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5-法律基础(民法3代理)
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法律基础主讲:林瑞青副教授第五讲民法3:民事代理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一节代理制度概述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代理人:以他人名义或自己名义为他人实施民事行为的人被代理人:由他人代为实施民事行为的人第三人:与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的人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一节代理制度概述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以为意思表示为职能代理人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或经由间接代理人归属于被代理人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一节代理制度概述二、代理的种类与功用代理的种类:据代理权产生的根据,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据代理人数,可分为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代理的功用: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帮助对难以事必躬亲的人提供便利帮助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一、代理权的概念指代理人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为被代理人设定、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它是代理关系存续的前提。代理关系自代理权产生之时始确立,并随着代理权的消灭而终止;它是民事主体取得代理人资格,能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代理行为的法律依据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二、代理关系产生的情形特定的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关系)或特定的社会关系(如亲属关系)授权行为(如委托、指定)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三、授权委托书(代理证书)是委托授权行为的书面形式。它由被代理人制作,证明代理人之代理权并表明其权限范围的证书是授权行为的法律形式,证明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法律文件委托代理可用书面形式,也可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除外代理证书所载代理权限范围应当明确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四、代理权行使的规则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无权代理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符合代理人的职责要求代理人原则上应亲自代理事务,不得擅自转委托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五、代理权行使的要求亲自行使代理权谨慎、勤勉、忠实地行使代理权(应从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代理人不履行勤勉义务,疏于处理代理事务,使被代理人设定代理的目的落空,并遭受损失的,由代理人予以赔偿)代理人的报告义务与保密义务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六、代理权行使的限制自己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自己为民事行为。除非事前被代理人同意或事后其追认,否则法律不承认双方代理(同时代理)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为民事行为的情况。除非事先双方当事人同意或事后得到其追认,否则法律不承认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七、代理行为(一)代理的适用范围对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公民、法人原则上均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但下列除外: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不得代理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由特定人亲为的不得代理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二)代理行为的要件须具备一般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有本人(被代理人)存在,否则无效(但例外: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有代理权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八、转代理/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接受转代理的人叫做复代理人或再代理人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转代理/复代理条件:目的须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应取得被代理人同意(事先授权或事后追认),但紧急情况下,为维护被代理人利益而转委托的,不论被代理人是否同意,均依法产生转委托的法律效力代理人只能在其享有的代理权限内,向复代理人转委托其代理权的全部或部分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不是转委托之代理人的代理人,故复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A(被代理人)——B(代理人)——C(转代理人)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九、代理关系的消灭(一)委托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失去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为法人时,因法人消灭而使代理关系消灭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2)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关系的消灭原因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行为能力,使代理成为不必要被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指定机关撤销对指定代理人的指定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3)代理权消灭的法律后果1、当事人之间的效果发生无权代理的效果代理权消灭或撤回时,须将授权书交还授权者,不得留置若本人没要求交还授权书,代理权也消灭,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表见代理)2、对第三人的效果代理权的限制与撤回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过失而不知的第三人不受保护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三节无权代理一、无权代理概念指无代理权的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三节无权代理二、无权代理的表现/发生原因(一)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即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无任何法律根据。具体情形:行为人未经授权而擅自以被代理人名义为代理行为不是法定代理人却以法定代理人的资格从事代理活动附延缓条件或附始期的代理权,其条件尚未成就,或期限尚未届至,但代理人即提前擅自开始进行代理活动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二)越权代理指代理人擅自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代理。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代理活动,即属于无权代理(三)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因代理人已完成代理事务或其他原因,代理权已告终止,但代理人仍继续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其行为构成无权代理第三节无权代理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三节无权代理三、一般无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一般无权代理又称狭义无权代理,指表见代理之外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与有权代理具同样法律效果)无权代理所产生的后果,由无权代理人自负责任因此使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遭受损失的,无权代理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若第三人知道对方无权代理还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无权代理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但这种状况在有关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加以处置之前尚处于或然状态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追认权指被代理人对他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行为承认其效力,同意承受法律后果的权利拒绝权指被代理人对他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行为不予追认的权利3、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相对人的保护)催告权指第三人告知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行使追认权予以明确答复的权利撤销权指善意第三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解除与无权代理人所为民事行为的权利第三节无权代理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四节表见代理指行为人无代理权,但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其可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若善意的交易相对人不愿该无权代理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也可经由撤销权的行使,使其归于无效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四节表见代理(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存在无权代理行为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信赖)(被代理人外表授权;无权代理人持有被代理人具有公信力的凭证致相对人有理由相信的情形;特殊的交易环境下,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四节表见代理(二)表见代理发生的原因被代理人的过失行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使第三人误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但未能预见,或虽已预见,却未采取适当措施加以避免)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依社会生活习惯或交易习惯,其可能被第三人误认为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第四节表见代理(三)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在外部关系上,当第三人主张主张代理行为有效时,即发生与正常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代理人因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第三人可请求被代理人赔偿在内部关系上,被代理人承受代理行为的效果后,如因此遭受损失,有权向表见代理人请求赔偿被代理人不得主张表见代理无效,但第三人可主张无效。代理行为因第三人撤回而无效后,其处理适用一般无权代理的有关规定主讲:林瑞青fsdxlrq@163.com博客:佛山科技学院成教课件案例分析吴某委托赵某财买一台VCD机。恰好商场正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达1000元可得奖券一张。赵某以1
本文标题:5-法律基础(民法3代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640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