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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广元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省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广元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假肢行业管理。拟订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收养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扶贫解困工程。城乡医疗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镇和农村贫困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70%,完成民生工程任务目标任务70%的100%。2.社会保障工程。从1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60元/月和275元/月(3300元/年)。全市累计新增低保对象4095户、6266人,累计退出城乡低保对象8701户16295人,切实做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38405户、255555人,累计发放保障金53712.3万元,城乡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71元和167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和104%。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1975张,完成目标任务101%,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066张,完成目标任务102%,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9个,完成目标100%,居家养老覆盖884557人,完成目标100%。3.省定民生实事。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基本程序完成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工作,对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对已享受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做到应退尽退,不断加强困难残疾人数据变化的动态管理,对残疾人对象定期复审,确保精准。2017年度按照人均70元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4.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完成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数据库录入工作,为开展乡镇报灾奠定基础,已培训灾害信息员1106人,完成目标任务553%。认真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成功创建4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完成目标任务400%。5.圆满完成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15个行政村试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的100%。6.切实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开展“青川平武线”界线年检任务。婚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建立了由民政牵头、28个部门为成员的广元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出台了《广元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方案(试行)》7.指导各地做好祭祀活动服务管理工作。2017年清明节期间,全市殡葬服务机构接待祭扫群众13.62万人次,祭扫车辆1.56万台次。大力开展惠民殡葬救助,全年惠民殡葬救助507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0%。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发利用生态墓位120个,完成年度目标的120%。8.按时足额落实优待抚恤待遇。共上报评调残材料8份,报送合格率100%;上报新增残疾军人20人,报送合格率100%。全市接收退役士兵1368人,接收安置率100%,退役士官培训率100%。9.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强化救灾物资管理,做好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救助应对。10.完成三江新区建设目标任务。一是及时落实基层治理试点。在利州区宝轮镇云峰社区、三堆镇三星村、昭化区昭化镇凤凰村、经济开发区石龙街道办事处石门社区开展基层治理试点工作。二是争取三江新区康养产业资金5048.2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三是完成养老体系建设任务。三江新区共完成建设80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床位30张,建设4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5700名居家老人,完成目标任务100%。二、部门概况广元市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按财政预算划分包含与局机关统一预算的二级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广元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广元市慈善会办公室、广元市民政扶贫福利企业管理处、广元市老年大学(市老年活动中心)、广元市社会救助中心(市康复村管理办公室)、广元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财政独立预算的二级事业单位8个,分别为:市老龄办、市减灾中心、市救助管理站、广元军供站、市军休所、市社会福利院、市光荣院、市殡葬管理处。总编制290个,在职人数259人,编外人员75人(含政府购买服务20人,人员构成主要是市福利院聘请的护理人员及市民政优抚医院临聘医护人员)。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广元市民政局收入合计129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28.22万元,占6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44万元,占1.78%;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0006%;年初结转和结余4518.36万元,占34.81%。其他年入,0.08,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4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28.22,63%年初结转和结余,4518.36,35%(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2017年广元市民政局支出合计879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0.73万元,占59.01%;项目支出3605.75万元,占40.99%。项目支出,3605.75,41%基本支出,5190.73,59%(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904.8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8.62万元,下降0.14%。12904.89万元12923.51万元128951290012905129101291512920129252017年财拨款2016年财政拨款(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5.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3.53万元,增长3.05%。8565.698312.1681508200825083008350840084508500855086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5.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1.66万元,占94.12%;医疗卫生支出250.72万元,占2.93%;住房保障支出233.31万元,占2.72%。医疗卫生支出,250.72,3%住房保障支出,233.3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1.66,94%公共安全支出,20,0%(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060.95万元,完成预算87%,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未发放的目标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0.53万元,完成预算6%,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结转次年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拥军优属2017年决算数为63.1万元,完成预算100%;老龄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162.05万元,完成预算96%,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市老龄办未发放的目标奖;民间组织管理2017年决算数为7.67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17年决算数为19.91万元,完成预算100%;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17年决算数为8.27万元,完成预算100%;部队供应2017年决算数为463.75万元,完成预算94%,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广元军供站未发放的目标奖;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6.52万元,完成预算11%,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结转次年实施的项目资金)行政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7年决算数为6.38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08.43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8.5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死亡抚恤2017年决算数为83.38万元,完成预算100%;伤残抚恤2017年决算数为23.52万元,完成预算65%,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结转次年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192.93万元,完成预算100%;优抚事业单位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917.92万元,完成预算57%,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广元军供站实施的部队餐厅建设项目结转次年实施的资金)。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2017年决算数为47.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017年决算数为1239.47万元,完成预算57%,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结转次年军休人员工资;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199.61万元,完成预算64%,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结转军休人员活动经费)。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017年决算数为63.59万元,完成预算98%,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结转次年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殡葬2017年决算数为268.56万元,完成预算79%,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结转次年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17年决算数为1203.79万元,完成预算63%,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结转次年实施的养老服务体系项目资金;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7.99万元,完成预算53%,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结转次年实施的社会福利院消防设施设备改造项目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22%,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结转次年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222.56万元,完成预算88%,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结转次年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7.75万元,完成
本文标题:广元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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