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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昇新港花园四期6#7#8#职工楼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第1页共23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福建省冠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盘昇新港花园四期6#7#8#职工楼工程地点:福清市新厝镇界下村二、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内容:(1)宿舍楼采用静压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AB500(100)-12、12]桩基施工。(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包括发包人交给承包人的所有图纸、工程变更、承包人所承包的施工范围以及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结合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承包范围:1、盘昇新港花园四期6#7#8#职工楼桩基础工程(包括乙方自己使用的临时配电、临时给排水、临时设施、临时施工道路等)。2、负责管桩的需求计划、二次转运、压桩、送桩、等发包方发放的施工图纸上管桩所有内容和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招标答疑、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合同文件及合同答疑等。3、施工中存在各种安全风险(施工现场的人、机、料的安全风险)。三、承包方式:按合同承包范围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包人工、包机械、包试桩、包机械进退场、包施工、包截桩、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工程备案等。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第2页共23页竣工日期:2010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天。实际开工日以发包人书面确认承包人进场开工日为准,竣工日期不得调整。工期已经综合考虑工程试桩、静载和低应变检测的时间、节假日、农忙及冬雨季等因素。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上述竣工日期不能实现,每延误一天,承包人自愿接受壹仟元/天的违约金处罚。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规定以及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满足发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的合理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六、合同价款总造价约300000元。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双方经协商明确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本合同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5)施工图纸;(6)工程预算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顺序为准。本合同承发包双方必须加盖(骑缝章),表示其对该合同全部内容认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第3页共23页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双方经协商明确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本合同专用条款;(4)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7)施工图纸;(8)工程预算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在本合同生效后达成的书面文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使用汉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及本省、市的法律与法规第4页共23页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各类规范及本省市现行的各类标准和规定。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1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泄露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刘娟职务:总监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监理合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监理合同以外的权利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黄中华职务:项目经理职权:有关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的签证、工程款支付、工作量审核、协商纪要等一切只要是涉及款项支付和造价变更,以及工期顺延的文件必须要有发包方的法人代表(或书面授权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为有效文件,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设计院的书面认可。(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对承包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审核技术变更、承包人索赔、工程量增减、工程洽商等事项)必须经发包人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章后视为有效。(2)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验收文件,如之后经质检部门或发包人发现不符合图纸要求及做法或违反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的,一律视为无效,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应明确派驻管理人员和委托人的权限,其签署的质量验收文件,如之后经质检部门或发包人发现不符合图纸要求及做法或违反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的,一律视为无效,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对第5页共23页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4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无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1)项目经理全权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2)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无权变更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一切损失。(2)项目经理本人每天至少8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如发现项目经理每周有两天不在位,每发现一天,乙方向发包人支付500元违约金。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接通,发包人仅提供总的水电接口,承包人自行架设至施工现场的管线并承担费用。(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资料的提供时间:已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已提供(6)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场地控制标高及基础地板标高交验要求:开工前,现场交底向承包人提供有关参照物和数据。(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完成。(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实际发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无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8.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顺延工期的签证、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工程量确认等所有内容的签证,以及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进度款、确认竣工结算款等工作必须由甲方书面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位有效,其他未经授权的人员签字甲方一律不予认可。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第6页共23页(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随时配合现场进度需要。(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报表,每式两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对现场人员的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用电等负责。对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等做出具体的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确保施工安全无事故。承担由此引起事故责任的损失,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施工中的排污、环保、环卫、交管、市容、城建、治安、人口管理相关手续由承包人按规定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交付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交付后,由发包人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保护,发包人不另支付费用。(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做到文明施工、规范管理。承包人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及时清理运输施工机械,确保场内外道路整洁干净,否则因此产生道路污染而被城管、市容、环卫等部门处罚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产生的建筑垃圾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外运并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现场施工中,承包人应服从土建总包人施工进度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施工现场的来自各方干扰(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地方民众等)所协调发生的一切费用。(9)根据工程的需要,承包人负责办理桩基工程的备案手续,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合同桩基工程进行验收,工程总体评比结果为合格。(10)负责施工中存在各种安全风险(施工现场的人、机、料的安全风险)。(11)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包括发包人交给承包人的所有图纸、工程变更、承包人所承包的施工范围以及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结合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12)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如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整改至合格,由承包人承担返工、检测、复检等直至桩基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第7页共23页(1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临近设施等)进行保护,同时也要对已施工工程桩保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2天内,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应按甲方书面要求组织进场施工,合同价格及合同相关条款均不得变更。乙方承诺进场一台600吨以上的静压桩机,如到现场为非600吨以上的静压桩机,乙方无条件退场,同时乙方承担伍万元的违约款,并承担由其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赔偿。在合同履行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聚众闹事,乙方如发生聚众闹事等相关事宜,否则甲方有权给与乙方每次2万元的罚款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给别人造成的损失。其它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天内。工程师确定的时间:3天内具体进度计划:按承包人提交且经发包人确认的进度计划执行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损失,但经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工期不予顺延。13.工期延误13.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承包人自愿向发包人支付1000.00元/天的违约金。13.2因不可抗力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发出工期顺延及顺延时间的申请,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13.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除不可抗力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外,工期不得拖延。四、质量与验收15.1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规定以及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满足发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第8页共23页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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