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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问责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办公室工作人员责任体系建设,促进办公室人员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创建办公室服务窗口良好形象。根据中共新化县委颁布的《新化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问责对象:新化县编办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问责原则: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新化县编办全体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问责:(一)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首问首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的;(二)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三)在工作上存在误解偏差和工作失误,使领导意图和工作部署贯彻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领导批(交)办件督查不力、反馈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对县编委、县编办领导交办的事项,态度消极,措施不力,未能按时完成的;(六)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突发重大事件或其他重要情况的;(七)不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引起群众上访的;(八)未按时限要求收发办理文件、电报,对领导批示和单位请示的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和反馈,造成延误、拖拉的;(九)不能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出现失、泄密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有“吃、拿、卡、要、报(销)等行为的;(十一)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进行刁难、粗暴对待,甚至言行不文明而导致发生冲突的。第五条问责方式:(一)诫勉谈话;(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四)责令公开道歉;(五)通报批评;(六)调整工作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劝其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十)建议免职。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和并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按照干管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副科级以下干部的问责方式,由主任办公会决定问责或启动问责程序。第六条根据被问责情形、情节、损害和影响决定问责方式。(一)情节轻微的,采用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问责;(二)情节严重的,采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调整工作岗位的方式进行问责;(三)情节特别严重的,采用待岗的方式进行问责;(四)一年内出现2次以上问责的,从重问责;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的,从轻、减轻问责;(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因部门和乡(镇)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因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明确、具体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职责的。第七条问责程序: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的,由综合组(督查组)进行检查初步核实。(一)县委、政府和上级机关及其领导的指示、批示和通报;(二)县编委、县编办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三)本办工作人员检举;(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检举、控告;(五)其他渠道反映的。第八条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至(十一)款情形反映情况真实存在的,由综合组(督查组)初步核实并向县编委办公室提出书面建议,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直接问责或启动问责程序并确定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被调查人应当配合调查,阻挠或干涉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建议从重问责。调查组应当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如其成立,应当采纳。不得因被调查人申辩而从轻或从重问责。对于启动问责程序的,调查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县编委办公室提交调查报告。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调查终结后,由主任办公会议作出问责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送达,同时告知被问责人享有的权利。第九条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第十条本办法由新化县编办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弘扬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为领导、为机关、为基层服务的水平,特制定本规范。第二章职业道德规范第二条思想先进,品德高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遵守职业道德,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第三条忠于职守,勤政务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对待机构编制工作,做到精通业务,讲求效率,多办实事,多出成果。第四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加强修养,洁身自重,不以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接受单位和个人馈赠的钱物,不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休闲娱乐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第五条诚实守信,竭诚服务。强化服务,注重细节,无论是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还是为基层服务,都要踏踏实实,热情周到。要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创造性地做好服务工作。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六条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提前到岗,做好准备,按时工作。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第七条各项工作要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落实、事后有总结,区分轻重缓急,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第八条上班时间一般不安排私人会客,不长时间占用电话处理私事。工作时间不得进行游戏等文娱活功。第九条外出工作要留言,说明去向和时间。组室主要负责人因事不能主持工作时,应确定临时负责人代其行使职权。第十条坚持按级负责的原则。请示、汇报或安排、布置工作,按程序逐级进行。第十一条工作中要积极主动,相互配合,按照各自分工,实行首办负责制,不得拖拉扯皮,推卸责任。第十二条对服务对象要礼貌、热情,不能趾高气扬,盛气凌人,不随意答复问题。第十三条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纸屑、无水渍、无烟蒂;墙面无污垢,墙角无积尘、无蛛网;桌面无积灰、无水渍,无破损,物品堆放要整齐、合理、有序,尽量做到人走桌面清。第四章仪表举止规范第十四条注重个人仪表,服饰和发型要整洁、大方。女同志化妆要适度。第十五条举止文明,站姿挺拔,坐姿端正,语言文雅,表情自然,行走稳健。第十六条进入他人办公室要先敲门,对方允许时方可进入。第十七条在办公室、走廊内谈话或接打电话要声调适中,语气温和,不大声喧哗,不妨碍他人办公。第十八条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见到熟人,不要大声呼名道姓,更不能呼其小名或绰号。第十九条参加会议或其它集体活动,要准时到场,不早退,不来回走动,不因手机等通讯工具影响会场秩序。第二十条在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第五章文明用语规范第二十一条日常文明用语:1、与相识的人或服务对象相遇时:“你好。”2、得到别人的帮助或礼让时:“谢谢。”3、要求别人做事时:“请。”4、向别人表示歉意时:“对不起。”5、别人对自己表示歉意或谢意时:“别客气”、“没关系”、“不用谢”。第二十二条工作文明用语:1、外来人员前来联系工作时:“您好,请问有什么事吗?”2、因有急事不能及时为外来人员办事时:“对不起,请稍候。”3、办完急事接待来客时:“对不起,让您久等了。”4、有人来找领导时:“您好,您事先与领导预约过吗?”5、没有预约来找领导时:“对不起,领导很忙,有什么事情,我可以转告吗?”6、接待来访者时:“请坐”、“喝茶”、“请稍等”。7、当来访者向你道谢时:“没关系”、“不用谢”。8、送客时:“再见”、“请慢走”。第二十三条打电话时的文明用语:1、接电话时:“您好,请讲。”2、来电话找人时:“请稍等。”3、对方所找的人不在时:“XXX同志不在,请问有事需要转告吗?”4、对方打错电话时:“您打错了,这里是县编委办公室。”5、听到对方表示感谢时:“别客气”、“不用谢”。6、需要转电话时:“好,请稍等。”7、向外打电话时:“您好,我是新化县编委办公室XXX,请找一下XXX同志,谢谢。”8、通话结束时:“再见。”第六章接待礼仪规范第二十四条守时。约定的时间接待客人要严格守时。如有变故,应及时通知。第二十五条迎客。客人进屋要起立迎接,主动让座。重要客人来访,应到门口迎接。第二十六条握手。握手时自然大方,用力适度。如果对方是女士或职位较高的人,等对方伸手后再握手。第二十七条介绍。首先介绍我方人员,再介绍对方人员。第二十八条交换名片。互换名片时先双手将自己的名片递上,并双手接过对方的名片;要将对方的名片慎重地放在合适的地方,不随意乱放或在手中玩弄。第二十九条交谈。同客人交谈时应正视对方,专注倾听。谈话间如遇急事需马上处理,礼貌示意客人稍候,并表示歉意。第三十条送客。当客人告辞时,起立道别并送至门口或楼梯口,重要客人应送至大门口或汽车旁,并握手告别。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在县编委办公室的全体同志。第三十二条全室所有同志要自觉遵守本规范。互相帮助,互相提醒,对不良行为互相劝导。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县委宣传部文件精神和我办实际,特制订本学习制度。一、参学人员:全办人员。二、学习时间: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上午为中心组学习日,全年不少于12次12天。三、学习内容:主要根据县委宣传部年度理论工作要点和我办中心工作及我办实际情况落实。四、学习方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人讲课、专题讨论、观看录像、参观学习、调查研究、自学等形式。五、学习要求1.保证学习时间。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保证中心组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并努力搞好自学,办公室主任随时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2.遵守学习纪律。建立严格的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学习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组长请假,并报告联络员登记。凡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每次处50元罚款;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一次处200元罚款;全年迟到、早退、旷课累积达到3次以上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3.保证学习质量。中心组学习成员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进行学习,切忌形式主义,每个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以上调研文章和一篇以上心得体会。领导小组对撰写的调研文章进行评比,优秀调研文章除给予物资奖励外,还做为办公室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六、组织领导成立中心学习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政治学习制度一、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二、学习内容主要根据县委宣传部的安排意见执行,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学习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的重要文件,学习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学习本办有关业务知识。三、学习方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人讲课、专题讨论、观看电视录像、参观学习、调查研究、知识竞赛、自学等形式。四、学习要求1、集中学习时,每个干部职工要端正学习态度。要认真听、认真记,积极思考、积极发言,每次学习都要有新收获。每人每年必须完成3篇以上质量较高的心得体会(司机除外)。2、严格政治学习考勤纪律。政治学习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分管综合组的领导请假,并报告综合组登记,考勤结果当场公布。无故迟到10次以上或缺席3次以上的,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3、综合组要提前制订好学习计划,确定好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准备好学习资料。4、除了集中学习外,每个干部职工还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5、政治学习纳入县编委办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首问责任制度一、受理程序1、当本办以外的人员来县编委办办理有关事项、询问了解有关情况,本办被询问、接洽或接电话的第一个人就是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2、首问责任人能立即答复的事项应该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对确实不属于本办工作范围之内的事情,要向对方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告之找有关部门。3、对非本人工作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本人不能解决的,应及时移交给有关组室和责任人。4、对需要几个组室共同办理或需要办公室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或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答复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二、纪律要求1、首问责任人对来访办事人员必须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礼仪周到,耐心细致,决不允许推诿扯皮,置之不理。2、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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