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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惠水县委办公室关于“连民心惠民生,建设幸福新惠水”活动督查工作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全县“连民心惠民生,建设幸福新惠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订本督查工作方案。一、督查内容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连民心惠民生,建设幸福新惠水”活动的实施实施方案》(惠委〔2011〕79号)的目标要求和活动步骤,对第一、二阶段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第一阶段主要围绕“解民惑、访民情、化民怨、知民需”的目标开展督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重视程度及人员到位情况。各驻乡镇督导组领导是否按照要求部署开展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情况;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安排了下基层的干部,并按要求做到人员和后勤保障到位等情况。2、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情况。督导组是否采取了多种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普及好的宣传方式,重点宣传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等情况,积极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等情况。3、走访了解民情民意情况。各督导组带队领导及组员是否广泛深入各村组入户走访群众并充分掌握群众愿望和意见建议,是否认真做好“记民情日记”工作等情况。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各督导组是否对涉及群众利益和农2村稳定的关键部位和重点事项进行深入排查、并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等情况。5、解决问题促进发展情况。各督导组和挂帮部门是否与生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帮助改善生产生活状况,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民困、排民忧。第二阶段主要围绕“理民事、解民困、促民富、赢民心”的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工作。二、督查方式主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电话督查、实地督查及听取各督导组驻乡镇开展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明查与暗访结合,抽查与全程督查结合,创新督查方式,确保督查实效。三、督查要求1、加强联合督查。根据各阶段的活动实施方案,合理安排督查时间,联合县“四项”活动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督查,形成督查工作合力,强化督查力度。2、加强督查反馈。实行督查工作情况一周一梳理、一周一汇总,一阶段一汇报。各督导组按周反馈工作情况,按阶段汇报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情况,督查室将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反馈各驻乡镇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并适时在全县进行通报,促进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委办督查科2011年12月5日
本文标题:关于“连民心惠民生,建设幸福新惠水”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方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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