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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税法(21世纪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主干课程系列教材)作者:李晓红编著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时间:2009-8-1按各实体法的性质和作用分主体税流转税类(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直接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主体税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二、税收和税法概述一、税收和税法的定义(1)税收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实质: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占90%以上)的一种方式。(2)特征1.无偿性2.强制性3.固定性二、税收法律关系1、构成①权利主体(双主体)A、征税主体: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B、纳税主体:(确认原则:属地兼属人)税法的重要特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它们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我国采用属地属人的原则属地—地域管辖权境内收入征.属人—居民和公民管辖权境、内外收入征.三、税收的分类(一)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税收基本法、属税法体系中的母法税收普通法,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进行实施的法律.(二)按税法的职能作用税收实体法,确定税种立法税收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三)按税法征收对象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行为税法:房产税、印花税等资源税法: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按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5)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中央税法: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海关征收和代征、个人存款利息税、其他地方税法:共享税:VAT、所得税、印花税主要构成要素1.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义务人与负税人?)2.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3.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4.税率:①比例税率:VAT、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②定额税率: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③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④超率累进税率(按相对数划分):土地增值税–⑤混合税率:消费税、印花税、关税5.纳税环节6.纳税期限;纳税间隔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申报期7.纳税地点和减免税等(二)征税对象。课税客体反映征税的广度,即纳税客体,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即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计税依据-税基。计算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和标准。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包括从量和从价税源-税收收入的源泉(三)税率。反映征税的深度。税收的眼睛税收制度的核心和灵魂1、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1)全额累进(2)超额累进(3)超率累进:土地增值税(六)减免税税额减免减免额――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起征点――征税对象中开始征税的临界点共同点:征税对象低于减免额、起征点均不征税区别:征税对象高于减免额,就差额征税,征税对象高于起征点,就全额征税六、税收法律体系1、概念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一定体制下以法定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和称税收法律体系。(税法体系)从税收工作角度,常称为税收制度。对什么征、向谁、征多少?何时?何地?按什么手续纳税、减免条件、不纳如何?税收制度层次1、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2、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3、规范税款征收程序的法律法规、税法层次税法通则(立法精神)各税税法(条例)(征税办法)实施细则(详细说明和解释)具体规定(根据地方、时期作的补充性规定)我国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间接税占60%左右,直接税占25%左右。间接税---按商品/劳务收入征收,可转嫁到购买者。直接税—纳税人本人就是负担税赋人,一般不存在转嫁问题。2、税收法律体系的构成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1、税收实体法体系由19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主体税流转税类(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直接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主体税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要点1】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要点2】间接税和直接税含义。3、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等--规范管理税务机关征税;--规范管理海关征税;七、我国税收管理体制1、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税法的立法、调整与实施、立法机关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正式立法3部法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授权立法5个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等地方人大(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税收地方法规税收规章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部门规章办法、规则、规定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代理试行办法》等省级地方政府—地方规章《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院/地人大全人大/授权部/省政府税法的实施(一)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二)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四)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案例4、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征收机关征收税种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地方财政部门地方附加、耕地占用税海关系统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央企、200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营业税----除铁路、银行总公司缴纳外5、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车船税、牌照税、契税、筵席税、屠宰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它地方附加。(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中央与地方税收共享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①国内增值税: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25%②营业税: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它归地方政府。③企业所得税和涉外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海洋石油企业集中交纳的归中央,其它的6:4④个人所得税:(除存款利息所得)为中央60%地方40%⑤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归中央政府、其它归地方⑥城建税: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归中央政府、其它归地方。⑦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94%归中央、6%归地方,其它印花税都归地方。小结谁征收?谁享有?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代收消增)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类财产和行为税类特定目的税中央/地方共享中央地方/除中央国税国税地税/除海关城建税/同营业税地方附加、耕地占用/地方财政国税-2002年后、央企其他地税地税铁银保海油总部中央/地方共享个人存款的利息中央/地方共享海油/其他地方?共享/地方证券交易印花税
本文标题:第1章-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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