各子(分)公司工会给予一次性资助。4、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劳动争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5、综合帮扶。包括“爱心超市”、结对帮扶、临时性组织捐款等,作为前四类帮扶措施的补充手段,由各子(分)公司工会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加以灵活运用。(详见附件5《集团公司爱心超市管理办法》、附件7《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实施办法》)(二)帮扶程序:各类帮扶履行申报建档—申请帮扶—情况审查—适用措施—资金审批—实施帮扶—效果跟踪—工作备案的程序。十一、几点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工会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帮扶体系建设及帮扶工作开展。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活保障部,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xx、xx、xxx。各子(分)公司工会要成立相应组织,指导工作开展。(二)努力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困难职工动态档案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帮扶工作联席会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联动运行;要建立帮扶公示制度,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要加大对帮扶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举行培训班,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困难职工服务。(三)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全面摸查、分级建档、动态管理”的档案管理原则,积极采取本人申请、基层申报和摸底排查等手段,对符合困难标准的职工做到全覆盖建档,并对照困难等级,分别建立一、二、三级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档、撤档,做到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思想状况、就业情况、困难程度“五必清”。(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各类帮扶资金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办公设施、人员工资、福利、奖金和其他与帮扶工作无关的项目。决不允许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押、拖欠困难帮扶资金的现象发生,对采取隐瞒、欺诈、恶意串通等不法行为,骗取困难帮扶资金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严厉追究责任。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定期公示使用情况,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审查,全体职工监督。(五)关注
本文标题:集团公司关于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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