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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航局德昌高速公路D6合同段总承包合同预制T梁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C-DCGS-2009-022)总包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九江市海内营造工务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南昌市进贤县德昌高速D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日期:2009年9月6日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总承包人(发包人,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平江路139号劳务分包人(承包人,乙方):九江市海内营造工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华委托代理人:刘光胜住所: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营业执照号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鉴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3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德兴至南昌高速公路项目D6合同段总承包工程分包工程地点:南昌市进贤县三里乡德昌高速D6合同段分包工程承包范围:由甲方指定本工程金溪湖特大桥(K178+025~K181+295范围内的)1#预制梁场的建设、512片40mT梁预制及全桥912片T梁架设工程。二、分包合同价款□暂定金额:人民币6479.9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肆佰捌拾万元。三、工期按甲方要求时间完工。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双方明示纳入合同的投标书其他部分4.本合同专用条件5.本合同通用条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甲方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11.甲方与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总承包合同文件相关内容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经确认的双方往来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八、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共同向业主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九、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9年09月06日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页无正文)5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术语解释2工程概况3工作内容4合同工期4.1开工4.2阶段工期4.3工程完工及延期4.4违约责任5质量标准5.1质量标准及奖项5.2返工、修理及整改5.3违约责任6甲方权利及义务6.1派驻甲方代表6.2总包管理职责、权限6.3现场施工条件的提供6.4支付工程款6.5其他7乙方权利及义务77.1派驻乙方代表及管理人员7.2工程施工7.3成品保护7.4临近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保护7.5人员7.6免除甲方责任7.7禁止转包8技术资料8.1图纸8.2技术交底8.3施工方案8.4完工验收资料8.5违约责任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9.1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9.2安全教育及事故处理9.3安全生产9.4安全设备及要求9.5噪声及扬尘9.6排污9.7防火、防电9.8体检89.9其他10材料管理10.1辅材及中小型机具10.2甲方供应材料10.3甲方供应设备10.4对甲方自有材料的加工、管理11检验、验收及完工11.1验收程序11.2隐蔽工程检验、阶段检验及完工检验11.3重新检验12工程保修12.1保修期12.2保修责任12.3保修金的返还13合同价格13.1合同价格模式13.2合同价格内包括的风险及费用13.3工时或工程量的计算13.4合同价格的调整14合同价款的支付14.1预付款14.2进度款的支付914.3工程尾款的支付14.4代扣款项14.5拒绝付款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2变更的指令15.3变更的计价和对工期的影响16索赔16.1协助索赔16.2索赔的程序17合同价款结算17.1结算的计价方式17.2结算的程序17.3配合甲方与建设单位的结算18违约18.1乙方违约责任18.2甲方违约责任18.3违约金的扣除19合同的解除19.1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19.2因建设单位原因解除合同19.3合同解除的后果1020担保及保险20.1履约担保20.2保险21争议22不可抗力22.1不可抗力事件定义22.2减少不可抗力的损失22.3不可抗力责任承担2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24其他24.1禁止转让合同权利义务24.2合同备案24.3合同生效与终止1术语解释1.1建设单位:九江海内营造劳务承包股份有限公司,即整体工程开发单位。1.2监理:指建设单位聘请的整体工程的监理单位。1.3甲方:指整体工程的总承包人,即本分包工程的发包人。1.4乙方:指本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即分包施工单位。1.5总包合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天津高新区软件及服务外包基地综合配套区第一期中央商务区地库部分土建承包工程总承包合同。111.6整体工程:天津高新区软件及服务外包基地综合配套区第一期中央商务区地库部分土建承包工程,即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1.7整体工程质量奖项:总包合同中约定整体工程需取得的质量奖项。1.8实际开工日期: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中记载的日期。1.9实际完工日期:完工验收报告中记载的完工日期。1.10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指甲方为实施其整体工程租赁、搭设的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且搭设时间仅限于甲方为完成主体工程所需时间或合同中约定的时间。1.11合同价款: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并依合同约定调整后的价格。1.12罚款:本合同中所称“罚款”,性质皆属“违约责任”。1.13日、天:本文所述之“日”、“天”均指日历日。2.工程概况具体见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件中所述。3.工作内容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并应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具体见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件中所述。4.合同工期4.1开工4.1.1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由甲乙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4.1.2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时间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日期与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时间是否一致,乙方均已在投标中考虑了12该项风险,不得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4.2阶段工期4.2.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报送分包工程进度计划,该计划应满足甲方整体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该计划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具备合同约束力,乙方必须遵守该计划中关于本分包工程的阶段工期及完工日期的要求。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之外,甲方无义务对乙方工期提前的行为予以奖励或支付任何补偿。4.2.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每月底前3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阶段、时段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但甲方对月及阶段、时段等过程中施工计划的任何批准不视为允许改变总工期,不得作为乙方提出工期延长及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4.3工程完工及延期4.3.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完工日期或依合同顺延后的完工日期前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通过验收。4.3.2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开工或造成关键线路工程的工期延误,乙方须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附上相应的证据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甲方批准时间顺延阶段工期或总工期,但乙方无权要求因工期延长引起的合同价款的增加。若本条所述审核需建设单位审批的,则以建设单位审核结果为准。4.3.3除本条所述原因外其他情况导致的工期延误,及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不影响分包工程工期,也不涉及任何13费用及利润的增加。4.4违约责任4.4.1在施工期间,若甲方认为乙方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赶工措施,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4.2甲方认为乙方施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减少乙方施工范围或工作内容,另行雇佣第三方实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扣除金额为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额。5质量标准5.1质量标准及奖项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及项目部质量管理规定,认真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以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或专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并达到约定质量奖项的验评标准。5.2返工、修理及整改5.2.1无论乙方施工工程是否已通过验收,当甲方或本工程监理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代表可要求乙方返工,除非乙方举证证明并非乙方原因造成,否则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2.2若整体工程质量标准及质量奖项未达到总包合同的要求,除非乙方举证证明此类影响并非乙方原因造成,否则乙方应负责其承包工程的返工、14修理和整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5.3违约责任5.3.1若甲方通知乙方后24小时内,乙方不能对缺陷进行修返工、修理或整改,或乙方返工、修理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甲方可在发出通知或专用条件约定期限24小时后雇佣第三方进行修补,并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扣除金额为甲方与返工、修理或整改的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金额,无须通知乙方和征得乙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3.2因乙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出现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18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6甲方权利和义务6.1派驻甲方代表6.1.1甲方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的约定责任,履行本合同条款。其权限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2除甲方项目经理及其书面确定具有详细权限的代表人外,任何人的签字及行为均不发生效力,不对甲方产生任何约束力。6.2总包管理职责、权限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总承包管理职责,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乙方同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对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的行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终止合同的权利。156.3现场施工条件的提供6.3.1若甲方需提供垂直运输设施及周转架料,则甲方仅负责在其整体工程工期计划注明或专用条件约定时间内提供现场现有的设备及周转架料。乙方不得因自身施工便利要求甲方延长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的搭设时间。6.3.2考虑到需配合现场其他分包工程施工,甲方不承诺专为乙方提供任何设备及周转架料,乙方也不得因甲方不能完全满足乙方关于垂直运输设施及周转架料的要求,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赔偿。6.3.3甲方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并提供进场材料临时堆放地点。6.3.4甲方还应负责向乙方提供除本款第1项所述的施工所需工作面。若因甲方提供工作面不及时导致乙方施工进度受到影响,乙方可按合同第四条第3.2款约定办理工期顺延,但不得就此提出任何经济索赔或费用补偿。6.4支付工程款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向乙方支付工程款。6.5其他6.5.1其他权利义务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a)测量定位。b)沉降观测。c)检查和验收。d)提供(非)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
本文标题:中交三航局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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