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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户、新产品开发奖励制度为充分调动销售人员开发大客户、销售新产品的积极性;提高自主、主动开发客户的积极性,特制订以下方案:一、新品牌产品销售成功奖励:1、新品牌产品的定义:公司已经引进且从未销售过的新品牌产品;2、新品牌产品合同签订:合同金额大于10,000USD(或其他等同的外币金额);平均毛利点在10%以上。3、新品牌产品销售奖金:(1)10,000usd<新产品销售<30,000usd,奖励¥300;(2)30,001usd<新产品销售<60,000usd,奖励¥500;(3)60,001usd<新产品销售<100,000usd,奖励¥800;(4)新品牌产品销售>100,001usd,奖励¥1,000;4、奖金发放:合同签订后,由销售本人递交新品牌产品销售成功邮件,总经理确认后,人事部出喜报鼓励表扬,销售奖金下个月度随工资一起发放。5、此处合同金额仅限于新品牌产品销售金额,不包含一起配套打包的其他产品销售额。二、自主开发大客户(新客户)奖励:1、自主开发大客户定义:由销售员自主开发的大(新)客户,累计三个月之内有连续定单(订单数量大于2);2、新客户开发的平均毛利点在10%以上;3、工业客户第一次合作:预付款比例额不低于50%。4、新客户开发奖金:(1)订单金额合计:30万RMB以上,奖励:2500RMB;(2)订单金额合计:20万RMB以上,奖励:1500RMB;(3)订单金额合计:10万RMB以上,奖励:1000RMB;5、奖金发放:奖励在季度末结算,季度末下个月发放;三、如半年内从未开发新客户,公司有可能重新规划、调整产品区域;如一年内从未开发过新客户,公司在年底将扣罚1000元。罚金计入销售管理费用,作为销售部门市场开发用途。
本文标题:新产品+大客户开发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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