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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赤坎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计划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湛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及《湛江市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工作,结合赤坎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工业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实现全区重点工业企业(列入环境统计的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所有工业企业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创模”考核要求。二、主要工作任务1.全区域工业企业(1)按期完成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与产品任务。(2)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3)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选址等符合环评及其批复要求;企业内部开展例行监测,环保部门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企业环保设施(指水、气、噪声的治理设施)完备并与生产设施同时正常运行。(4)生产、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有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有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定期演练。2.全区域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统计企业)(1)按照《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完成重点工业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包括废水排放和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2)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定期开展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并落实本省、市有关重点工业企业监督性监测的要求。(4)企业具有完备的环保档案。(5)排污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3.全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1)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制度,每月向环保局报告监测结果。当企业产量或者生产原辅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告。(2)所有重金属排放企业,应当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3)应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企业排污口水质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4)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发布年度环境报告书,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情况。(5)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防控企业应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主要工作措施及责任分解(见附件1)四、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我区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面达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进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李斌(局长)副组长:邓治(副局长)成员:袁发朋王波孙超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赤坎分局,袁发朋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具体工作。五、监察及监测频次的确定1、国控和省控污染源监测和监察频次的确定。(1)监测频次的确定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污染物排放监测每季度至少一次;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每季度一次;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期间至少每月监测1次。污水处理厂监测频次按照减排要求执行。(2)监察频次的确定对国控和省控污染源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2、国控和省控污染源以外的其他工业企业监测和监察频次的确定。(1)监测频次的确定污染物排放监测半年至少一次,每年不少于2次监测。重金属排放企业按车间口、排污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每两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2)监察频次的确定对国控和省控污染源以外的其他污染源监察每月不得少于1次/月。六、有关工作要求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专项整治工作技术性强、工作难度大,相关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确保我区工业企业达到创模考核要求。1、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要立即对涉及工作开展相关工作。2、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围绕创模考核要求,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区工业企业现场检查,对存在、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并逐一填报湛江市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指标现场检查表(见附件4),每季度将湛江市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指标现场检查表上报到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各责任人要对不能达到考核要求的企业要早安排、早部署,下达整改,限时完成。按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4、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各责任任涉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将督查和抽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6、环保专项资金应结合《方案》有关工作部署和安排予以优先考虑与倾斜,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附件:1、主要工作措施及责任分解表;2、赤坎区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专项整治及危险废物规范化责任分解表;3、重点工业企业一源一档资料收集清单;4、湛江市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指标现场检查表。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附件1:主要工作措施及责任分解表序号工作目标考核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限1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的要求,开展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1、按照《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的要求完成名单初选工作,将名单上报市环境保护局。2、根据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名单和时限,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并通过评估。3、督促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按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各项任务。袁发朋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名单初选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并通过评估和验收;对不能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逐级上报建议省厅实施处罚。2015年11月30日2辖区内工业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选址必须符合环评及其批复要求。根据辖区内工业企业环评及批复要求,开展现有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选址及环境安全防护距离落实情况的核查,督促不符合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的相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承诺整改完成时限,并监督实施。各责任人2015年12月31日3辖区内工业企业内部开展例行监测。根据监测规范要求,落实省、市有关重点工业企业监督性监测要求,下达监测计划,完成辖区内工业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1、安排部署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内部例行监测,并提供相关文件。2、根据省、市有关重点工业企业监督性监测要求,下达监测计划,开展辖区内工业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要求1:各责任人;2:监测站2015年11月30日4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辖区内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完备并正常运行。1、加大执法力度,对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设施(指水、气、噪声的治理设施)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2、督促企业完善近三年环保设施和工况运行记录。各责任人2015年11月30日序号工作目标考核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限5生产、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有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定期演练。1、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和环评批复要求,确定生产、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名单。2、根据筛选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完成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演练并完成资料。各责任人2015年11月30日6国控重点企业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并正常运行,定期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1、根据2013、2014年国控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包括废水排放和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2、督促企业加强自动监控设施的维护,确保正常运行。3、配合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确保通过率达到国家和省厅规定的要求。袁发朋孙超2015年11月30日7重点工业企业能源消耗、物料消耗与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必须要相匹配。1、督促重点工业企业完善原料、能源消耗量、产量的台账记录,并确保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相匹配。2、核实排污申报报表和环境统计报表相关数据的逻辑性。各责任人2015年11月30日8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1、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及监测结果,对2014年度和2015年超标的企业,依法征收超标排污费或处罚;对不达标企业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各责任人2015年11月30日问题下达整改。2、对经连续两次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上报下达限期治理。3、对经两次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包括停产治理和限产治理)限时达标。对不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和仍不能实现达标的,各级环保部门依法报请政府关停。9企业具有完备的环保档案按下发的“一企一档”的标准执行,督促重点工业企业完善资料收集,健全环保档案。各责任人2015年11月30日10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保持厂区内部环境整洁。1、督促企业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完成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档案。2、保持厂区内部环境整洁,无跑、冒、滴、漏和粉尘、废渣堆积现象。各责任人2015年11月30日序号工作目标考核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限11完成重点工业企业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和违证排污。1、督促企业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全面完成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2、依法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3、提供近三年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的有关单据,并进行核实。4、核实企业实际排污量,对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进行查处,确保按证排污。各责任人2015年11月30日12企业环保信访或上访事件能及时有效得到处理。查阅2013年-2014年环保投诉信访、上访事件清单和处理情况,确保均得到有效处理,做到投诉一起,查处一起,并做好后督查,避免反映同一家企业同一问题3次或3次以上的环保投诉事件的发生。庞妍妍2015年11月30日13督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完成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制度的建立,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每月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1、督促辖区内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制度,并每月报告监测结果。2、各区县环境保护局要建立专档,并对数据进行核实,发现异常,及时作出处理。袁发朋2015年11月30日14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车间、排污口、厂界每两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配合市环境监测站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车间、排污口、厂界每两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袁发朋2015年11月30日15完成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根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名单,督促辖区内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编制2014年度环境报告书,并上报市环境保护局。袁发朋2015年9月30日附件2:赤坎区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专项整治及危险废物规范化责任分解表序号企业名称责任人完成时限备注1赤坎水质净化厂袁发朋2015年10月31日2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袁发朋2015年10月31日3湛江电力有限公司李斌2015年10月31日4湛江丰源水产有限公司邓治2015年10月31日5湛江圣华玻璃容器有限公司王波2015年10月31日6湛江粤华水产饲料有限公司王波2015年10月31日7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孙超2015年10月31日8湛江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孙超2015年10月31日附件3:一企一档内容清单一、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建成时间、发展历程、现在规模等介绍)。二、厂区总平面图(按适当比例用A3规格进行绘制)1、标明办公区域、主要生产车间(场所)、及主要设备的位置、标明工厂方位及周围环境敏感目标。2、标明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位置。3、标明污水、废气排放口、噪音源、固废处置场所位置(注明各排污口排放主要污染物)。4、若有的车间不在厂区内,应另绘该车间所在地的平面示意图。三、生产工艺流程图(按适当比例用A3规格进行绘制生产工艺按方框图绘制)1、工艺复杂的企业,可按车间分别绘制,重点放在产生污染的工艺流程上,标明投加的原料和辅助材料。2、标明给、排水流程、水源种类、废水种类、总排污口注明编号、主要污染物和废水排放去向(废水去向分为:市政排污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自然沟渠)和最终受纳水体、水功能区划(受纳水体指:河流、湖库名称)。3、标明各废气、固体废物排放口及主要污染物、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四、环境保护设施工艺流程图(
本文标题:2015年赤坎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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